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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伍廷芳的商业思想
[论文关键词]伍廷芳  商律  贸易  海关税收
  [论文摘要]伍廷芳是中国近代著名的外交家、法学家、实业家,他对促进中国近代的商业发展贡献很大,他提出了扩大通商的种种措施,还参与制定商律保护商人的利益,晚年还在上海致力于推广国货。其商业方面的宝贵思想值得探讨。
  伍廷芳十分重视中外通商,他认为西欧各国之所以富强就是因为有丰富的通商经验,中国要强大,必须要实行大力的通商政策,于是他早在1898年就上奏清政府实行通商。他在《奏请变通成法摺》中论述说:“……许以遍地传教,不许以内地通商,殊为失策。”他认为实行中外通商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有利于减少与各国间纠纷的发生,“盖富商硕贾,身家既厚,爱情体面,而不肯为非。”
  2.以杜绝列强对中国的进一步贪欲,“彼全国通商,重门洞开,示人以无可欲。中国深藏固闭,转有以启其觊觎之心故也。人情于所歆羡之物,予者持之愈坚,则欲者求之愈急。……今欲一劳永逸之谋,则莫如开诚布公之策,应请旨密饬总理衙门,将各国通商一条通盘筹算,熟计利害,毋稍隐讳。”
  3.对收回租界有好处,他认为:“且租界之设,专为通商;遍地通商,则应收回租界。”
  4.进一步开放通商地区,可以使列强相互牵制,以保和平。伍廷芳认为:“况通商之区,各国视为公地,平时均沾利益而莫之能专,有事互相箝制而莫敢先发。”他举出上海、天津为例,来说明公共通商之地是和平地区。
  5.加强通商,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富足。wWw.11665.CoM他认为:“且自通商以来,内地华商不少豪富;而轮舶不到之处,生机反益萧条,是通商不足以病我明矣。盖彼以货来,我以货往,有无原可相通。即我货之往不如彼来之多,然日用所需…小民亦可均沾其利。”
  中国不仅要对外通商,而且要加大对列强的“门户开放”。伍廷芳1898年就明确提出过中国的“门户开放”政策,以响应美国的“门户开放”。他在《中国和西方的关系》一文中写到:“作为世界商品市场,中国无可争辩地占据首位。3亿5千万至4亿人民的需要,必须以某种方式供应。这就是说作为一个市场,中国的一个省比整个非洲大陆都有价值。中国的政策对待所有国家都一视同仁。他们都真正享受最惠国待遇。保持门户开放正符合她的政策。”
  1899年美国结束了美西战争,来到了中国,而中国已经被各国列强以势力范围和租借地的方式瓜分殆近,为了获取了列国取得的通商特权,又保持美国的政治大国形象,并且遏制英国、日本等国的侵略扩张,美国出台了“门户开放”的政策,伍廷芳对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极力拥护,称赞它“照会各国共保中国洞辟门户,不许欺凌,各国相率允从,以其不背华盛顿公正和平之宗旨也。”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伍廷芳非常重视中外通商的思想,他认为加大中国内地的对外开放力度和扩大通商区域,对中国的经济、政治乃至外交都有好处。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伍廷芳主张的门户开放政策是平等的、互相互惠的,是在美国不干涉中国主权的情况下开放的,这和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的主旨是完全不同的。伍廷芳认为要加强通商,必须要有以下几点具体措施:
  (一)加大中国对外贸易与出口
  据《湘报)135号上登载伍廷芳撰写的《美国费城商务博物会记》(1897年),伍廷芳认为:通商本是双方的事情,但是华商对外贸易和出口数量非常少,几乎就不能算是“互通”,这种情况对中国非常不利。“中国岁销售洋货物以千万计,金银流溢,亟抒轴为空,……他如羽毛、棉花之属,洋人虽贩运出口,仍织为呢绒、布匹人口,以博华人之利。而且载洋货以售诸中国者,洋商也,未闻华人出洋采办也。收土货以销于外洋者,洋商也,未闻华人出洋经纪也。舟车之利,洋人专之;课税之则,洋人持之”。他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要设立商务公司,一个在上海,一个在纽约。等到美国商人来华时候,商务公司和他们签订合同,将中国的土货低价收购,发运往美国;美国出产的新产品,公司派人出国学习,然后回国传授生产技术。这样不仅公司可以获利,而且有利于国计民生。好处具体有如下几条:
  1.美国重视商务,加强中国的出口贸易,有利于邦交和友谊。
  2.中国农产品、矿产品丰富,经过购买外国的先进机器进行加工再卖到外国,可以杜绝外国人对中国原材料的剥夺,可以开源。
