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首页|会计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论文|医药学|经济学论文|法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学论文|教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艺术论文|哲学论文|文化论文|外语论文|论文格式
中国论文网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论文网 >> 哲学论文 >> 其他哲学论文 >> 正文 会员中心
 逻辑学论文   中国哲学论文   西方哲学论文   思想哲学论文   科技哲学论文   美学论文   国学论文   其他哲学论文
历史特异性与生命科学的规律

摘要:科学理论的结构问题是科学哲学的一个中心问题。传统科学哲学把规律(或定律)看作是科学理论结构的核心,可是当代生物学理论的现实却告诉我们在生物学中很少用到规律(或定律)二字,没有任何一门生物学学科可表述成类似牛顿力学和爱因斯坦相对论那样的规律体系。一些思想家因此认为生物学中不存在规律,因为生物客体具有历史性和特异性;另一些思想家则极力为生物学中存在规律辩护。本文先从不同方面较详细地论述了正反两方面论点的依据,并对各种观点进行了比较,最后提出我对生物学理论缺少规律的看法。
关键词:规律 生物学 历史性 特异性
 

    一、引言
规律或定律(law)观念是传统科学和哲学的基本信念。 这种观念的本质就是亨普尔概括的“演绎—规律论”解释模型。根据这一模型,科学的本质就是发现现象背后不变的联系,并把它们建立成规律体系。对单个事件的解释就是要把这个事件从这些规律和初始条件中演绎出来。这就是说,如果要对一个事件的发生做出科学的解释,就必须把这一事件归并到已经发现的一条或几条定律之下。否则,这一事件就是不可理解的。
“演绎—规律论”解释模型把规律看作是科学最本质的东西。那么什么是规律呢?一般人们认为一个陈述如果满足如下条件就是一个规律或定律:(1)普遍性标准,即该陈述必须包含普遍限定词, 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个体、时间和空间地点;(2)可检验性标准, 即该陈述必须具有经验内容,并已得到确证;然而满足这两个条件还不能说是一条定律,它还必须满足第三个往往被大多数人忽略的标准,即(3 )连贯性标准,就是说这个陈述必须能够整合到一个更大的理论体系之内,或者说它必须从属于一个更大的理论,因而有理论上的根据和保证。wWw.11665.COM
“演绎—规律论”解释模型既说明了科学的本质,又指出了科学结构及其运作过程。这种解释模型,其主要依据是物理科学,不论是经典物理、经典化学还是现代物理和现代化学,都采取的是这种演绎规律论的方法或覆盖定律的方法进行运作的。这种解释模型适合与物理科学之外的其他学科吗?或者说其他学科是否也要把它们的理论建立成规律性的理论体系?是否也要把它们要解释的事件归并到规律之下?
本世纪中期,生物学日益成为可以与物理科学相抗衡的新学科,生物科学因此成为检验传统科学哲学普适性的一个新标本。所以从六十年代开始,大量的思想家开始从生物科学出发研究哲学,他们或者用生物科学检验已有的哲学理论,或者从生物科学中概括出新的哲学思想。这里,规律问题自然成为新的科学哲学家们重新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
