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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与反抗
摘 要:《土生子》是美国黑人文学的第一个里程碑,在黑人文学史乃至美国文学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主人公别格更是开创了黑人文学中的黑人形象的一个新时代,对之后黑人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美国黑人文学 《土生子》 别格形象
  
  一、引言
  黑人文学是美国文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以其独特、鲜明的特色丰富、深化、拓展了美国文学的“疆土”,为美国文学的多元化添上了亮丽多彩的一笔。在美国黑人文学的发展历程中,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是至关重要,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时期。此期黑人文学不仅在主题上进一步深化,而且在艺术创作方法上更加多元,更具现代主义色彩。这一时期出现了真正在美国主流(白人)文坛掀起巨大反响的黑人作家,涌现了一部部在思想和艺术上均属上乘的,可与白人著名作家作品比肩的优秀著作,而这些作品又为60年代以后美国黑人文学逐渐走向成熟奠定了基础。
  谈到这一时期的黑人作家,首先映入眼帘的无疑是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其代表作《土生子》(1940)的出版,震动了整个美国社会,是美国黑人文学的第一个里程碑,在黑人文学史乃至美国文学史上都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二、《土生子》概述
  
  《土生子》讲述的是一个黑人青年的犯罪故事,共分为三部分:《恐惧》、《逃跑》和《命运》。二十岁的主人公别格·托马斯与母亲、弟弟、妹妹住在芝加哥黑人区一个不通风的老鼠成灾的小房间里,靠救济署的资助艰难度日。Www.11665.cOM为了生存,别格去白人百万富翁道尔顿家当司机。道尔顿夫妇一向同情黑人,不仅捐助了大量财物给黑人慈善事业,还努力为贫穷黑人提供工作机会,让他们上夜校,学习知识。他们的女儿玛丽也十分支持黑人,她与男友共产党员简鼓励黑人团结起来,加入工会,为自己的民族奋起斗争。但这些人的努力非但没有使别格心怀感激反而让他更加感到羞愧与耻辱。当天晚上,别格开车送玛丽回家,当他将醉得不省人事的白人姑娘抱到房间时,双目失明的道尔顿夫人听到响声来到了床边,生怕被发现的别格下意识地拿枕头捂住玛丽的脸,之后却发现她已窒息而死。在极度的恐惧中他将她的头砍下,并连同身体一起丢到了锅炉中。杀人后的别格没有逃跑,而是试图将罪行嫁祸给共产党人简,随后又伙同女友蓓西写了一封绑架信,向道尔顿家索要赎金1万元。最后,人们在锅炉的炉灰中发现了玛丽的白骨、耳环,事迹败露,别格出逃。为防止告密,他又将女友蓓西杀人灭口,在全市警察、保安和白人团体的层层包围和追捕下,别格最终束手被擒。小说最后描写了别格被捕后的思想活动及共产党员、律师麦克斯为他所做的辩护,指出别格的暴力犯罪是这个种族社会的责任。
  
