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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中国与东盟国家服务业合作新思路
内容提要 虽然中国一东盟的教育合作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双方在该领域特别是国际交换生项目合作依然有广阔的合作需求和提升空间。借鉴伊拉斯谟计划的成功经验,本文创新性地探讨实施泛北部湾国家大学生流动活动计划的思路及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与东盟、广西与东盟的合作拓展新的思路。
  关键词 中国-东盟,泛北部湾合作,教育合作,伊拉斯谟计划,高等教育国际化,国际交换生拓展
  
  一、中国一东盟教育及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现状及潜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人才资源已成为一个国家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最重要战略资源。作为基础性、前瞻性的领域,教育及人力资源开发是中国与东盟优先发展的重点合作领域之一,并体现在多个中国一东盟合作文件中。在中国与东盟领导人的高度重视下,特别是随着中国一东盟服务贸易协定的实施,中国与东盟在教育及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成效明显。其中,高等院校教育合作以其教学条件完备、教学内容丰富、教学质量保障、培养人数众多等优势,成为了中国一东盟教育及人力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资源交流与合作的主渠道、主力军。截至目前,中国已分别与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文莱、缅甸、老挝、柬埔寨、菲律宾签署了教育交流协议,与泰国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并已在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印尼等多个东盟国家开办了31所孔子学院。越来越多的中国高校开设东盟小语种专业,东盟来华留学生人数逐年递增,尤其是广西、云南等西南省区已成为东盟留学生聚集地。WWW.11665.COM据统计,2007年年东盟10国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总数951人、自费来华学习学生总数29196人,共占外国来华留学生总数的15.4%,其中越南(9702人)、泰国(7306人)分别居外国来华留学生来源地的第四、五名(图1)。同时,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也利用通向欧美等国的“跳板”优势积极吸引中国留学生,日益成为中国学生青睐的留学目的地之一。2007年,中国共有12487人赴东盟国家留学;截止2007年底,中国在东盟国家留学的人数达59267人。中国与东盟教育合作与交流的内容日益丰富,已由以往的单纯语言类人才培养上升到各类专业高层次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由短期培训向学历教育拓展,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等学历教育;由最初的互派留学生发展到多样的合作办学模式等。此外,自2008年起每年举行一次“中国与东盟教育交流周”,以促进中国与东盟高校间的交流。
  
  中国-东盟的教育合作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双方在该领域特别是在国际交换生项目上的合作依然有广阔的合作需求和提升空间,首先是本区域人才需求强劲,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益发显得迫切。以地处中国一东盟合作前沿的广西为例,目前大专以上学历人口仅占总人口的3.48%,与北京的20.49%和上海的15.07%相比,差距很大,且人才结构不够合理,明显缺乏高层次、外向型、国际化人才。自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以来,广西经济发展的外向度和外联度进一步提升,人才问题已在一定程度成为制约开放开发的瓶颈之一。根据《广西北部湾经济区2008-2015年人才发展规划》预测,石化、林浆纸、能源、钢铁和铝加工、粮油食品加工、海洋产业、高技术、物流和现代服务业等九大重点发展产业的人才需求总量到2010年约为42万人,到2015年约为60万人(表1),需求缺口很大。对于东盟国家而言,除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少数新兴或准新兴工业化国家拥有较多高素质人才外,大多数国家劳动力总体素质稍低,并已在不同程度上出现熟练劳动力和技术人员短缺的问题。中国一东盟区域迫切需要加大人才合作培养力度,以满足开放和发展的需要。其次,中国与东盟教育资源互补性较强。