1963年,著名的科学哲学家斯玛特(j.j.c.smart )通过对生物科学的考察认为,严格意义上讲,只有物理学和化学才具有规律,生物学中并不存在规律。因为物理学和化学中概括具有普遍性,“它们可以适合于时空中的任何地方,”“并且可以用非常完美的普遍概念来表达而不使用专有名词或暗中提到专有名词。”(〔1〕,p.53 )然而生物学就不同,生物学中的陈述,比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在斯玛特看来就不是规律性的陈述。因为天鹅是根据它们在进化树中的位置定义的。这样的定义隐含着一个特殊的指称——我们的地球。这个特殊的指称使该命题不符合前述的标准(1)。当然, 人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定义天鹅,比如通过提到天鹅所拥有的特性来定义,但是,这样做的话,我们就没有理由认定那种陈述在整个宇宙中都是成立的,因为其他星球可能有不是白的天鹅,尽管它们有我们所定义的特性(即与标准(2 )不符)。另外,它也不符合标准(3)。 因为这样的陈述并不能整合到更广的生物学理论中去,也不能从其它生物学理论中推导出来。
为什么物理学和化学与生物学相比在规律上有较优越的地位呢?斯玛特认为这与它们研究的客体的性质有关。物理学和化学研究的客体是相对简单和均一的系统,其组成成分比如基本粒子被认为在宇宙中是无所不在的。而生物客体则不同,它们相对来说是复杂的,并且具有特异性,它们是自然史中一定阶段的产物或客体,所以在宇宙中是受时空限制的。贝尔纳也曾这样说过:“我认为生物学和所谓精确的或无机的科学、特别是物理学之间有一个根本的不同。在无机科学里,我们假定宇宙结构所必须的基本粒子以及支配它们运动和转化的定律都是必不可少的,并且一般都适合于整个宇宙。另一方面,生物学则涉及对宇宙中那些极其特殊的部分,即对我们所谓生命的描述和有序化。当前,说得更具体些,就是地球上的生命。它象地理学一样,主要是一门描述性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在特定的时间内、特定行星上一批特别有组织的实物的结构和作用。”所以,贝尔纳说,目前的生物学不具有普遍性,但贝尔纳认为应当有一门真正普遍的生物学。
著名的生物进化论专家恩斯特·迈尔进一步论证并发挥了斯玛特等人的观点,认为规律的观念是物理主义、本质主义观念的必然结果,在生物学中必须摈弃。([2],p.41)迈尔认为,生物学是19 世纪的产物。在19世纪以前,作为独立的生物学并不存在,存在的只是一些零散的与生物学有关的研究传统。但那时物理科学已经比较发达,所以当17世纪和18世纪科学哲学家们发展他们哲学思想时,完全是以物理科学为基础的。物理科学的规律,特别是牛顿力学规律的解释和预言作用给哲学家们以深刻的影响,以致于这个时代的哲学家都把建立规律作为科学的决定性标准。当时的生物学家也不例外。早期的生物学家象拉马克、达尔文等就都以揭示生物界的规律为己任。然而100多年过去了, 生物科学获得了长足的进展,在涉及生命现象的各个领域都建立起了生物学分支。然而,奇怪的是;各生物学分支中都很少提到“规律”二字。迈尔认为,这不是偶然的,因为生物学中并不存在普遍定律,生物学中的概括一律具有例外。他说:“生物学中只有一条规律,那就是所有的概括都有例外。”([2],p.41)与斯玛特类似,迈尔认为生物学概括具有例外的原因是,生物学努力描述的事件是历史的、特异的事件。任何生物都是长期进化的结果,都与历史相关,都具有独特性。这就要求我们,对生命现象的解释不能象物理科学那样是由规律提供的。事实上,迈尔把规律观念看作是本质主义的错误结果。本质主义是由柏拉图发展起来并一直支配西方思想界的哲学思潮。在本质主义看来,可变化的现象世界只不过是固定不变的本质的反映。世界上真实和重要的东西就是这些本质,现实世界的变异只是内在本质的不完备的表现。因此,不变性和不连续性是本质主义特别强调的论点。迈尔认为,这种思想在今天是有其局限性的,它必须被新的群体思想所代替。群体思想与本质主义相反,它认为,重要的东西不是本质而是个体。许多生命现象,特别是种群现象是以高度的变化为特征的,进化的速率或物种形成的速率彼此的差别有三到五个数量级,这种变化程度在物理现象中是很少有记录的。物理世界的实体具有不变性的特征,而生物实体却以可变性为特征。生物实体的这种特异性告诉我们,必须用与研究完全均一的无生命的东西完全不同的精神来研究生命现象。这种新精神就是要摆脱规律思想的影响,充分考虑到生物体的历史特异性。
与斯玛特、迈尔等人类似,著名科学哲学家波普尔也断言进化生物学中没有规律。他认为,由于地球上的生命进化或者人类社会的进化只是一个单独的历史进程,因此,对进化过程的描述就不是规律性的描述,而只是一个单纯的历史陈述。所以,波普尔认为,探索进化的“不变秩序”和“规律”是不可能的。([3],pp.85—86)