  3.设立中国自己的贸易公司,自己贩运出口,可以打破长期以来洋商的贩运垄断和囤积居奇。
  4.洋商在中国开公司,需要很多花费,而华商如果在自己的国家设立公司,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花费,分洋商之利,使货物价格下降。
  5.华商贩运商品出口,可以为华工开辟生路,减轻美商对华工的歧视。
  6.公司给予华工资本,让他在外国学习技术,然后回国传授技术,有利于安排华工和国内流民的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
  (二)自开通商口岸
  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中国战败,签订了战败条约,美国、日本、英国等列强提出了和中国重新修订通商条约的要求。1902年,伍廷芳和盛宣杯、吕海寰同任商约大臣,参加修约。在修约的过程中,伍廷芳等人提出了自开通商口岸的观点,他上书朝廷说:“日使请开口岸一事,……惟照会措词宜将中国将来如有应开口岸之处,当由我自行酌定办理。随着俄国和日本在中国东三省展开的激烈争夺,为了利用俄国牵制日本在东北的势力,伍廷芳提出:中国主动开放盛京省城和大东沟,于我非常有利。此外,他还主张将湖南省常德府、江西省湖口、安徽省安庆府、四川省叙州府开作通商场,准许外国人居住通商,但是自开的口岸,主权税收等都与被迫开的通商口岸不同,拥有全权。中国自开通商口岸,不仅加速了沿海各通商口岸贸易和经济的发展,促进了中国近代各通商口岸早期的城市化,而且进一步促使了中国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更多的商人、地主阶级和官僚投入到商品贸易中来,中国资产阶级日益壮大起来,为2o世纪的政治运动奠定了基础。
  (三)加重入口税的征收
  伍廷芳在《中华民国图治刍议——论洋关税则及电政盐务》一文中认为:“中国和外国通商过程中,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中国的入口税过轻。他认为:“文明国有将出口税薄收,或全行豁免者,其意何居?盖鼓励商家,俾国中百货,多运出口。……故欧美等国,于入口货,则重征其税,所以阻外货之输入,而免夺本国只在之行销。”他认为,清政府愚昧无知,草率订约,长期实行入口税和出:税相等的关税政策,损失巨大,由于中国的入口税太轻,以至于外国商人都来中国采卖廉价的原材料。他早在1898年上书清廷,就提出了加重入口税的建议,认为在各个通商口岸,“所有烟酒各物,查照各国税则,一律加增,于国必有裨益。”1903-1904年,中国和美国日本等国重修商约,诸国提出加税免厘金的要求,伍廷芳认为:“厘金为扰民苛政,中外啧有烦言,究之抽剥出自吾民,于中央支配,增补几何?不过徒供关吏之中饱而已,”他主张免除厘金,但是他认为必须要大大增加对入口税的征收,尤其加重奢侈品的税收。在他和其他同行官僚的极力争取下,中美和中日商约中,入税最后都定为值百抽l2.5。他认为,民国初期,如果废除了内地的厘金,实行重人口税,商品正常流通,关税富足,国家才有光明的前途。
  (四)整顿币制,有利于商业发展
  首先,钱币要整齐统一,有利于商业流通。
  伍廷芳在《中华民国图治刍议——论钱法之措置》一文中分析了当时钱币混乱的原因和状况,由于造币局制造的银币含银量不~,“以为民尽可愚也”,造成了钱币流通上的混乱局面:上海交通银行发行的钱币到北京就得不到承认;即使流通了,各个省的兑换也不相同;香港等地区已经禁止使用银质低下的货币;汇款的费用高得惊人,例如:长沙府库银币空虚,省里只得发行纸币,如果从长沙用纸币汇款,“汇两千两百两到沪,则实得回一千两百两,已耗去一千两之巨。如果用银币汇款,一千元也要汇款费用四五十元。”伍廷芳认为此种状况“不便于商”,是直害商而已。”商业的发展最重要的条件是商品的流通,如果钱币无法流通而阻碍商品的流通,商业的发展就很困难了。伍廷芳认为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做到以下两点:第一,要制订统一的铸造标准,规定钱币的铸造质量,还要规定银元钞票不论大小,全国各地一律通用。第二,实行金本位法。伍廷芳认为,世界上银贱金贵,中国入口货物多,出口货物少,国家向外国购买军火多,官吏、留学生和商人贸易,如果用银钱,吃亏大;国家借款,如果用银钱还利息,利息很大,例如,《辛丑条约》,中国赔偿列强关平银4.5亿两,如果中国用银子折金价还,需要多还一亿两千万两银子。
  “世界上重商各国,都规定金本位制,日本、墨西哥等国就是因为用金本位制,才得以挽回通商各国,都规定金本位制,日本、墨西哥等国就是因为用金本位制,才得以挽回通商之失利。中国必须实行金本位制,规定一个银价,作金价标准,是当前救急的良法。”
  其次,完善币制法规,严惩伪造外币。