当前,中国与东盟各国的教育资源分配存在不均衡,这是造成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相对发达国家,教育经费投入较多,教育体系日趋健全,师资力量、教学设备、配套建设等教育资源较为充足。越南、柬埔寨、老挝、缅甸等不少东盟国家由于经济相对落后,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城市文化氛围不浓,高校整体实力不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留学生管理水平也相对较低。实践表明,实施交换生项目是促进国际教育资源重新分配及合理配置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措施。高校之间通过利用自己的特色学科、优势学科或其他类型的学科进行交流、互相吸引学生,既可充分利用自身原有的教育资源(如师资力量、教学设备等),又可以避免教育资源的重复设置和浪费。对于那些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技术和教育相对落后、师资力量相对薄弱的国家而言,这是利用其他相对发达国家教育资源培养学生的好途径。第三,中国与东盟优势学科各有所长。如新加坡在港口物流、金融、商务管理、电子信息、动漫设计、酒店和旅游管理、会计、时装设计、建筑设计、产品设计等学科,马来西亚在电子信息、软件开发、农产品加工、海洋渔业、会计、传媒、酒店管理、建筑及规划等学科,泰国在计算机、医疗卫生、工商管理、食品加工、会展、旅游酒店、语言培训等学科优势明显,中国在农业及其产业化、金属冶炼加工、机械制造、化工、建筑、水电、能源、中医、汉语言文化等学科力量雄厚,双方优势互补、互有吸引力。此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在双语教学、高等教育、职业培训、教育信息化以及办学条件等方面具有优势,在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面也有比较成熟的经验,有利于中国和其他东盟国家引进先进的教材、师资、教学方法等教育资源、办学理念和管理经验,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和优化提高。第四,《中国-东盟服务贸易协定》的签署为双方教育合作提供新的机遇。教育合作是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07年1月签订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中国和东盟各国都将在各自wto承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放包括教育等领域在内的服务市场,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协议的实施为教育领域的服务贸易提供更加优惠的市场准入条件,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双方的合作方式和贸易规模,而且有利于双方的教育消费者享受到更多的优质服务。第五,中国与东盟在合作办学方面已进行有益尝试且取得实效。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不仅在大专、本科扩大合作办学力度,而且在硕士研究生乃至博士研究生层次的国际合作也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广西大多数本科院校、部分高等职业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都与东盟高校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通过互派学生到对方留学、开办合作办学项目、合办孔子学院等形式,开展跨国合作办学。其中广西民族大学从1993年开始与东盟高校合作办学,与越南、老挝、泰国、柬埔寨等国的30多所高校和机构签订了互派留学生的合作协议;广西师范大学从2004年开始分别与越南河内外国语大学、胡志明市外语信息民立大学、泰国兰实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开办中越、中泰“2+2”本科合作办学项目等。
  由于经济因素、语言障碍、风俗习惯、道德信仰、思维方法等方面的差异,各国教育体制、教育模式和教育理念的不同,以及起步相对较晚,中国与东盟在教育领域的合作也存在不小的困难和挑战。一是高等教育服务领域存在准入门槛。尽管中国和东盟多数国家都已是wto成员国,但各国对教育的开放程度不一,准入限制也各有不同。如在跨境交付方面,中国和越南基本上实行限制准入政策,马来西亚的承诺也是有限的,如通过制定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通讯方面的法律来限制使用国家卫星和接收器等,进而控制外国远程教育的进入;在境外消费(留学教育)方面,马来西亚承诺除依照特许和合作协定出国的学生可以境外消费外,对其他不作承诺;在商业存在方面,越南和马来西亚的承诺都是限制性的,主要体现为对商业存在的外方股权的限制(越南和马来西亚)及与商业存在相结合的自然人移动中外国教育服务提供者资格的限制(越南);在自然人移动方面,各国的承诺水平是最低的,开放程度仅以水平承诺为限。二是学历学位互认度较低。