这么多的思想家否定生物学中存在规律,是不是生物学中真的没有规律?这些思想家的观点一经提出,就有其他思想家从不同侧面提出自己的否定意见。
    二、例外的出现与连贯性标准的作用
斯玛特、迈尔等人的观点,概括起来可以归结为:(1 )生物学中的概括一律具有例外,不是全称普遍陈述,原因是(2 )生物客体具有历史性、特异性、非均一性。针对第一点,鲁斯(m.ruse)认为,生物学中的概括比如孟德尔定律有例外,但这不损坏它作为一条定律。事实上,它是一条真正的规律,因为例外可以由生物学家作出合理的阐释。只要我们考虑到生物的较低水平及适当的边界条件,发生在表型水平的例外可以根据细胞水平和分子水平上的变化得到说明。比如孟德尔自由组合定律的一些例外就可以根据亚细胞水平的基因连锁与互换得到解释。〔4〕鲁斯的这种论证表明,连贯性(coherence)在讨论“普遍性”时将起重要作用。在经典遗传学中,对孟德尔定律的连贯论解释采取的是纵向整合的形式(vertical integration),即对组织不同层次的整合。通过这种整合,宏观层次(或表型层次)的规律及其例外,可由微观层次(基因层次甚至分子层次)的规律推导出来。
哈尔(d.hull)也认为,通过不同层次之间的理论整合,是建立生物学规律的唯一可能。在《生物学的哲学》一书中,哈尔曾举出个体发育的例子。他认为,个体发育阶段的顺序性是受规律控制的,但在我们把描述这种发育顺序的陈述看作规律之前,我们需要找到能把它们从中推导出来的有关系统的规律。这样做,我们就不能局限在表型层次,而必须深入到生物体的基因型中,看这些基因型是如何起作用而控制这种特殊的发育过程的。对于系统发育,哈尔给出了相似的论证。他认为,生物表型特征关系的陈述可以被看作是规律,只要我们的认识已扩展到指出有机体的遗传构造以及产生这些表型特征的生化反应。[5]不过, 哈尔不象鲁斯那样乐观。鲁斯认为经典遗传学已经基本整合到分子遗传学中,而哈尔认为这种整合仍存在许多障碍。
列旺汀(r.c.lewontin)也有类似的思想,他认为,在群体遗传学中有许多假定的一般规律,但很难检验它们。所以,群体遗传学要想成为一门成熟的科学,人们必须建立起一种联结基因型和表现型水平的整合理论,有了这种整合理论,群体遗传学中规律才能真正成为规律。[6]
可以看出,鲁斯、哈尔、列旺汀等人对生物学规律的连贯性辩护实际上就是要把高层次的概括还原到低层次的理论。由于这种辩护采取的是理论还原的策略,所以,关于这种辩护的反对意见自然也就从反驳理论还原的可能性入手。因为,如果理论还原或纵向整合存在困难或者是不可能,那么,采用这种方式为生物学规律辩护,说服力就会大大降低。鲁斯曾竭力论证经典遗传学可还原为分子遗传学。哈尔承认这种纵向整合的可能性,但也看到这种整合的困难,看到目前人们还远远未做出这种整合。今天,虽然生物学的快速发展已使我们能从基因水平解释越来越多的表型层次的特征及其关系,但毕竟我们尚不能解释许多事情。所以,鲁斯和哈尔等人的结论是建立在未经证实的哲学假设之上的。也许这种假设是正确的,但这毕竟是一个假说而已。
斯蒂因(w.j.van der steen)看到纵向整合的困难,所以, 他采取一种新的连贯论策略为生物学规律辩护—横向整合或水平整合(horizonal integration)。他认为, 人们不应当把纵向整合看作是为生物学规律辩护的唯一途径。同一组织层次上的理论整合也可以使我们在生物学中建立普遍规律。比如说,孟德尔的分离律具有例外,像透明金鱼与不透明金鱼杂交,子一代是半透明金鱼,而不像显性规则所说的那样只呈现一种性状,即显性性状。子一代的金鱼互相交配,子二代不是呈现3:1的比例,而是1:2:1的性状比,即透明金鱼和不透明金鱼各占一份,半透明金鱼占两份。对此,生物学家解释说,显性具有相对性,即对有些相对性状来说,并没有哪个性状占绝对显性,哪个性状占绝对隐性,所以,透明金鱼和不透明金鱼杂交,子代有半透明金鱼。另外,遗传上的并显性,互换等都可以通过引进补充性假设来解释,而不必采取纵向整合的形式。这种解释例外的方式,斯蒂因称之为水平整合,即在同一组织层次上的整合。所以,斯蒂因说,连贯性不必采用纵向整合或还原论的形式,水平整合也是确保生物学规律存在的理论根据。(〔7〕,p.450)
    三、物种特异性能否定规律的存在吗?
