,指按己意行动,不受限制,如《礼·少仪》“请见不请退”,郑玄注“去止不敢自由”;《三国志·吴·朱桓传》:“每临敌交战,节度不得自由”;《孔雀东南飞》:“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但古人所谓自由,还不是从权利的意义上讲的,也没有政治自由的意思。据熊月之先生研究, “liberty”在马礼逊《
词典》(1822年)里译为“自主之理”,在
麦都恩《英汉字典》(1847年)里译为“自主、自主之权,任意擅专,自由得意”,在罗存德《英华字典》(1866年)里译为“自主,自由,治己之权,自操之权,自主之理”,并加了natural liberty(任从心意),civil liberty(法中任行),political liberty(国治己之权)等解释(参见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第267页)。可见,“自由”一词的使用和理解都有一个过程,但最后还是和 “权”
挂钩了。编辑:www.11665.com 。
[69] 《申报》1887年10月2日。
[70] 严复:《中俄交谊论》。
[71] 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专集》之四)。
[72] 梁启超:《新民说》。
[73] 梁启超:《论政府与人民之权限》。校订版见《公法》第一卷。
[74] 有论者认为,“五四时期‘权利’观念日益”道德化“。起初,权利被当作一种新道德,”随着权利这一观念中所蕴含的道德成份增加,出现权利的道德化,个人权利和消极自由也就变为积极自由和强调义务的权利。进一步将积极自由道德化,个人权利完全转化为平等,自由也变成号召人们参与解放事业的一种公共意志。“(金观涛、刘青峰:《近代中国”权利“观念的意义演变——从晚清到》,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 第三十二期,1999年12月)。不过,当时作为权利基础的”新道德“,乃是规则意义上的道德,不是向善的道德;是凡人道德,不是圣人道德。后来权利话语之枯竭及最终被放弃,从某种意义上讲,乃是由于向善道德、圣人道德以若干新的面目在政治领域占居了主导。
[75] 孙中山:“民权主义第一讲”,《三民主义》,岳麓书社2000年版,69页。
[76] 孙中山:《民权主义第六讲》,《三民主义》,第157页……
[77] 《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89页。
[78] 参见《建国方略之三·社会建设(民权初步)》,《孙中山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340页。
[79] 孙中山:《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中山选集》,第592页。
[80] 参见孙中山:《总统新年在桂之演说》,《民国日报》1922 年2月23日。
[81] 参见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新青年》第一卷第六号。
[82] 参见李大钊:《平民主义》,《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25-427页。
[83] 参见李大钊:《青年与农村》,《李大钊选集》,第148-149页。
[84] 毛泽东:《给黎锦熙的信》(1917 年8月 23日)。转引自徐显明:《人民立宪思想探原》,山东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3-34页。
[85] 毛泽东:《为争取千百万群众进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斗争》,《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第274页。
[86]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32-733页。
[87] 《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77-1478页。
[88]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0页。邓小平继承了这一思想,他说,社会主义民主 “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者所共同享受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的民主”,这种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页,第175页)。
[89] 如张之洞所言:“今日愤世疾俗之士,恨外人之欺凌也、将士之不能战也、大臣之不变法也、官师之不兴学也、百司之不讲工商也,于是倡为民权之议,以求合群而自振。”(张之洞:《劝学篇》)
[90] 关于对文化怀疑主义的评述,参见夏勇:三联书店《民权译[转贴于:论文大全网 https://www.11665.com/legalscience/fashixue/201109/1100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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