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首页|会计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论文|医药学|经济学论文|法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学论文|教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艺术论文|哲学论文|文化论文|外语论文|论文格式
中国论文网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论文网 >> 经济学论文 >> 证券金融论文 >> 公司研究论文 >> 正文 会员中心
 证券投资论文   金融研究论文   保险论文   期货市场论文   债务市场论文   银行管理论文   公司研究论文   其他相关论文   金融理论论文
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选择

[摘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组织制度的核心,是一种科学的企业管理模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规范公司行为的基础,文章在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就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出了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和有效的外部制度等措施。

  [关键词]国有控股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治理
   
  一、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
  
  2000年,由胡汝银博士领衔,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完成了一份有关中国上市公司治理问卷调查报告。该次调查的对象是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调查的内容包括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内部制衡与控制机制、激励机制、外部环境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和制约、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小股东利益保护等。结果显示,与公司上市前相比,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已有了相当的改进,但与成熟经济中公司治理实践相比,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还存在不少问题,现状不容乐观。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我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大多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成,因而其所形成的股权结构不合理,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是:国有股在公司总股本中占绝对优势,法人股股权比重不断上升。在我国目前的股票运行机制下,国家股、法人股占上市公司总比重较大,且不能上市流通,因而占总股本比重较小的流通股在二级市场上的买卖不能或基本上不发生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加之破产机制、兼并机制、经理市场效率残缺,外部股东对企业行为与经理人的约束相应弱化,“用脚投票”机制无法实现,中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wWw.11665.COm
  
  (二)公司组织结构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均按照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各司其职、互相制衡的组织结构。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1)董事会独立性不强。单个董事在观念和行为上往往更多地是代表和追求本身(作为单个个人或代表特定的股东)的利益,而不是代表整个公司的利益和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不能对全体股东真正履行诚信责任和勤勉尽责。在关键人模式或控股股东模式下,整个公司的运作为单个个人或单个股东所控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往往成为橡皮图章。(2)监事会的作用有限。中国的公司采用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或经理班子的成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的决策。另外,许多公司监事会成员为政工干部,缺乏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也使得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失误和自律行为进行及时监控成为空谈。
  
  (三)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在建立激励机制方面,中国上市公司做了不少探索。从总体上看,我国上市公司激励机制还有待完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还必须尽快建立市场化的、动态的、长期的激励机制。在激励方式上除了要突破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限制,更重要的是要研究有效方案,给予管理层股票或股票期权。
  
  (四)外部监督机制尚不健全
  在市场监管方面,监管手段更主要的还是偏重行政性措施,缺乏市场化监管手段的运用。另外市场监管更多的是以“国民经济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使市场监管带有严重的行政色彩,在一定程度上反而加大了市场风险。
  
  二、完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选择
  
  (一)制度安排
  1.股权结构的合理化。股权结构合理与否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是很大的。我国的上市公司一般属于混合所有制,并有三类股东:国家、法人(或机构投资者)及个人,股份持有的集中程度很高。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股份所有的集中程度及其构成对公司业绩有很大影响:第一,股份集中程度与企业效益成正比。第二,法人股份所占比重对公司业绩有显著的正面影响,国家股份对业绩有负面影响,个人股份对业绩无显著影响。第三,国家股份占的比重越高,劳动生产率越低。改善股权结构应该降低国家股份的比重、增加机构持股,实现合理的多元化股权结构。目前,国有股减持已引起了各方重视,那么,如何通过国有股减持达到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目的呢?在国有股减持的方案设计中,国有股的流通方式、定价机制和减持后的资金运用模式三个问题最为重要,直接关系到整个方案的成败。国有股从不能流通到流通的途径实质等同于国有资产流动的管道,如何设计这个“管道”,直接影响着整套方案中的其他问题。定价机制则是减持方案设计中最为关键的问题。不同的“管道”对应着不同的定价机制一在“管道”确定之后,客观上存在一个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收益分配的问题。在作了必要的分配之后,还存在一个资金运作模式的设计问题。

