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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荫桓与甲午中日战争谈判探微
张荫桓是近代著名外交家。在甲午中日战争的议和谈判中,张荫桓积极参与议和方针的策划,并被选派为议和大臣到日本谈判,日本方面以中国议和使臣“全权不足”为由拒绝谈判,文章从中日两方面剖析张荫桓赴日谈判被拒的原因。回国后,张荫桓继续协助李鸿章对日议和,发挥了重要作用。
  〔关键词〕 张荫桓;甲午中日战争;议和;李鸿章
  〔中图分类号〕 k2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1)02-0148-06
  
  张荫桓(1837—1900),字皓峦,号樵野,晚清著名外交家。张荫桓有丰富的外交经验,擅长与外国人打交道,在总理衙门任职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是“甲午至戊戌间之幕后大人物”。[1](464)本文拟对张荫桓在甲午战争过程中以及之后的谈判中所起的作用进行细致分析,揭示张荫桓与甲午中日战争的关键。
  在甲午战争期间的议和活动中,从开始的议和方针的策划到被派往日本作为议和大臣,再到谈判被拒回后国继续协助李鸿章议和,张荫桓一直参与其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参与议和方针的策划
  光绪二十年十月十二日(1894年11月9日),时任总理衙门大臣的张荫桓奉旨前往天津与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商量议和问题。经过磋商以后,张荫桓在天津致电督办军务处:“闻敌有不愿局外居间之语,各国心志亦未齐。津(按:李鸿章)拟遣谍迳达伊藤,较联横说合为捷,仍与署办并行不悖。惟敌欲太奢,未易凑泊。巴兰德前议宜速行以助力。”[2](204)即李鸿章认为一方面不拒绝列强的调停,另一方面派员与伊藤博文进行联络。wwW.11665.COM李鸿章于同日致恭亲王的信函中说道:“六七月间,曾闻日人之意非不愿款,但欲中国自与商办,而不愿西人干预。目下彼方志得气盈,若遽由我特派大员往商,转虑为彼轻视。鸿章与樵野等再三斟酌,惟有拣择洋员之忠实可信者,既易得彼中情伪,又无形迹之疑。”[3](201)很显然,这次派出德璀琳是经过李鸿章与张荫桓的商量,具有明显的试验性,想通过这次议和之行探听出日本到底要提出怎样的条件。但日本政府认为德璀琳既无全权又是西人,拒绝谈判,德璀琳被拒回华。十一月初七日(1894年12月3日),美国驻华公使田贝接到日本回电,暗示仍需要清政府派员谈判,于是就在当天,慈禧下旨派张荫桓第二次前往天津,与李鸿章商量议和问题。十一月二十四日(12月20日),张荫桓突然接到谕旨,“蒙恩赏加尚书衔,奉派赴倭议款”,这让他感到很意外,“颇讶昨日署中会商时绝不询及,遽奉使命,诚非所堪”。[4](497-498)看来派员问题是在机密进行中。
  二、 被任命赴日议和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十日(1895年1月5日),谕旨下:“张荫桓、邵友濂,现已派为全权大臣,前往日本会商事件;所有应议各节,凡日本所请,均著随时电奏,候旨遵行;其与国体有碍及中国力有未逮之事,该大臣不得擅行允诺。”[2](293)这道谕旨给议和全权加上了根本性的限制。
  清政府派出张荫桓与署湖南巡抚邵友濂一同赴日议和,对于这次议和,张荫桓觉得“此行原无把握,为时久暂,自难预定”。[2](287)他提出延请美国人科士达为律师,“有律师可以诘其情伪,代鸣不平;其他要挟,能查西国例案以折之,或不为所欺饰,大致亦易就绪”。[2](288)这说明张荫桓准备还是比较充分的。李鸿章对于张、邵的赴日之行表示担忧,他在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一日(1895年1月6日)复邵友濂电中说道:“樵野与公此行殊为难”,[5](电报五,305)表示出这次赴日议和的困难。