斯玛特和迈尔等人否定生物学规律的存在,一个重要的根据是生物客体的独特性、变异性和历史性。确实,与物理实体比如原子、分子相比,生物实体物种具有高度的变异性和独特性,但变异性、独特性能成为否定生物规律的可靠依据吗?
哈尔和迈尔一样反对本质主义,承认生物实体与物理实体的不同,但哈尔并没有因此走上否定生物学规律的道路,而是努力寻求为生物学规律辩护的新的方法。
哈尔认为,对生物学没有普遍规律的指责源于对种的类别的本体论地位的误解。生物的物种是历史进化的实体,这种历史性使物种不具有某种特殊的本质。 所以, 哈尔认为, 物种不是某种自然类(naturalkinds)。物种不是自然类,那么物种是什么呢? 对物种独特性的强调使哈尔提出了一条令西方思想界广泛讨论的命题:物种是自然个体(natural individuals)或自然特殊物(natural particulars)。在哈尔看来,物种类似于一个特殊的有机体。有机体由许多部分组成,但不包含成员,并且,特殊有机体的部分之所以是这个有机体的部分,是因为这些部分之间具有时空的和因果的联系。这一点与类中的成员要求具有某类性质相反。金中的成员都具有共同的原子结构这一特性,这些成员并不依赖与其他金块的特殊的时空关系和因果关系。物种的个体与个体之间就不同,它们彼此之间都有着特殊的时空关系和因果关系,因为物种是在一定区域内聚合在一起连续的联合性实体(或历史实体)。物种之所以是时空上连续性的实体是因为物种是进化的单位,即能够通过自然选择进化的实体。物种通过自然选择进化,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变异,即有机体的性状与亲代相比具有差异性;(2)不同的适应力,即有机体性状的变异使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适应能力;(3)遗传, 即变异的性状必须是可遗传的。其中,条件(3)非常关键。 一个性状当它通过繁殖被忠实地传递给下一代就是遗传,而繁殖是一个时空上特化的过程一双亲和胚胎必须具有时空上的连续性。所以,性状传递给物种的后代,条件是那些后代必须通过繁殖关系在时空上互相连接。因而,唯有形成时空上连续的实体,物种才可能通过自然选择进化。由于物种的个体与个体之间具有时空上的连续性和因果关系,所以物种不是有机体的种类,它的成员不是它的特例;相反,每一个物种都是个体,一种时空上受限制的特殊客体,其成员是它的部分和组成,不是它的例子。

哈尔认为,如果物种是个体,进化生物学就不应当被指责没有自然定律。考虑到气象学和地理学中的一个类似情况。在气象学和地理学中,没有关于特殊气象现象和特殊岩石的组成部分的规律,但并没有人指责气象学和地理学中没有规律。气象学和地理学的规律存在于不同的本体论水平之上,这些规律涉及是一般的气象现象、一类岩石(比如大理石)、以及组成那些岩石的一类元素(比如金和铁)。同样的考虑也适用于进化理论和物种。也许并没有涉及某一特殊物种所有成员的规律,但这并不表示进化理论没有普遍规律。在进化理论中,物种是个体,不是类,所以,如果进化理论中有规律,这些规律将存在于其他本体论水平之上。哈尔认为存在关于一类物种的规律,比如群体生态学家谈到的k—选择物种和r—选择物种——生活在稳定环境和非稳定环境中的物种,对它们的共同特性的概括就可以看成是规律。另外,也存在关于一类群体的规律。比如迈尔的地理成种概念详述了弧立种群何时变为新种,哈代一温伯格定律预言在一定种类的随机交配群体中发现的基因的频率。[8]