  2.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作为现代股份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一独立董事制在企业运作中所发挥的不可取代的积极作用已得到公认。众所周知,独立董事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以及那些有可能影响他们做出独立判断的事物之外,不能与公司有任何影响其客观独立判断的关系。它不代表出资人,也不代表公司管理层,西方国家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明确的尺度和定位。独立董事有别于外部董事,国际成熟资本市场对独立董事概念的界定为:不在上市公司内部任职且与公司没有任何股权关系的人士。在中国能够胜任独立懂事的人非常缺乏,独立董事制更没有历史经验。我们要依自己的国情完善独立董事制度。任命独立董事应抓住重要的两点:独立身份、有价值的见解。独立董事水平不高,其见解难以影响董事会,长此下去制度也形同虚设。应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采用将大公司有能力的高级内部董事之间交叉聘用,互为独立董事,这样各自都能获得来自局外有价值的商业见解。同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应该加紧出台《董事会指引》,明确独立董事的作用、权利和责任等,只有有法可依,才能规范独立董事的运作,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质量及其竞争力,从而实现股东价值和股东财富最大化。
  3.完善激励机制。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正日益成为制约微观经济效益提升的关键因素,西方国家流行一种经理股票权的薪酬激励制度,我国也正在引入这一制度。作为一种国际公认的有效激励方式,股票期权近来开始引起各方重视,没有激励就没有人的积极性,没有积极性,一切经济发展都无从谈起。所谓股权激励指的是公司与部分员工或全部员工之间进行的某种股权安排。股票期权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前瞻性的激励机制,只有当公司的市场价值上升的时候,享有股票期权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权使雇员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表现直接影响到股票的价值,从而与自己的利益直接挂钩。这也是一种风险与机会并存的激励机制,所以股票期权的潜台词是:“只有好好干,公司上去了你才能得到报偿。”
  
  (二)法律法规体系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使各法律的独立性与协调性相结合。《证券法》作为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应该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是我国《证券法》与现有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之间存在着一个衔接问题,但目前的衔接是不够的,例如,《证券法》与《公司法》就有矛盾冲突之处。
  2.建立与完善我国民事侵权诉讼法律法规。我国证券立法中,民事责任相对于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处于明显薄弱地位。目前已有的法规中几乎都有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规定,而关于民事责任的规定却寥寥无几,许多违法行为无相应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民事责任条款简陋,缺乏操作性。
  3.建立健全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法律制约。如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负责人必须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内容的真实准确性提供保证,确保报告不存在有关事实的虚假情况、遗漏或误导。如果提供虚假报告,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从而在制度上而不是在道德约束上强化公司治理结构。
  4.建立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诉讼机制。我们通过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的民事诉讼法,使中小股东在受到权益侵害时能够使用法律武器,以加强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管理作用。此外,银行、债权人和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公司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利应得到法律上的保障。
  
  (三)监管体系
  证券监管行为取决于监管的目标。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1998年颁布的《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的要求,所有的监管原则均应以遵循三个监管目标为基础:第一,保护投资者;第二,确保市场的公平、高效、透明;第三,降低系统风险。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系统的集权性和一元化、高权威性和高独立性、弱自律性以及监管环境、监管手段等方面原因,使得监管效率低下,与上述监管目标相差甚远。因此,应强化法律手段,逐步将行政监管过渡到法律监管,以法律的方式使司法介入证券犯罪中,以保护投资人的权益。
  
  (四)市场环境
  国内资本市场环境不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投资者多以投机为主,因此,有些国内上市公司通过各种关系公关,通过种种包装就能如愿以偿地利用内部人控制来欺骗投资者。因此,要完善市场环境,建立一个公平、透明、有效率的市场环境是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因素之一。从市场方面加大监督和导向的作用,严格执行上市准则,杜绝劣质公司的上市。
  
  三、结语
  
  良好的公司治理依赖于良好的法治秩序、商业规范、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和会计、律师、证券服务等领域较高的执业标准。同时,良好的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形成也高度地依赖于控股股东尤其是国家股股东或国家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来行使对上市公司的监控权。
  新经济条件下,为了实现企业的科学决策,股东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职工、债权人、供应商、政府、社区等参与公司治理就变得更为必要,由于网络的普及,其参与者将远远不再是主要的大股东。企业相互之间的依存变得更为紧密,形成一种网络型的新型组织形态。因此新经济时代的到来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内容上,都将对公司治理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新经济条件下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仍将是企业管理中永恒的研究课题。
  • 上一个经济学论文:
  • 下一个经济学论文:
  •  作者:孟翠兰 [标签: 控股 上市公司 结构 选择 ]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发表评论请遵守中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地方债审计启动完善监管制度迫在眉睫
    国资委和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规范上市公司国…
    国有企业思想政治的新型工作模式
    浅析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审计监督职能
    构建和完善上市公司会计监督体系的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创新
    有关律师诉讼技巧完善的思考
    完善我国的行政奖励制度
    完善匹配机制,提高流通效率
    加强国有企业文化建设应对中国经济社会转型…
    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行为的诺斯悖论及其解决
    制造业生态的完善决定国家的兴衰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论文发表

    Copyright 2006-2013 © 毕业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免费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