  伍廷芳1906年上书清政府,指出:中国自古就有重法,严厉惩戒私铸或者伪造本国币制者,但是,随着中外通商的实行,外国银元在中国内地的流通,伪造外国钱币之人增加,而中国现行法律却没有这方面的治罪条文。他查阅各国的法律,会同同僚商议,最后制订了惩戒伪造外币的条文:“凡伪造外国银元行使,无论赃数、次数多寡,为首及匠人均于奏定私铸银币章程绞罪上减一等,拟以流三千里。”其他从犯也各有定罪,他认为这样可以警戒犯罪之人。伍廷芳的这些做法后来被写入商业法规的条文中,这对整顿当时混乱的币制市场,保护正常的商业活动和商人的利益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而且填补了商业法规的空白。
  关于伍廷芳的护商思想,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制订商律。保护商人的利益
  中国封建的传统思想是重农抑商,把商业看成是“末业”。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大门被打开,列强各国强迫清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条约,特别是《马关条约》签订后,列强获取了在中国通商口岸设厂,生产土货的权利,他们销售的低价产品和恶意的竞争手段,严重损害了中国商人的利益和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而传统的商律已经无法保证民族商业和商人的利益。在甲午中日战争中和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中国战败,需要支付巨大的赔款,而国库空虚,清政府为了增加税收的需要,放宽了对民问设厂的限制;列强在通商口岸的资本主义的活动,加速了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解体,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民族工商业得到初步的发展,民族资本家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法律保证,商律于是就出台了。
  清政府的商业法律的制订主要在1903-1906年。1903年一19o6年,伍廷芳担任商部侍郎,主持起草了一系列商律单行本。大臣载振上书朝廷日:“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奉上谕修订商律,维时,伍延芳尚在上海会议商约,臣载振会与函商,先将各国商律,择要译出以备参考之资,旋于七月十六奉旨设立商部,伍廷芳复简补授臣部侍郎,于间来京,臣等与之共同筹议,……赶速先期拟商律之公司律一门,并卷首先贯之以商人通例,于脱稿后,函寄直隶总督臣袁世凯会通商在案,嗣准军机处交片内开,十月十一日奉上谕袁世凯差务太繁,请开去各项兼差,……现在伍廷芳奉上谕调补外务部侍郎,臣等深悉该侍郎久历外洋,于律学最为娴熟.嗣后筹议商律一切事宜,仍随时与该侍郎会商,以期周妥。”1903-1906年底,伍廷芳首先制定了中国具有控制性的第一部商业法典——《钦定大清商律》。1904年1月,该律由清朝颁布《商人通例》和《公司律》两部分。1906年又颁布了《破产律》。
  《商人通例》9条,规定有关商事主体和商行为的界定标准,在商律中起商法总则的作用。例如;第一条“凡经营商务、贸易、买卖、贩运货物者,均为商人。”就是历史上第一次给“商人”的名称下定义;它还规定男子的经商条件是16岁以上;对妇女的经商权利也给予了规定,但是对妇女经商的苛刻限制,既体现了封建社会中男权思想,又体现了20世纪初年,妇女地位有所提高,对妇女的束缚有所放松。
  对商业内部经营管理方面,章程里论述也很明确和详细。《公司律》颁行后,1906年伍廷芳又制定了一部以自愿破产为原则的工商业类法规——《破产律》。他在《商部》修律大臣会奏议订商律续拟破产律摺》中提到制定的原因:其一:“乃或因经营未善,或因市价不齐,即不能不有破产之事”;其二:“盖谓近来商情变幻,倒骗之局,愈出愈奇,……然诈伪倒骗之出于有心,与亏损倒闭者之出于无奈,臣皆谓之破产。”也就是说,一些投机者谎报破产以倒骗钱财,众多的纠纷案件使得官吏头疼,为了区分正当和非正当破产,保护正当商人的利益,伍廷芳制订了这部“本与民人有相关之义”的破产法,这也是中国第一部破产法。破产法公布以后,民间企业须到当地商会办理财产注册,以备稽查,如遇到破产案,当地官府必须按照此项法律并参考商会的注册资料来办理。

  此外,伍廷芳还主持起草了《商会简明章程二十六条》《公司注册试办章程十八条》《股份公司注册呈式》《矿务章程三十八条》等等作为《大清商律》的补充和延伸,使它更加完备。
  (二)参加实业活动.推广国货,保护工商业者的利益