与哈尔类似,罗森伯格也认为,物种的个体性并不影响在生物学中建立规律,因为,“生物学中的一般发现并不建立在有关特殊物种的规则之上”,而是“建立在所有物种都与之适合的规则之上”的([9],p.205)。在罗森伯格看来, 生物学中关于所有物种的经验概括有两类:一类是最低水平的概括,比如:“非特化物种比特化物种趋于灭绝的时间要长”,“物种在进化过程中体形趋于增加”,“生活在相同环境中的现代物种趋于以相同的方式变化”等等。这类概括与其他经验概括一样有例外,但是这些例外可通过诉诸于第二类更普遍的经验概括来解释。这些较高水平的概括就是生命科学中的规律。罗森伯格认为,这种经验概括与比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等陈述不同,如若其他条件保持不变,在其他有生命的星球上也是可以期望获得的。这样的规律有哪些呢?罗森伯格列出了以下五条:
(1)物种是在有机体中传递下来的宗谱分支(lineage of decent a-mong organisms)。
(2)任何一个物种后代的生物体数有一个上限。
(3)每一个有机体与它的环境之间都有一定程度的适应性。
(4)在一个物种中,如果d是一个在生理上和行为上都相似的亚族(subclass),且d 比该物种的其他成员在适应性上许多世代都足够优越,那么在该物种中d的比例将增加。
(5)在一个不是处于灭绝边缘的物种的每一个世代中, 都有一个亚族d,它比该物种的其他成员更优越,且有足够长的时间确保d相对于该物种成比例增多,并将获得充分的优越性继续增加,直至在某一时间达到构成整个物种的活的成员。([9],p.212)
罗森伯格认为,这些定律与前面第一类经验概括不同,它们没有例外。这些生物学定律没有提到特殊的物种,并且它们把物种看作是特殊进化的宗谱分支,而不是有机体的类型、集体或种类。
鲁斯也捍卫生物学规律。但在处理物种的特异性问题上,他与哈尔有着完全不同的看法,尽管在处理生物学概括例外问题上他们有着相同的思维方式(即他们都采取连贯论的思维)。哈尔和罗森伯格等人把物种看作是个体而不是自然类,鲁斯等人则认为物种是自然类而不是个体;哈尔和罗森伯格等人把生物学规律看作是超越物种层次之上的普遍概括,否定关于个体物种规律的存在,鲁斯等人则认为关于物种成员的规律是存在的。
鲁斯指出,如果象哈尔所说的那样没有关于特殊物种规律的话,那么,任何关于人类自身的特有主张就都不是规律,因为它们都是关于单一物种—人类属性的研究。因此,我们通常所说的社会科学、历史科学、语言学等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事实上,由于物种不是个体,而是自然类—即同一物种之所以是同一物种,就是因为它们的成员共有某一性质,因此,关于某一特殊物种的所有成员的普遍陈述是可能的。([10],p.225)凯切尔(kitcher,p.)也认为存在关于具体物种的生物学规律,因为我们能找到这样的性质p,它们与物种s特有的遗传组成的关系非常密切,以致于p的不存在就意味着这种遗传组成的变化, 并导致新种的出现或不能存活的个体出现,这样“凡s必有p”这类陈述就是可以得到的。([11],p.312)
    四、历史叙述可以代替规律解释吗?