这是是制约中国与东盟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瓶颈。自人世以来,中国已先后与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式签署了《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的协议》,其中包括泰国,但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还不能实现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互认。这使得一些打算到东盟(或中国)留学的中国(或东盟)学生顾虑重重,最终打消留学念头。三是合作水平有待提高。目前中国与东盟的教育合作还没有成为一个中国和东盟10国共同参与的集体行动计划,仍以零散的单边计划,或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双边合作为主,所涉及的学科内容和课程设置,所交流的学生数量都比较有限,距离整合中国和东盟高校资源的目标还很远。

  二、伊拉斯谟计划及其经验借鉴
  
  伊拉斯谟计划属国际交换生项目,被誉为欧盟最为成功的教育合作项目之一。国际交换生指在交换国家、地区、学校或研究机构达成一致协议情况下,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到固定地点进行学习的学生。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浪潮中,交换生项目以其在整合不同国家教育资源、促进国际理解和认同感、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教育背景专业人才等方面的明显优势,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伊拉斯谟(erasmus)是中世纪一位著名学者的名字,也是欧洲共同体大学生流动活动计划(european community actionscheme for the mobility of uni-versity students)各单词首字母的缩写。伊拉斯谟计划创立于1987年,是欧共体(欧盟前身)高等教育领域第一个重大计划,设立之初的目标是使10%的欧洲大学生能到欧共体其他国家学习一段时间,以促进欧洲大学间的师生交流和大学间的合作,推进全欧范围的高等教育机构的建立,提高欧洲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水平。几经变迁和发展,伊拉斯谟计划自2006年以后成为欧盟“2007-2013终身教育整体行动计划”的一部分继续存在,该计划现在最新的目标是构建教育领域的欧洲维度,即在大学群体中培养日益增长的欧洲公民身份意识。目前,欧洲共有31个国家的3100所大学参与伊拉斯谟项目,1987-2007年的二十年间共有大约170万高校学生在伊拉斯谟计划的资助下到国外学习,预计到2012年时应有300万学生利用该计划出国短期研修。此外,2004年初经欧盟部长理事会批准,欧盟委员会决定发起新的伊拉斯谟高等教育交流计划即“伊拉斯谟世界计划”(erasmusmundus programme),成为了欧洲高等教育交流与合作新的“旗舰计划”。新计划为期十年(2004-2013),旨在促进硕士及更高层次的教育交流,通过建立100个跨高校的“欧洲硕士专业”点和提供上万个奖学金和访问学者名额的方式,在鼓励欧洲学生在欧洲大学之间流动、加强欧盟成员国高校之间的学术联系与交流的同时,吸引更多其他国家教师和学生到欧洲高校学习,以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和竞争力,扩大欧洲高等教育在世界上的影响。此外,为了争夺亚洲人力资源市场,欧盟在伊拉斯谟世界计划项下专门开设了“亚洲窗口”计划。2005/6年间启动的第一期“亚洲窗口”计划有五个,其中“中国窗口”试验计划为期三年,专用资金900万欧元,截至2008年已资助400多名中国学生和学者到欧盟国家大学攻读硕士学位或从事科研。在第二期“伊拉斯谟世界计划”(2009-2013)中,中国新增为独立项目区,共计2600万欧元、875个奖学金名额,超过了印度。
  伊拉斯谟计划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通过欧盟各国高校教师和学生的交换,促进教师和学生的大规模流动,实现不同国家的文化交流和优质教育的共享。其中学生交换是伊拉斯谟的核心。第二,学生可以在不同国家学习,完成本科层次或其他高级学位的课程。第三,学生必须是欧盟或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公民或是难民或是无国籍人或在欧洲永久性居住人员,出国期限为3—12个月。第四,学生的原属大学和受访大学必须处在苏格拉底/伊拉斯谟框架之内。第五,学生在出国留学期间可免除受访大学的学费,并可申请伊拉斯谟奖学金。该奖学金覆盖了学生出国留学期间所需负担的部分额外费用。学生在外国学习12个月最高可获得5000欧元,每个月不超过500欧元。第六,学生必须在国内完成了第三学期学业才可提出申请,且过去没有得到过伊拉斯谟计划或语言与培训计划(lingua,也是苏格拉底子计划之一)的帮助。第七,学生要向本国的国家机构提出申请。有关计划的信息可以从学院教师或从苏格拉底高等教育协调人或相关咨询机构获得。申请必须在出国留学开始前一年直接送交上述人或机构或相关部门。第八,参加计划大学的各院系应自行建立并启动欧洲大学网络(icp)。该网络由参加“伊拉斯谟计划”并缔结协定的大学组成。这些大学组织各国之间教师和学生的交流项目,确保相关的学习时间的完全认可,资助教学人员为开展整合性的教学任务而进行交流,资助开发共同课程计划,资助组织几个成员国学生短期集中教学项目,资助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到其他成员国访问。第九,参加计划的学生在出国前可以获得在国外学习所必需的学生和语言方面的培训。第十,参加计划的大学应实施“课程整合”,发展一些相互衔接和能彼此承认的课程。第十一,学生在国外取得的学业成绩可在原属大学得到认同。第十二,培养大学乃至基础教育学生的国际视野和欧洲常识。