  在赴日前后,张荫桓和李鸿章保持了密切的函电往来,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六日(1895年1月1日),李鸿章致电张荫桓,赞成张荫桓邀请科士达为律师的做法,认为有美国人居间,比较有利于中国,而且他还计划让德璀琳作为后援进行协助。李鸿章对于外国干预抱有很大希望,一旦日本要求过奢,他就寄希望于英、俄的干预。张荫桓在十二月二十五日(1月20日)的复电中分析了当时形势:“兹役须顾四面,敌情叵测:一,物论纷嚣;二,强邻狙伺;三,尤要于自己游移莫决,虽有良、平,无能措手。”[5](电报五,330)并希望李鸿章能够随时电示军情,说明他对于时局的关注,并没有把希望完全寄托于谈判之一,关键还是要看战场上的胜负。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895年1月24日),张荫桓上《请饬下关内外统兵大员实力防剿,勿以议和意存观望折》,阐明自己

观点。他认为战场上的胜负是谈判成功与否的关键,“御侮之策,能战而后能和”,“和议之难易,必视战事之利钝为转移”,并请求清政府“饬下关内外统兵大员,一意筹战,力求实效,勿以臣等之行意存观望。他日和议可成,彼固不敢别有觊觎;即和议不成,我亦不至漫无准备”。[2](443)
  1895年2月1日,会谈在广岛县署举行,日本全权大臣为伯爵伊藤博文和子爵陆奥宗光。伊藤博文认为中国只有国书没有全权委任状,但张荫桓认为国书中已经包含全权委任的事,伊藤执意要委任状,于是张荫桓派梁诚回住处取来张、邵二人的委任状,交给伊藤。伊藤以核查委任状为名暂时中断谈判,第二天才能继续。随后,张荫桓与之辩论日本不应限制中国全权大臣向国内发电报的自由,也遭到回绝。第二天,伊藤称中国的委任状与国际惯例上的全权委任状相比不完备,张荫桓百般解释,并提出可以发电中国政府对需要增补的地方进行修改,遭到断然拒绝。伊藤指出中国屡有立约翻悔之事,因此暗示要“选择有名望官爵者使当此任”,[6](84)拒绝开议,并要求张荫桓和邵友濂立即离开广岛。张荫桓立即通过美国向国内发电汇报,等待消息。
  三、 广岛被拒的原因分析
  (一)中国方面的原因
  1. 清政府急于知道日本的媾和条件。在美国的调停下,日本方面要求中国派全权委员进行和谈,但中国政府还不知道日本的媾和条件,无法推测日本政府的意向所在,“盼将两国打算商议的问题概要示
  知”。[3](201)中国的这一要求遭到日本的拒绝。中国政府派出德璀琳去日本进行和谈,又遭到回绝。日本政府通过美国转电清政府,做进一步的逼迫,要求中国政府把全权委员的姓名、官位通知日本政府。于是清廷决定派张荫桓、邵友濂赴日议和。在这种反复的过程中,日本已经提高了警惕性。田贝说:“中国老想预先知道日本可能提出的要求,以便获取英国或俄国的干涉”,[6](490)但这一点被日本看破。科士达看到了问题的实质,“似乎谈判是谈不到的,仅是等战胜者强定条件就是了”。[6](466)中国是想依据日本提出的条件作打算。
  2. 派出和谈人选存在问题。清政府第一次派出德璀琳进行和谈,用西人代表中国谈判,这已经引起了日本的不满。第二次的派出成员中有前台湾巡抚邵友濂,他曾下令悬赏杀死日本军人的勇士,这又导致了日本的反感。因此,第二次谈判肯定会被蒙上一层阴影。
  3. 全权委任状的问题。日本拒绝与张、邵议和,从敕书即全权委任状来看,说全权不足,并不能说完全不成立,因为中国的敕书并不是按照国际惯例来书写的。中国方面认为国书中已经包含全权,认为出示国书即可,国书内容是:“大清国大皇帝问大日本国大皇帝好,我两国谊属同洲,素无嫌怨,近以朝鲜之事,彼此用兵,劳民伤财,诚非得己。现经美国居间调处,中国派全权大臣,贵国派全权大臣会商妥结。兹特派尚书衔、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户部左侍郎张荫桓,署湖南巡抚邵友濂为全权大臣,前往贵国商办,惟愿大皇帝接待,俾该使臣可以尽职,是所望也。”[7](卷一○三,3)但日本方面认为委任状包含在国书中不符合两国是交战国的情况,应该有专门的委任状,于是张荫桓等交上中国的敕书,内容是:“皇帝敕谕尚书衔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张荫桓,著派为全权大臣,与日本派出全权大臣会商事件。尔仍一面电达总理衙门,请旨遵行。随行官员,听尔节制。尔其殚竭精诚,敬谨将事,无负委任,尔其慎之。特谕。”[3](212)邵友濂的敕书内容与张的一样。不管是国书还是敕书,其中都强调张、邵二人的职责是进行“会商”,还要不断请示总理衙门。