  三、别格形象分析
  
  美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引起巨大反响的黑人形象无疑要属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汤姆了,他是一个勇敢忍受悲惨命运并对白人主人绝对忠诚的黑人奴隶,但最终还是被残酷的奴隶制吞没。这一黑人形象和他的结局,使白人社会对奴隶制下黑人的悲惨遭遇充满了同情,起到了一定的积极的社会作用。但是,它仍是由白人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创造出来的,它的要求仅仅是废除奴隶制,而非改变黑人与白人悬殊的社会地位;汤姆最受人称道的是他对白人主人的忠诚,也只有在这一基础上,他的遭遇才会引发人们的同情感。真正的黑人形象还有待黑人作家自己塑造。
  之后短篇小说家切斯纳特在《一脉相承》中塑造了黑人工人乔斯·格林的形象,他说出“与其像狗一样活着,不如英勇地死去”的宣言,是黑人文学中较早敢于正面同白人做斗争的形象。20世纪20年代开始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要求塑造黑人自己的形象,他们否定汤姆叔叔那种俯首帖耳、逆来顺受的人物,希望能在作品中展现黑人自己的独立人格和独特见解。在这一运动的影响下,一个真正有力的黑人形象在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中被塑造了出来,他就是别格·托马斯。
  与以往的黑人形象相比,别格具有十分鲜明的性格特点,这既是几代美国黑人悲惨生活经历的沉淀,又是当时社会条件的必然结果。从《土生子》中可以看到,别格身上最突出的特点有二:一为恐惧,一为反抗。
  首先,作品整个故事情节的起因实际上就是“恐惧”二字,由于害怕被道尔顿夫人发现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别格才会拿枕头捂住玛丽的脸,由此造成了她的意外死亡。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偶然事件,但其实不然。这种“恐惧”已伴随了别格近20年的时间,可以说已内化在他的意识中了。当他去道尔顿家应征时,他穿过那些安静、宽广的白人住宅区,感到“这是个冷漠、疏远的世界,一个紧紧地包藏着白人秘密的世界”[1],他“站在一道防护宅子的黑色高铁栅栏外面,觉得心里堵得慌……现在只剩下恐惧和空虚”[1]。可以看到,仅仅是接近白人世界或与白人世界有联系,还没有真正与白人接触,恐惧就已经占领了别格整个的意识,使得他倍受煎熬。这有力地说明了对白人的恐惧已成为美国黑人的一种本能意识了。
  别格将烂醉如泥的玛丽抱回房间,当道尔顿夫人的白色身影一声不响来到门边时,“一阵歇斯底里的恐惧攫住了他,仿佛他在梦中从高处掉下来似的。”“他完全心慌意乱了。他用手捂住她的嘴……他拿起枕头,紧紧地捂住她整个脸……他咬紧牙关,屏住呼吸,被那个朝他漂浮过来的可怕的白色人影吓得心胆俱裂。他的肌肉硬得像钢一样,他使劲摁着枕头,感到那张床慢慢地、均匀地、无声地陷了下去。”[2]可以看到,整个的犯罪情节是在恐惧中发生、发展和完成的,恐惧成了故事的推动力。这种恐惧感牢牢控制了别格的精神状态,甚至强烈到引起了他的机体反应。作者将别格的恐惧感真实而细腻地展现了出来,但又指出这种恐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整个黑人民族的;这种恐惧也不是暂时的,而是长久以来一直存在的,是几代黑人共同的心理。赖特这样描述他们的恐惧:“在别格和他的民族看来,白人不仅仅是人,而且是一种很大的自然力量,就像暴风雨前在头顶上出现的乌云,或者像黑暗中突然伸展到你脚旁的又深又汹涌的河流。”[3]
  别格性格的另一个特点是反抗,这也是其最鲜明的一个特点。别格的暴力犯罪行为本身就是对白人社会的一个最大的反抗,这种反抗因恐惧而生,但恐惧却又不是导致反抗的唯一因素,这里的反抗还涉及到了别格的自我意识和羞耻感。赖特在《土生子》中大量描写了别格的心理活动,使之成为一个能够独立思考的人,相比于以往的黑人形象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别格深知黑人社会与白人社会的不平等,对于白人的欺压他不仅十分敏感,而且更加愤恨,“每次我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好像有人拿了烧红的铁塞进我喉咙似的。他妈的,瞧!我们住在这儿,他们住在那儿。我们是黑人,他们是白人。他们什么都有,我们什么都没有。他们干啥都成,我们干啥都不成,就像关在监牢里似的。”[4]对现状的不满激起了他朦胧的反抗意识,但这种不满使别格更多地产生的是一种羞耻感,对自己的黑皮肤的怨恨与羞愧:第一次见到道尔顿先生时,“那人正凝视着他,像是看到什么好玩的东西似的,面带笑容,那笑容使别格意识到自己身体上每一平方英寸的黑皮肤。”[5]共产党员简和女友玛丽同情黑人,于是友好热情地对待别格,跟他交流,与他同坐,甚至邀请他共进晚餐,但别格心里却恨透了着两个人,“他们像那样站在那儿望着他,一个握住他的手,另一个微笑着,这反而使他感觉到自己的黑皮肤。他觉得当时自己的肉体已不复存在,他已成了某种他所痛恨的东西,成了耻辱的象征,这象征他知道是跟黑皮肤紧密相连的。……他觉得这个白人在帮着践踏他、戕贼他以后,现在又把他高高举起来欣赏玩弄。