“演绎—规律论”的科学解释理论把科学看作是由各种互相关联的定律组成的规律体系。如果生物学不存在规律,那么生物学还是不是科学,特别是与功能生物学相差较远的进化生物学还是不是科学?一些人走得很远,他们认为进化论不是科学的理论。斯玛特、波普尔等人都是如此。迈尔也否认生物学定律的存在,但他并没有因此否定进化理论的科学性,相反他认为,人们应当改变对科学的传统观念。他说:“有一些科学并没有运用无可争辩的被称为定律的表达方式也运行得非常顺利。”([12],p.20)迈尔所说的“有些学科”最主要指的就是生物学。
既然生物学中没有定律,那么生物学中的解释是如何进行的呢?迈尔认为,生物学的解释方式采取的是不同于物理学的历史叙述的方式。他说:“规律观念远远没有历史叙述的观念那样有助于进化生物学。”([2],p.140)这就是说,在生物学中历史叙述比规律解释更重要。
冈奇(t.a.gondge)也有类似思想。冈奇曾经指出:“在讨论生命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单个事件的时候,叙述性解释进入了进化生物学……叙述性解释的建构一点也没有提到一般规律,……进化过程中的事件不是某种事件的例子,而是单独发生的事,是某种只发生一次,不能〔以同一方式〕再发生的事情,这时候要求叙述性解释……历史性解释构成进化理论的基本部分。”([2],p.77)
在迈尔等人看来,历史叙述具有解释价值,是因为生物学的对象—生命客体是历史客体,在历史过程中,早先的生命事件通常对后来的事件起到一定的作用。例如,白垩纪末期恐龙的灭绝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生态小生境,为哺乳动物在古新世和始新世向四面八方的惊人发展提供了空间,因此,历史叙述的目标之一就是发现后继事件的原因。然而,在迈尔看来,“那些由基本逻辑公理系统训练出来的哲学家,看来是很难理解特异性和事件历史序列的特殊性的。他们想要否认历史叙述的重要性,并想用结构性法则把它们公理化,但他们的想法并没有说服人。”([2],p.77)
确实有许多人指出,历史叙述并不能否定规律解释。比如鲁斯就认为,叙述性解释的推理过程或者总体上不能令人满意,或者在解释过程中或明或暗地运用到规律。举例来说,描述到生物演化史上的历史事件时,经常要运用“适应”、“优越性”等概念,然而这些概念只能在自然选择和群体遗传学的背景中才能被理解。所以,历史叙述具有解释价值,必须有理论上的保证。这些理论虽然在具体叙述时未提及,但它们却在知识背景中起作用。所以,鲁斯认为,不是赞成规律解释的人的思想没有说服人,而是否定规律解释的人的观点没有说服人。
在我看来,鲁斯说的不无道理,然而,我们也应看到,在生物学中,独特性确实比物理学和化学更普遍,因为生物体在结构上是如此的复杂,以致于它们显示出更多的变异和个性。迈尔等人希望人们关注到这一点,希望人们用特殊的词恰当地描述生物事件,若不是走得太远的话,是包含有合理因素的。因为在很多情况下,生物事件是如此的复杂,以致于完全的解释需要诉诸于许许多多的规律和初始条件,这时,人们在实践上就不得不满足于描述性工作或者“大略解释”工作。在作大略解释时,人们可能要用到规律,但这些规律可以不表现出来,而只是停留在背景知识中。我们不必用非常精确的形式把它们表达出来。所以,在生物学中,历史叙述的解释形式很普遍,但我们应知道,历史叙述并不否认规律解释。
    五、结论:走向新的解释
规律观念的本质涉及的是科学理论的结构及科学的运作方式。传统科学哲学认为科学是通过建立越来越普遍的规律向前发展的,规律或定律的建立,既是科学理论成熟的标志,又是科学解释和预言的依据。我国的科学哲学研究几乎无例外地都认为科学是由规律经演绎形成的理论体系。如果我们忽视了科学的具体实际,这种观点仿佛很是圆满。但当我们面对具体的各门科学时,会发现这样的理论图景其实是依据物理科学得出的,并主要适合于物理科学。当代生命科学正如迈尔所说,几乎很少用到规律或定律一词(只有遗传学中有所谓的三定律和哈代—温伯格定律等少数例外)。达尔文进化论对生物学就象牛顿力学对经典物理一样重要,然而达尔文进化论并不象牛顿力学那样由几条规律经数学演绎形成理论。生命科学理论在实践上缺乏定律或规律!
生命科学在规律或定律上的缺乏说明了什么?是传统的科学哲学有问题?还是生物学迄今还不是一门成熟的科学?如果生物学存在规律,生物学是否也应当建立成类似牛顿力学、爱因斯坦相对论那样的规律体系?