科士达曾经看过中国的全权委任状,认为不太合适,他在回忆录中这样说道:“在我们会议的时候,使臣把他们的皇帝的委任书[credential letter]拿给我看;我告诉他们,这不是国际间常用的格式,假若日本有意吹毛求疵,它是可以否认他们谈判的全权的……。”[6](470)果然不出科士达所料,日本真的就在这个问题上大做文章。日本方面认为中国使臣全权不足而拒绝和谈,张荫桓也不得不承认中国对于全权委任状的责任,“我国对于这样的事情,因很少向外派遣使臣,所以对国际法上的惯例很迂阔,致有此错误”,[6](89)但为时已晚。当在广岛和长崎的时候,张荫桓和科士达讲了许多关于北京的事情,科士达在回忆录中说,张荫桓曾和“美国公使田贝上校商议过他与邵的国书[credentials]样式。公使指出国

书的缺点,并依据张的请求,起草了一张格式妥适的国书或全权证书[full powers]。但是没有人能有勇气去告诉皇帝给他们的国书是有缺点的。田贝的草稿并没有用上。”[6](473)这说明张荫桓赴日之前就知道带到日本的国书不是他委托田贝草拟的那份。
回溯到张荫桓等赴日之前,张荫桓曾经委托田贝起草一份符合国际惯例的国书,这说明他对这次赴日是很重视的。田贝于光绪言二十年十二月初六日(1895年1月1日)致函总理衙门,把受张荫桓所托起草好的包含全权证书的国书交给总理衙门斟酌,原文如下:
  
  大清国大皇帝问大日本大皇帝好,自我两国失和以来,朕心深愿两国复归于好,切欲和议速成,是以特简朴诚、干练大臣二员前往贵国商定复修前好。兹派尚书衔、总理各国事务大臣、户部左侍朗张荫桓,头品顶戴、兵部侍郎衔、署湖南巡抚邵友濂授为头等全权大臣,与贵国所派头等全权大臣商定和议。该大臣等悉能仰体朕之心怀,朕亦素知其有才能,实为可靠。所有该全权大臣等与贵国所派全权大臣议定永和之约,所画之押,即如朕笔亲书,其与贵国全权大臣所定之款,亦如朕与贵国亲定之款无异。至所定甲押之约,仍应俟有与贵国互换之凭单,其所订互换之期,中国自必如期送往贵国互换也,大清国大皇帝于宫内钤用国宝。此书特交该全权大臣等呈递大日本国大皇帝陛下。[8](3948)
  
  这份包含全权委任状的国书是符合当时国际惯例的,其中“全权”字样很明显,且有定约、画押之权。①田贝对自己起草的这份国书底稿相当满意,他说道,这“是依据[当时]所能够得到的这类文件的最好的例范写成的。委任状用的格式是我的法国同僚供给我的。我同他自由地商议。委任状的每一细节都按照现代惯例完成,是完全无缺的”。[6](490)但是第二天,总理衙门却这样回复田贝说:“接准函送按洋式拟一国书底稿,费神之至,惟本署已缮定国书请钤御宝,未便更易,专此布复,并答谢忱,顺颂日祉。”②总理衙门的表现说明他们当时并没有想过一定要按照国际惯例设计国书和全权委任状,而是认为按照中国惯例行事即可,而且在田贝上交他所拟的国书底稿时,总理衙门没有人愿意去向皇帝说明田贝这份更合适,而需要重新钤印,或者说根本没有引起他们对这一问题的注意。就连当初委托田贝起草国书的张荫桓也没有将这一问题及时向皇帝反映,说明他也没有胆量去逆龙鳞,于是也抱有一种侥幸心理。其实当时是有充分的时间选用田贝所拟的国书的,因为十二月初十日(1月5日),内阁片称:“所有全权大臣张、邵请领敕谕各一道,定于初士日辰刻用宝”,[8](3969)说明最后用宝是在三天以后,此时如果引起重视,一定可以避免这次错误。于是,张荫桓和邵友濂就带着“全权不足”的敕书上路了。
  可以看出,对于委任状存在的问题,总理衙门在田贝的提醒下是完全有机会修改,结果没有人去反映以及及时解决这个问题,使得日本抓住了这个明显的把柄,可以名正言顺地对和谈予以拒绝。总理衙门成员,包括张荫桓在内都有一定的责任。后来,在李鸿章奉派赴日议和之后,张荫桓还强调“请中堂敕书务照公法”,[9](电报六,60)这应该是吸取了此次因国书全权不足而导致议和被逐的教训。
  (二)日本方面的原因
  1. 归根结底,日本并无马上谈判之意,拒绝和谈就能够拖延时间。当时北洋水师虽然经受重创,但根本尚在,日本方面认为此时谈判,中国并不能完全就范,应该继续对中国进行打击。对于日本的企图,科士达看得很清楚,他认为日本就是在拖延时间以争得更大的利益。“日方已经派出一支军队去攻袭威海卫炮台,击毁或捕捉在那里避难的中国海军的剩余部分。当着使臣在广岛举行议会时,在该炮台正进行着激烈的战事。无疑,日本人感到在这一仗胜利结束后,他们可以处于一个较优越的地位来签订和约”。[6](472)因为在全权不足问题上,张荫桓提出过可以对全权不足之处进行增补,但遭到拒绝。而且田贝也曾经进行过及时的解释和挽救,“当中国使臣因为没有‘全权’被命令回国的时候,我拍电给张荫桓,把我所准备的文件交付日本,他回电说,皇帝并未在上面签字。自然,实际上送去的全权证书与我所预备的并无类似之