  伍廷芳不仅积极制订一系列的商业法律来保护工商业者的利益,而且从实际行动上保护工商者的利益。1912年2月,辛亥革命爆发后,袁世凯和南京临时政府宣布停战议和,北洋军阀撤出汉口后,却封锁了北方的交通,导致汉口芝麻商人三千万包芝麻无法出口,折合银子约一百万两,汉口的芝麻商人在会同外国公使商量无策的情况下,打电报给伍廷芳,伍廷芳立刻致电民国副总统黎元洪和清政府内阁总理袁世凯,及时协商并解决了商人的困难。
  1915年,伍廷芳应菲律宾华侨的邀请,率领工商业界的代表参加菲律宾举行的嘉年华会(商品博览会)。在这次推广国货、发展中国工商业的重要活动中,伍廷芳亲身做了大量的实事,他“自达菲埠,不自暇逸,所有代赍货贿交易之事,均会王君文典躬任之,不敢稍有旁假。”他还多次考察当地华侨的商店,详细了解中国货物的销路情况。
  在得知中国的商品在菲律宾的销售不广泛时,他多次在华商和当地政要组织的欢迎会上宣传要推广国货。他讲到:1.华侨所组织的会馆对商务影响很大,会馆的宗旨应该是推广商务;2.国家以前因为轻视商业,所以落后,现在国家应该鼓励华人出外经商,与内地商人互相提携,推广商务,国家才能富强;3.华工入口,权在他人,推广国货,权在自己,是为国家争回利益,德国商战最强,现在趁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间隙,推广国货是非常好的机会;4.因为中国无船直接来往菲律宾,伍廷芳建议华侨商人和上海商人商量,先组建一个轮船公司,专门运送中国的货物来南洋销售。伍廷芳的这些观点对当时中国商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帝国主义忙于战争,无暇东顾,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压迫,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有了喘息的机会。1915年前后,提倡国货反对日货的运动盛行,如何发展实业,推广国货,一直是工商业界关注的问题,伍廷芳利用海外华侨的优势,向华侨云集、商机涌起的菲律宾推广国货,不仅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对团结海外华侨,加强国际问的友好往来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伍廷芳重商思想的原因分析
  其一:伍廷芳的家庭出身对其重视商业有一定的影响伍廷芳的父亲伍社常早年家境贫寒,无奈之下去南洋经商,后来由于经营有方,有了一定的积蓄,在伍廷芳4岁的时候,全家回到广州市郊芳村定居。虽然当时商人的社会地位不及传统的士人,但是伍廷芳富裕的家境还是引起了当地人的注目。据记载,1851年,以广东为起点,爆发了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南方战乱频繁,土匪横行,伍廷芳因为家境富裕被土匪绑架,当时他只有13岁,后来他以惊人的胆量和出众的口才,赢得了看守土匪的同情,得以安全回家。伍廷芳目睹了中国商人的艰难,体会到保护商业的重要性。随着他获取大律师的资历和在香港社会地位的提高(1878年任香港第一位太平绅士、1880年任立法局议员),伍廷芳就非常热心于保护华商的利益,被香港的华人尊称为“伍叔”。
  其二:伍延芳在香港、英国、美国的个人阅历也加深了他的重商、护商的思想
  首先是香港的商业发展对伍廷芳思想的冲击。伍廷芳在香港生活了24年(1855-1882年,除了1874—1877年留学英国外)。香港的商业十分发达,曾经对很多的名人如孙中山、王韬等人都产生过震撼。伍廷芳大赞香港是:“商出其市,贾安其境,财力之盛,几粤甲东。”认为它是“世外桃源”之地。香港作为自由港,其所属的维多利亚港是与旧金山、里约热内卢齐名的世界三大优良港口之一,英国觊觎甚久。1842年英国夺取香港岛后就大力投资商业和市政建设,以怡和洋行为首的资本占据香港中环地区后,将这里发展成著名的洋人居住区和繁华的商业区。而太平天国运动以后,广东的大商人和地主纷纷挟巨资南逃香港。形成了香港历史上第一次华人移民和华商经济的高潮。伍廷芳在香港居住期间,正是香港道路大兴、住房大增、商铺大开的时节。香港还是亚洲和太平洋的要地,处在日本和东南亚的航运要道上,东南亚的华商将香港看成是中转站。随着美国旧金山和澳洲金矿的发现,大批华人移民两地区,海外华人对中国土货产品的需求也主要靠香港作为转口,香港当时形成了以南北行为代表的集贸易、汇兑为一体的著名商号。洋商资本和华商资本成就了l9世纪后半期香港商业经济的繁荣鼎盛。
  1874一l877年,伍廷芳自费去英国的伦敦留学,在林肯学院学习法律专业。当时的伦敦是世界金融中心和世界上最大的商港。尽管它的工业在l9世纪后半期工业发展的势头已经渐落下风,但是它的贸易额仍然保持着世界的首位,商业船只的吨位占全世界48%;金融方面如银行业发展庞大,英国资本家将巨大的资本投入殖民地的信贷业中,以赚取高额的利润。英国的商业发达,经济法也是英国法学院的强项,伍廷芳深受英国商业经济的影响,后来的修订商律、保护商人利益的所作所为和他个人的求学经历也是有密切的关系的。