在那一刻,他对玛丽和简怀着一种无声的、冷酷的、说不出的仇恨。”[6]可见,白人对黑人的歧视与压迫太根深蒂固了,已经使别格的心理产生了扭曲,他的眼里只看得到歧视,他的心里只有羞耻与仇恨。
 如果说别格之前的反抗只是一种朦胧的意识,那杀害玛丽及之后他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就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层面了。此时别格的反抗是有意识的、明确的,也是坚定的。赖特没有让别格在杀人后逃跑,而是描写了他的迅速反应:如何处理尸体,消灭痕迹,应对道尔顿一家的询问,后来又如何嫁祸给简,如何写绑架信使局势更加混乱等。从这些行动中读者看到了一个下层黑人的智慧:黑人不再是无知的奴隶了,他们也能思考,也有智慧,一点不逊于白人,甚至比白人更聪明。别格全部的反抗都带着一种智慧的光芒。然而赖特的叙述重点不仅仅在于他的一系列反抗行动,更在于行动背后别格意识的变化。杀人后的别格在心理上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这种感觉是觉醒,是自信,更是重生;别格开始思考:“为什么他和他们黑人得过这样的生活?他们到底干了什么啦?或许他们什么也没干。或许他们之所以被迫过这样的生活,正是因为他们一辈子谁也不曾干过什么了不起的事——不管干的是好事还是坏事。……想起他自己所干的事,这事本身的极端恐怖以及跟这种行为连在一起的勇气——在他充满恐惧的一生中,这一切破题儿第一遭在他和他所害怕的世界之间筑起了一道保护屏障。他杀了人,同时也给自己创造了一种新的生活。这生活是完全属于他自己,他这辈子第一次有了别人无法从他这儿取走的东西。……他有了一堵天然的墙,他可以从这堵墙后面望着他们。他的罪行是只锚,使他安全地停泊在时间的洪流里。它给了他某种信心,那是他的枪和刀无法给他的。”[7]对别格来说,杀人的意义远远超过这行为本身:他,一个下层黑人,却杀害了作为百万遗产继承人的白人姑娘,而且没有任何人怀疑他,这使别格产生了一种自尊、自立、自信的感觉,他可以让高高在上的白人社会感到不安与恐惧,他拥有了独属于自己的无限力量。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采取的正式行动,这行动让他感受到了自由,“这是迄今在他身上发生的最有意义、最令人兴奋、最激动人心的事件。”别格的生活因杀人而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意义,而他作为一个黑人的存在也因此得以确立。
  
  四、结语
  理查德·赖特以深邃的观察力,深入剖析了别格的犯罪事件,指出了它与美国社会制度的联系,表现了几百年来美国的种族主义政策在黑人心灵中造成的愤怒、仇恨和恐惧。作者塑造的别格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黑人”形象,他有强烈的自我意识,敢于反抗,敢于探索自己的命运,他渴望改变甚至创造自己的生活,不仅如此,他的反抗十分坚定,他对自己的行为有着明确的意识,他是一个觉醒了的黑人。
  在黑人文学史上,别格的出现可以看作一个时代的开始,自此后黑人文学中出现了真正具有独特个性的代表黑人自己的人物形象,而不再仅仅是政治宣传的符号,对之后黑人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1][2][3][4][5][6][7]理查德·赖特著,施咸荣译:《土生子》,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7页,第93-94页,第123页,第20页,第49页,第73页,第113-114页。
  参考文献:
  [1][美]理查德·赖特著,施咸荣译.土生子[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2]杨任敬.20世纪美国文学史[m].青岛出版社,2000.
  [3]王家湘.20世纪美国黑人小说史[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6.
  [4]董衡巽,朱虹,施咸荣等.美国文学简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5]李怡.美国黑人文学的里程碑——理查德·德特的《土生子》之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00.
  [6]范桂兰.论《土生子》中的新黑人艺术形象[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7]董群智.试论《土生子》中的别格形象[j].周口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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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胡玉乾 [标签: 希望与反抗 下载 希望与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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