  处。”[6](490-491)“使臣们回来以前,我拍电报给日本,说我曾预备好‘全权证书’,而由于某些错误没有给谈判代表,我要把内容电告,等航运一通,立即邮递给他们,但是这个建

被拒绝了。”[6](491)在全权问题上,中国政府已经提出通过增补不足之处进行让步,但不管怎样,日本都断然拒绝,进一步说明他们是有意拖延时间了。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最能说明问题,李鸿章被重新派往日本进行和谈之后,他的委任状没有发生任何问题,而这次的委任状就是田贝以前提出那一份。因此,委任状问题仅仅是日本的一个幌子而已,日本是根本就不想立即和谈。日本政府就是抱着吹毛求疵的想法来谈判的,“关于与此次来朝之中国媾和使之会见,虽信十中八九不能妥当了局,然彼等若遵万国普通之惯例来朝,我国亦依国际法常规应之,固不待言”。[6](174)但对于中国的全权大臣问题,日本早就引起注意,十二月二十五日(1895年1月20日),日本曾询问美国驻日公使,怀疑中国使臣国书中并无全权字样,并要求中国通过美国进行回复,这说明日本已经在这一问题上高度注意了。但中国恰恰在全权证书上出了问题,正好给了日本一个借口。
  2.日本不仅发现了文本上的问题,还看到中国使臣遇到“所有应试各节,凡日本所请,均著随时电奏,候旨遵行”,[2](293)这种根本不能行使全权的“全权大臣”,日本不能接受,因为他们提出的媾和条件经过这种电报往来,肯定要耽误时间,这样其他国家就会很快知道日本的贪婪要求而加以干涉,这是他们不得不防的。张荫桓致电田贝:“倭以中国使臣议事须请示国家,无权议事,即非全权大臣;且电报来往,必迟延日期,不肯议事。如中国派便宜行事真全权大臣,毋庸请示国家,则愿会议云。”[2](386)而且作为报复,他们从一开始就禁止中国使臣拍发电报,日本实行这种做法,其实本身就在违反国际惯例。科士达与日本外务省外交顾问端迪臣曾经进行过说明:“我告诉他,关于密电的命令与外交上的惯例冲突,并将要受到所有文明国家的非难。他说采取这个命令,为的是报复北京政府方面在开战时拒绝日本代办拍发密电。我回答说,冲突爆发的时候,这样的做也许地是有一些理由的,但是当双方同意进入和平会谈的时候,那就不可以
  了。”[6](471)但是日本执意要拒绝谈判,所有的补救方法都不能奏效。
  3. 为了保证日本能迅速地得到他们预期的收益,他们要求必须有中国地位崇高的人才能进行谈判。就在第二次广岛县厅会晤之后,伊藤单独会见伍廷芳,暗示中国派出恭亲王奕訢或李鸿章来议和以郑重其事。在二月三日,端迪臣请求与科士达晤面,缕述中国以往外交上翻悔作风,“并举使臣们职位的低微为例”。“假若中国派遣上面指定的人(按:指恭亲王或李鸿章)为使臣,就可以允许他们同北京用电报自由地通消息,并且可以为了他们的方便,选择旅顺作为谈判的地点”。科士达说,“端迪臣的拜访所给我的印象是,日本人对于他们拒绝中国代表并不完全觉得安心,希望通过我向世界更完满地说明他们行动的正当”。[6](472)就在张、邵被驱逐到长崎后,田贝设法进行外交补救时,请求继续将他们留在长崎,等待修改全权委任状后继续谈判,但遭到日本外务大臣的拒绝,“若中国政府有媾和诚意,派有正当的全权并有名望官爵的使节前来,则日本政府任何时期均可再开和谈,但对一度谈判不协调的使节,则不能仍使其继续居留,以待其本国政府的训令”。[6](93)日本政府真实的嘴脸暴露无遗。但为什么在之前两国互相通报全权委员姓名、官位的时候日本并没有提出异议呢?笔者认为,这是因为如果直接说出中国所派官员职位低微,在公法上是说不过去的,因为张荫桓是尚书衔,邵友濂也具有头品顶戴,在中国的地位也不算低。因此,他们只能从其他地方下手进行要挟,而“全权不足”恰恰给了他们最好的借口。日本的目的就是想要位高权重的人来谈判,一旦宣布媾和条件,就必须成功签订条约,以免第三国干涉,这是他们早就计划好的。