  伊拉斯谟计划的成功实施为欧盟一体化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欧盟的发展积累了规模不小的人才资源,起到了蓄水池的作用。伊拉斯谟计划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和实施程序。由管理决策、顾问评估和具体执行三级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其中管理决策机构由欧盟委员会、欧盟成员国政府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组成,负责计划评定和延续决定,同时决定计划的主要目标和实施程序、管理原则和预算等;顾问评估机构由所有欧盟成员国的政府和高校代表组成,每年将召开两次会议讨论项目的操作原则、模式,总结项目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具体执行机构主要指参与计划的各所大学,负责评选奖学金生,与欧盟以外高等教育机构签订合作项目等。二是相对充足的经费支持。自2006年纳入欧盟“2007—2013终身教育整体行动计划”后,伊拉斯谟计划每年可获得约4.5亿欧元的经费支持。每个参与计划的成员国最少获得20万欧元拨款,资助额度根据交流国家的年轻人数量、大学生数量和生活水平等若干因素计算,并留有一定余地。2004年启动“伊拉斯谟世界计划”也获得11.6亿欧元的资金支持。此外,受访大学、受访国、一些公立或私立团体还为交换生提供奖学金。三是采取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cts)。该系统作为配套措施于1988年实行,它使各院校能相互承认学分、学历文凭及学业年限,并使各国大学课程制度相互衔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接。该系统包括信息包、学习协议和档案抄本。信息包记录大学的一般信息和课程信息,使学生能够对受访大学的情况有所了解;学习协议用来约束学生的学习活动,在学习协议中,原属大学、受访大学和学生要共同协商制定一个学习计划,学生根据学习协议所取得的学分能够被原属大学认可;档案抄本记录的是学生出国前和出国后的成绩,以备在原属大学和受访大学间交换。通过ects系统,可以为学生的跨国流动扫清障碍。四是建立伊拉斯谟项目学生网络组织(esn)。该组织根据“学生帮助学生”的理念成立,旨在为交换生提供指导和帮助,使初来者更快更容易的适应新环境,更好地投入新的学习和生活中,同时也加强交换生的社会交往和实践能力。至今己有200个地区和28个国家高校的2500位成员为这个学生组织工作。目前,ens已成为欧洲最重要的交换生组织。五是为交换生开设多种预备课程。为做好交换学习前的准备,计划为学生开设语言培训课程,以及专业课、出国必需常识课、基本地理文化等预备课程。以语言培训为例,交换生在出国前可参加原属大学的语言课,也可参加受访大学的语言课,如果受访国家语言没有广泛使用,则受访大学需要为交换生开设完备的语言强化课。
  
  三、关于启动泛北部湾国家大学生流动活动计划的思路及建议
  
  借鉴伊拉斯谟计划经验,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研究和尽快启动泛北部湾国家大学生流动活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一是促进中国一东盟高校间利用自己的特色学科、优势学科或其他类型的学科进行交流与合作,整合并优化配置现有教育资源,共同提高整体教学质量;二是增强国际理解和认同感,承认并接受存在于不同民族、个人、家庭和文化中的多元价值观,加快培育中国一东盟区域意识,为中国一东盟一体化奠定长远基础;三是联合培养大批具有国际教育背景、综合专业知识和开放创新精神的高素质、高水平人才,不断满足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四是为泛北部湾合作设计和推进一个具有示范效应、多方参与的旗舰性合作项目,打造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参与的多边集体行动计划;五是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学习和生活经历,有利于交换生拓展思维方式、丰富人生体验、开阔胸襟和视野、提高外语熟练程度、锻炼对陌生环境的适应能力,并增加就业机会。计划可以下方面推进:
  第一,提出和达成关于泛北部湾国家大学生流动活动计划的共识。本计划是由中国和海上东盟国家共同参与的多边教育合作项目,旨在满足泛北部湾合作日益增长的人才需求,同时促进中国与东盟教育资源整合和教育水平提高,帮助培养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公民意识。作为一种开放型合作形式,计划欢迎其他东盟国家参与。计划的概念应提交中国和东盟国家的有关主管机构(如主管教育的中国一东盟教育部长会议、主管服务贸易的中国一东盟经贸部长会议)讨论,获得批准后签署长期的国际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件,在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和扶持,并以集体行动计划的形式确定下来。
  第二,设立推行计划的管理和执行机构。本计划是一项涉及多方、复杂而大型的系统工程,借鉴伊拉斯谟计划的成功经验,可由管理决策、顾问评估和具体执行三级机构专责实行。管理决策机构由东盟秘书处、中国和泛北部湾等东盟国家代表(来自教育部门)组成,负责设定计划的主要目标、实施程序、管理原则和预算等。顾问评估机构由中国和所有东盟成员国的政府(来自经贸部门)、高校代表和具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的区域内外代表组成,通过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项目的操作原则、模式,总结项目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具体执行机构由各成员方的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代表组成,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审批资金使用项目,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等。
  第三,制定执行计划的工作方案。由上述管理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对计划的设立、各阶段目标、各方责任和行动、成员加入、院校遴选、资金筹措、学生互换内容、项目申请、执行、监督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和安排,赋予计划明确、具体的操作依据。第一期工作方案建议以三年作为一个时限,在首期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对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效果,调整、修改和制定下一期工作方案。
  第四,多方筹措专项资金。充裕的资金是计划得以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作为起步阶段,计划可以先从小规模做起,并从多个渠道筹集积极资金。首先是争取列为“中国一东盟合作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的重点项目。这两个专项资金由中方出资,每年都资助多项培训和交流项目。其次,争取纳入中国对东盟的教育培训援助计划中。如温家宝总理在第十次中国一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宣布,今后五年中国将为东盟培训8000名各类人才,并邀请1000名东盟青少年访华。再者,争取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支持。亚行每年都批准关于人力资源开发、提高能力建设方面的预算项目。另外,争取东盟发展基金、东盟国家、受访大学或一些商会社团提供奖学金。
  第五,确定首批参与计划的试点院校。在项目的启动阶段,建议按照具有国际合作经验、业内声誉良好、教学条件完备、综合实力较强、参与积极性较高等条件遴选首批参与计划的试点院校。对于在中国与东盟国家分别签署的教育交流协议下的开展合作院校可优先考虑;中国与东盟已参与伊拉斯谟计划的院校,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从事国际化教育的院校,均可优先考虑。此外,中方还可适当向广西、广东、云南、海南等毗邻东盟省区的院校倾斜。
  第六,制定学位学历互认办法。这是计划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首先,可借鉴伊拉斯谟计划采用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ects),立足于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实际国情,设计出一种使各院校能相互承认学分、学历文凭及学业年限,并使各国大学课程制度相互衔接的操作办法。其次,可考虑国际通用的、目前部分新加坡高校采用的cats标准,这也是一种国际认可的学分累计转移方案。再者,可参照“博洛尼亚进程”模式。该模式的目标是整合欧盟的高教资源、打通教育体制,力争到2010年,“博洛尼亚进程”签约国中的任何一国的大学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成绩,都获得其他签约国的承认,大学毕业生可以毫无障碍地在签约国申请硕士学习或者寻找就业机会,为建成欧洲高等教育区、为欧洲一体化进程做出贡献。中国和东盟国家也可以发起类似的合作进程,中国与泰国已签订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可作为这一进程的起点和基础。