依我看,传统规律观念有其深厚的理论基础,从生物客体的历史性、特异性出发,从概念上否定生物学中存在规律,尚缺乏较坚实的理论基础,所以我们必须从另外的角度寻求生物学缺乏规律的原因。实际上,生物学理论在规律上的缺乏完全是由生物学所面对的问题与物理科学不同所造成的。物理学最关心的问题是物质本身所内涵的性质,所以必须借助大量抽象的符号来描述,因此,物理学很容易就走入数学的世界,建立数学的逻辑工具。但是,生物学的重心一开始就落在结构上面,诸如什么动物长什么样子,拥有什么样的器官,长在什么位置,构造和功能有什么关系等等。即使是最近的生物学进展,其重心依然在结构上面,从细胞的各种显微构造到基因的构筑及表现,还有各种生物大分子的三维空间的立体结构等等,生物学家们一直致力的,是如何将各种生命现象在实体形象上求得解释。所以,生物学家最常用的表达方式便是“看图讲故事”,亦即对于已知的构造经由类比联想去阐释其功能。在生物学中叙述性解释成为主要的解释方式,物理科学中那种从规律(由数学公式表示)出发,经由严格的数学推理的解释方式很少出现在生物学里。从早期孟德尔的遗传实验,到摩尔根对染色体的解释,直到近期分子生物学的发展,实际存在的构造成了理论好坏的依据。一个理论成功与否完全依赖其是否能将所观察到的现象嵌附到已知的结构上去。于是,结构变成了所有解释的出发点。染色体也好,dna双螺旋也好, 都是如此,在这里,数学形式的逻辑推理派不上用场,结构的合理性才是最好的解释手段。另外,由于生物系统及其环境的复杂性,也必须限制在该领域建立一般视律或定律来解释详细细节,所以,生物学家在建立他们的理论体系时,通常更强调先在条件而不是一般规律。
从本世纪五十年代起,许多哲学家从不同方面对逻辑实证主义发起了进攻,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科学哲学思潮。然而,实际上逻辑实证主义思想仍然在背后支配着许多人的行动。许多人仍然认为一般定律的多少是“好科学”的标志就是一例。然而,我认为,在科学中,除了普遍性推理之外,人们也需要结构性描述,并且在一定的背景中,结构性描述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生物学中缺少定律而有更多的叙述性解释,并不一定是生物学的消极特征。生物学不但是一门真正的科学,而且其成就及其思维方式必然要引起哲学的新的变革。
 

   参考文献
[1] j. j. c. smart, phibosophy and scientific realism,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963.
[2]迈尔:《生物科学思想的发展》,刘jùn@①jùn@①等译,湖南教育出版社1990。
[3]波普尔:《历史决定论的贫困》, 杜汝楫译, 华夏出版社,1987。
[4]ruse,m.,the philosophy of biology,hutchinson,1973.
[5]hull,d.,phiosophy of biological science, pretice- hall,1974.
[6]r.c.lewontin,the genetic basis of evolutionary change.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4.
[7]steen,w,j.van der and kamminga,harmke:laws and naturalhistory in biology,brit.j.phil.sci.1991(42).
[8]hull,d.,the metaphysics of evolution, state universityof new york,1989.
[9]rosenberg,a.,the structure of biological scienc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
[10]ruse,m.,biological species:natural kinds, individuals or what?bri.j.phil.sci,1987(38).
[11]kitcher,p.,species.philosophy of science,[1984](51).
[12] e. 迈尔:《生物学哲学》, 涂长晟等译, 辽宁教育出版社1992。

  • 上一篇哲学论文:
  • 下一篇哲学论文:
  •  作者:李建会 [标签: 历史 特异性 ]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发表评论请遵守中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张西堂《诗经》研究的学术价值和历史局限
    以哲学理论和方法指导历史教学
    以时间为线索的历史逻辑学习研究
    西方哲学史的研究范式及其历史转换
    论西方哲学史中的历史循环论与历史进步观及…
    从历史观角度来看中国传统史学精神要义
    福山的中国历史观
    马克思“人民历史观”的中国化路径
    也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中的科学历史…
    道家思想在中国设计文化发展中的历史作用与…
    论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产生及其历史作…
    涉台博物馆如何展示历史情境的探讨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论文发表

    Copyright 2006-2013 © 毕业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免费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