日本根本就没有进行和谈的诚意。不管中国有无委任状全权不足问题,张、邵二人都是要遭到拒绝的。因此,科士达认为这次丢脸的失败不应该由张荫桓和邵友濂负责。而且科士达还认为,“张君是一位能干的人,他的外交上的经验适合他这个职务,但他并不是最高的地位”,[6](470)以至于这次外交的失败。
  对于日本的无礼行径,张荫桓依然进行驳复,维护国家尊严:“议和大臣向有应得权利,本大臣不能照享,实出意外。贵大臣既不准发中国密电,又据贵外部官员来言,接有中国致本大臣密电,如不以电书送交译署,此电不能送来。本大臣未出京时

驻京美使谓公法不能阻往返密电,今情形迥异。”[2](430)虽然在日本的强权面前,这种抗辩没有起到作用,但张荫桓作为弱国的使臣在外交方面并没有毫无作为,他维护了一名外交官的基本权利和尊严,是值得称道的。
  四、 回国后继续协助李鸿章筹商
  赴日对策
  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七日(1895年2月11日),张、邵奉旨回国,于正月二十一日(2月15日)抵达上海。出于维护国家尊严,张、邵上奏请求罢斥,“臣等奉使无状,为敌所轻,重负朝命,相应请旨罢斥,以存国体”。[7](卷一○六,4)但清廷知道这次议和失败并不是他们俩的责任,不予追究,于是二人又回原职任上。
  张荫桓回到原任之后,并没有停止对于议和的参与,而是起到了积极的配合作用,为中日议和出谋划策。
  (一) 受李鸿章倚重,为其挑选外交助手
  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十九日(1895年2月13日),清廷正式任命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本议和,满足了日本的愿望。但对于这样的任命,李鸿章心里也没有底,张荫桓一到上海,李鸿章就致电张荫桓,“望密授机宜”。[9](电报六,54)张荫桓与李鸿章密切联系,成为李鸿章的重要策士,他分析日本当时形势:“伊藤欲速和,恐饷项难筹。”[7](卷一○六,9)他还向李鸿章介绍道:“伊藤自负为日本第一流人,故愿中国所派爵位相埒,始能开议。”[7](卷一○六,10)李鸿章深知张荫桓有外交经验,对他相当倚重,希望张荫桓能够以会办或帮办名目和他一起赴日议和,但清政府以张曾被拒为由拒批,李鸿章发出“独任艰巨,如何能胜”[9](电报六,65)的感叹,对张荫桓不能与之同行表示惋惜。二十四日(2月18日),李鸿章又致电张荫桓:“独行无助,徒与外人商办,恐为所卖。焉得有熟悉公法条约而有智略文笔者襄助,公速为我筹之。”[9](电报六,60)希望张荫桓能够向他推荐几位外交上的能人。虽然张荫桓不能与李鸿章同行,但他提出了几个适合人选跟随李鸿章赴日,如徐寿朋、黄遵宪、罗丰禄、卢永等。
  (二)主张稳妥,不能盲目依靠外国干预
  早在甲午战争中,张荫桓与李鸿章在依靠外力问题上就有不同看法。李鸿章将战争希望寄托在俄国的调停之上,过于信赖俄国使臣的言论,张荫桓则对于俄国的援助不甚相信。五月二十七日(6月30日),他致电李鸿章,认为“得宥亥电,事机转钝。喀言太夸,抑俄议不决”。[10](电报四,95)李鸿章则认为“喀尚实心实意,似驻日使为日所惑,不甚著力”。[10](电报四,96)张荫桓又致电李鸿章,认为“喀有实心无实力”。[10](电报四,98)六月十六日(77月18日),张荫桓与李鸿藻、翁同龢联名奏请“谕令李鸿章即饬派出各军,迅速前进,勿稍延续”。[11](626)
  战争谈判中,李鸿章对外国干预仍然抱有很大希望。正月二十二日(2月16日),李鸿章在复张荫桓电中说到外国干预之事,“俄、法、英实有愿助之
  意”。[9](电报六,97)正月二十四日(2月18日),李又致电张荫桓:“若借英、俄扛帮,不至另生枝节否,闻俄、英、法颇有此议。”[9](电报六,60)这次李鸿章带着试探人口气询问张荫桓,他本人显然倾向于希望借助外国干预。李鸿章又在正月二十九日(2月23日)的电文中提到日本来电中“并提明商让土地一层,上令坚拒,恐须借助英、俄”。[9](电报六,65)这次李鸿章觉得必须借助外国干预。从这几次的电文中,可以明显看到李鸿章对于外国预的决定一次比一次大。