  第七,开展互换课程设计。各国课程设置的多样性是阻碍课程整合和学术互认的重要原因。计划的互换课程设计应考虑以下因素:一是优势性。推动中国与东盟重点院校的优势学科加强交流与合作,加快形成计划的高层次、权威性和品牌效应,并实现中国与东盟教育资源共享与整合。二是兼容性。由于学科性质不同,使得一些课程较另外一些课程更难整合,也使得一些专业的学生较难流动。对于商务、经济、社会科学、语言、工程、法律等学科,找一个合作大学比较容易,一些院校在这方面的规定也比较灵活,这类学科可以作为启动阶段优先考虑的互换课程。医学、心理学等难度较大学科可在条件成熟时逐步纳入互换计划。三是实用性。要从中国与东盟多数国家以农业为支柱产业、加快推进工业化、不断扩大开放合作的实际需求出发,在具体专业安排上可优先考虑农业技术、加工制造、贸易与投资、区域经济等方向。四是区域性。课程内容的安排要从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局出发,充分考虑区域内各方的需求和观点。同时,课程设置还应体现泛北部湾合作的特点,海洋产业、渔业、港口物流、临海工业等具体方向应优先考虑。
  第八,搭建配套信息服务平台。在计划的起步阶段,以电子政务平台的形式建设配套和服务于计划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该信息平台相当于三级管理部门的办公和服务平台,并集成参加互换生计划、签署互换协议的各国大学现有网络资源。平台办公功能包括:年度互换生计划和预算申报、审批,互换生项目网上申报、受理及结果查询,课程交流及互换课程设计等;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包括政策和项目信息发布、院校展示、留学咨询等。信息平台可以根据计划执行的需要随时扩展新的功能。
  第九,开设语言学习、文化国际经济合作2009年第7期交流等预备课程。为使交换生尽快熟悉受访国的风土人情,缩短适应陌生环境的时间,尽快投入异国学习和生活,有必要开设语言学习、文化交流等预备课程,这也是伊拉斯谟计划的成功经验。考虑到中国与东盟语言学习的难度,以及东盟小语种国际应用范围的有限性,可以依托中国和东盟基础较好的语言院校建立互换生预备课程培训中心,互换学生可以直接到培训中心学习培训,也可以由培训中心派出教师到受访学校提供服务。此外,英语的强化训练也应作为预备课程内容之一。
  第十,利用现有合作平台加强宣传推广。该计划作为中国一东盟合作的新兴事物,要加强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院校、学生甚至社会团体参与,尽快发挥和实现计划应有的效用。如中国-东盟大学校长论坛,中国-东盟大学圆桌会议,中国-东盟国家教育展、中国-东盟青少年艺术节、中国-东盟博览会等现有平台,都可以成为推广计划、促进高校间交流合作的重要载体。此外,广西在建中的“中国-东盟人才资源开发与合作广西基地”和正在酝酿建立的“东盟国家留学生培训基地”,均可以作为该计划实施的示范基地。
  
  参考文献
  
  韦朝晖、陈万华:《面向可持续协调发展——广西与周边东盟国家互利合作》,广西师范出版社,2009年。
  唐晓萍:中国一东盟教育合作的预期、方式及规则分析,《高教论坛》,2008年第1期。
  张一帆:中国一东盟教育合作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东南亚纵横》,2007年第11期。
  廖万红:国际贸易视野中的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研究——以泛北部湾经济区为例,《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
  ulrich teichler. student mobility inthe framework of erasmus: fiudingsof an evaluation study. european jour-nal of education, 1996(2).
  柯常青:欧盟启动新伊拉斯谟计划:资助领域延伸,《中国教育报》,2009年3月2日。
  蔡安成:欧盟《erasmus计划》的发展,《比较教育研究》,2001年第11期。
  李晓红:浅议伊拉斯谟计划的实施及意义,《长春工业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5年第12期。
  李联明: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中的欧洲学分转换系统,《比较教育研究》,2002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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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韦朝晖 陈万华 [标签: 中国 服务业 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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