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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孙中山农村建设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示
摘要:孙中山先生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为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作了毕生努力。同时,他借鉴古今中外的经验,提出了一整套建设中国农村的新思想。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仍有重要启示。
  关键词:孙中山;农村建设思想;社会主义新农村
  
  一、孙中山的农村建设思想
  
  (一)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国家应当对农业、农村的发展给予扶持
  孙中山对中国农业有着较为深刻的认识。他说:“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毕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1] “盖农矿二业,实为其他种种事业之母也。农、矿一兴,则凡百事业由之而兴矣。”[1] 1894年,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在基本肯定洋务派“自强新政”的举措后,对于洋务派未能重视兴办近代化农业以解决人们生计的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窃以我国家自欲行西法以来,惟农政一事未闻仿效”[1] 。孙中山主张学习西方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农业管理体制,发挥政府在发展近代农业中的宏观管理及导向作用。他认为,从中央到地方应设立各级农官管理农业,并根据工作业绩对农政官员实行奖惩措施。政府应制定专门法律保护农民权益,使其获得己力之结果。政府还应在农田水利建设,植树造林,防治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作用。孙中山尤其主张设立“特别金融机关”为农业“融通资本”。“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农民之缺乏资本至于高利借贷以负债终身者,国家为之筹设调剂机关,如农民银行等,供其匮乏,然后农民得享人生应有之乐。Www.11665.COm”[2]
  (二)实行农民自治
  他极力主张“改良乡村组织”,实行“农民自治”。地方自治当以县为单位,以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为目的。自治区域内的人民“悉尽义务,同享权利。”在自治区域内,“凡成年之男女悉有选举权,创制权,复决权,罢官权。”[3] 地方自治机关对地方人民负责,“每年当公布预算决算,并拟举办之事业,以求人民同意。”人民对于地方自治单位应尽义务。自治是循序渐进的、有条件的。“政府当派曾经训练考试合格之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其程度以全县人口调查清楚,全县土地测量完竣,全县警卫办理妥善,四境纵横之道路修筑成功,而人民曾受四权使用之训练,而完毕其国民之义务,誓行革命之主义者,得选举县官以执一县之政事,得选举议员以议立一县之法律,始成立一完全自治之县。”[4] 这反映出孙中山“实行民权、民生两主义”的志向。
  (三)加强乡村中的科学文化建设
  教育是振兴农村和农业的基础。农村教育分为多种包括文化知识普及教育、生产技术知识教育和政治伦理教化等。孙中山重视农村启蒙教育。“凡在自治区域之少年男女,皆有受教育之权利,学费、书籍与及学童之衣食,当由公家供给。学校之等级由幼稚园而小学,而中学,当陆续按级而登,以至大学而已。教育少年之处,当设公共讲堂、书库、夜学,为年长者养育知识之所。”[3] 办学经费从何而来呢?孙中山设想了三种方式:一是从所在区域的人民中筹集;二是由“自治区之人民”、“义务之劳力成之”。他说“长于农事者,为公家垦荒,则粮食足矣;长于织造者,为公家织布,则衣服足矣;长于建筑者,为公家造屋,则房舍足矣。如是,少年之衣、食、住,皆可由义务之劳力成之。”[3] 三是将来国家富足后,由国家拨出大量专款作为教育经费。
  孙中山还特别强调对农民进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的教育。他说:“盖人民则日有加多,而土地不能以日广也。倘不日求进益,日出新法,则荒土既垦之后,人民之溢于地者,不将又有饥馑之患乎?是在急兴农学,讲求树畜,速其长植,倍其繁衍,以弥此撼也。”[1]他主张尽快设立农政学堂,“急兴农学”,使广大农民通晓农家之地学、化学、植物学、动物学、格物学、医学等知识。
  (四)变革封建生产关系,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孙中山主张变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以解放农村生产力,为实现中国农业近代化提供前提条件。1905年8月,同盟会成立,将“平均地权”作为基本政纲。11月,孙中山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将同盟会政纲阐发为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而民生主义的核心就是“平均地权”。后来,孙中山顺应时代潮流,在“平均地权”的思想上进一步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今之耕者,率贡其所获之半于租主而未有已,农之所以困也。土地国有后,必能耕者而后授以田,直纳若干之租于国,而无复有一层地主从中朘削之,则农民可以大苏。”[5] “民生主义真正达到目的、农民问题真正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6] 孙中山规划实施“耕者有其田”的途径和方法是由国家授田或租田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使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国家分配或租给农民的土地除了开辟可耕的公私荒地、新填筑的土地外,主要来源是“照价收买”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购买地主土地的办法应当是一种和平与革命两手紧密结合、交相为用的策略,“可用和平手段即用和平手段,必须用强力时即以强力临之。”[6]
  (五)孙中山提出了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战略构想
  孙中山在制定《建国方略》时,将城市与农村的发展作综合的规划,强调中国的实业建设要将“中心”(城市)与“腹地”(农村)有机联系起来,农业的振兴要与工矿业、商业的发展结合起来,形成城市与乡村的良性相互促进。他设想,通过修建铁路、公路和水运将城市与农村沟通、联结起来,造成人口、货物的流通及新兴都市、城镇的生成和发展,促进资源的开发和运转,从而加速城乡的共同发展。孙中山此举旨在达到全社会的和谐有序发展,实现城乡人民的共同富裕和社会大同[7]。

  二、孙中山农村建设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示
  
  (一)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首先,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技术支撑和物质基础。其次,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提高现有财政补贴的力度和效率,允许新设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为农村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再次,要完善农业保护政策的决策和实施机制,加强涉农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发挥农村各种行业协会作用,增加农民自己的利益代表参与到决策和执行中来。
  (二)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
  孙中山的农民自治思想开启了中国农村政治近代化的思想进程,但是由于孙中山先生逝世较早,在很长时间实际没有能够在农村实行。今天,农民已经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应该尊重和落实亿万农民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地位,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这首先要求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做到关心农民疾苦、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真正以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目的。要搞好以农村自治为主体的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三)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标,即促进农村尤其是人的全面发展。孙中山重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激励我们要重视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培养新型农民,实现科教兴国、科教兴农和农村社会风俗的改良。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加大农村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改善农村的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完善农村土地法律和政策,保护农民土地权益
  从“平均地权”到实行“耕者有其田”,孙中山主张变革农村的封建生产关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今天我们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另外,要创新土地制度,把严格保护耕地与满足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用地需要结合起来,把一家一户的分散经营和机械化、集约化的规模经营的需要结合起来,把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与维护农民利益结合起来。这就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五)始终重视不断推动城乡关系合理化,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和繁荣
  孙中山先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尤其强调城乡交通的相互贯通,城乡物资的互通有无,乡村对城市的促进和支援。今天,我们更需要解决的是城乡一体化的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这就要大幅度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造城乡分割的户籍身份制,对农民真正实行国民待遇,甚至超国民待遇。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体制和就业制度。构建城乡之间公平合理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开放的农产品市场,由市场决定价格。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参考文献:
  [1]孙中山全集: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11-137.
  [2]孙中山全集:第9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6:404.
  [3]孙中山全集:第5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220-224.
  [4]孙中山全集:第6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5:127.
  [5]陈锡祺.孙中山年谱长编:上[m].北京:中华书局,1991:1182.
  [6]孙中山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66-850.
  [7]吴恒心.孙中山农业近代化思想论析[j].中国农史,200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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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海云 [标签: 孙中山 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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