  对于李鸿章希望借助外国干预的办法,张荫桓有自己的认识。他在正月二十五日(2月19日)致李鸿章的电文中说道:“骄兵难制之说,彼防内乱甚于外侮,或须借占地安置,但偿费未清,战地不遽交还,留此亦意中事。借助英、俄,彼所深忌,惟须切实商定,始能发端,恐亦不能不另生枝节,科(即科士达)以此为万不得己之策。”[9](电报六,61)此电文向李鸿章解释了日本占地安置日本也是交战国的正常现象,如果此时就要触动日本人的忌讳去借助外国干预,难保不另生事端,用科士达的话说这是“万不得已之策”。对于李鸿章所说的必须借助英、俄来对付日本以取消商让土地权利的做法,张荫桓认为还是有不妥之处。他认为日本人也明白对中国逼迫太紧,会导致中国向西方国家请求干预,而西方国家的干预是日本人所不愿意看到的。“倭意在土地,兵费次焉。以为地可自决,财须他贷,又启干预之端”。因此,他不主张仓促求助外国而使时局变

得更加复杂,但他也不主张完全不依靠外国干涉,“或谓伊藤聪明,不肯以难相挟,恐太逼,则我为他山之请,言亦近理”。但他认为“为他山之请”是需要时机和条件的,“借助必彼此坚约,庶可发端,亦不宜专商一处,设乍合乍离,为患滋甚”。[9](电报六,66)他的分析很有道理,动用外力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彼此坚约”,即彼此信守约定;二是要“不宜专设一处”,即不能完全依靠一个国家,需要以夷制夷,以达到彼此牵制的目的。张荫桓认为,如果这种外国干预处理不好,危害会更大,因此需要格外慎重。
  二月初一日(2月25日),李鸿章致电张荫桓:“连日为土地事与各使商论,此后谓非此不能结局,与枢译商不敢担。上意俟长春(即慈禧)大安稟商酌定。借助仍难著实,不肯用重力,恐无济。出京难定
  期。”[9](电报六,70)张荫桓继续坚持他的观点,认为请外国人干涉需要慎重,不能盲目,“商让一节,敌先指出促政府预筹,以免全权吃重,意黠而悍。各使咸谓非此不了,岂能急赋他山”。[9](电报六,72)
  中日谈判,张荫桓是其中重要的参与者,尽管作为议和的代表之一在日本谈判遭拒,但个中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张荫桓经过努力并不能扭转局面。被拒回国后,张荫桓并没有远离这次和谈,为李鸿章出谋划策,主张不能盲目依靠外国。尽管经过了万般努力,在那弱肉强食的年代,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的签定最终不可避免,签字画押的李鸿章背负骂名,成为千夫所指的罪人。对于张荫桓个人来说,谈判被拒对他个人来说未必不是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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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北根)
  
  research on zhang yinhuan and the sino-japanese war negotiation
  wanglian-ying
  (northeastern university at qinhuangdao, qinhuangdao 066004, china)
  abstract: zhang yinhuan was a famous diplomat in modern china. in the sino-japanese war's peace negotiation in 1894, zhang yinhuan positively participated in the peace negotiation plan, and was deputed negotiation minister to japan. the japanese refused the negotiation for “the plenary powers in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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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标签: 张荫桓 甲午 甲午 甲午 甲午 海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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