  伍廷芳一生中最重要的外交舞台是在美国展开的,他于i896—1902年和1907-1910年两次担任中国驻美国的外交大使,在美国目睹了其商业的繁荣和无所不在,很受震撼。他在1897年参加费城商品展览会后,颇有感触,撰写了《费城商务博物会记》,他论述到:“欧西立国以商为本,商务之要,约有两端,日地利,日制造……”,“美国为民主之国,商务尤重。今之商人即他日之议绅,甚至总统,执政由此其选。”他对这次的盛况描述到:“至则美总统以下各部大臣、富商、巨绅及南北美洲公使仍在……与宴者千七百余人.观者数万计……欢声雷动,举国若狂,洋洋乎大观也,亦盛举也。”通过这次博物会的举办,美国政府对商业的推广和扶持给伍廷芳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得他也有了仿效之心。1915年伍廷芳特别详细评述了美国的商业繁荣发展的原因,他在《美国之商业》一文中写到:美国的商业无处不在的,从杂志到街边的广告牌再到火车上的远眺,皆有广告,广告推动了商业的发展;美国的商人跋涉千里,推广商品,他们的忍耐、勇敢是中国商家子弟学习的榜样。对比中国落后的商业,伍廷芳痛切感到:推广国货,大力发展商业,保护商人的利益是国家富强的必由之路,否则中国无以立国,百姓无法致富。
  其三:19世纪末2o世纪初,资本主义商业的逐渐发展和壮大是有识之士重商、护商思想的重要历史根源l9世纪末期,外国列强基本上完成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将多余的资本向中国输出,这大大瓦解了中国残存的自然经济,清政府放宽了对民间工商业的限制,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工商业发展的法律出台,促使了中国历史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初步发展;随着资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辛亥革命爆发,建立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新政权制订并颁布了新的商业注册章程,鼓励工商业的发展。在所辖的地区有的减免税收,有的明文废除厘金制度。1911年12月伍廷芳、王一亭等人在上海组织了“中华国货维持会”,政府还帮助大力推广国货,1912年还召开了轰动一时的全国工商会议,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政府主动出面请工商界共聚一堂的会议,这些都推动了近代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叉一次高潮。商人由原来的末流,变成了社会掌权阶级的一部分,商业也成了近代中国经济中最重要的支柱之一,发展和壮大中国的商业是历史的趋势,是有识之士的明智之举。伍廷芳作为顺应历史发展的明智之人,具有与时俱进的思想性格,认识到发展中国商业的重要性也在情理之中。
  其四:伍廷芳提倡重商思想.皆出自他的“国富民强”的爱国情感伍廷芳一生追求国家的强大,一贯倡导爱国、报国。他青年时期办报纸,启迪人们的心智;中年时期留学归国,报效国家;晚年时期投身革命阵营,追随孙中山,都是他爱国情感的体现。同样道理,伍廷芳重商思想也出于此,他多次论述到:“时艰方极,元气凋残,非兴商务无以厚民生。非浚利源无以培国振,圣人为治,富先欲者,足食先于足兵。”对于加重入口税的征收,他认为是:“于国课有裨益,亦异日言富强之基也。”1907年,伍廷芳在上奏朝廷的《商会简明章程》中大力宣扬:“商战角胜,驯至富强”,阐述了加强对商人的组织管理有关国家的前途命运。1915年,伍廷芳在非律宾推广国货,他在历次的华商欢迎会上发表言论说:“商权旁落,日非一日,几至不可终日之势,余此行实为救贫起见……若国之货逐渐进行,将来或能达转弱为强之目的……”由此可见,伍廷芳提倡重商确是以利国利民为出发点的。伍廷芳的重商和护商的思想和具体行动,对中国近代工商业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作为近代先进的中国人,他目光远大,不愧为是中国近代实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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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杨海岩 [标签: 伍廷芳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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