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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续红楼梦》评略

《刘心武续红楼梦》评略

 《刘心武续红楼梦》出版信息发布以来,质疑者有之,支持者亦有之;认为狗尾续貂者有之,认为勇气可嘉者亦有之。[1论文联盟http://]笔者无意介入这个争论,仅就续书本身谈些个人读后感受。
  
  一
  续书的出现无论是作为一种文学现象还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古已有之,前人对此已有定评。清人刘廷玑就指出:“近来词客稗官家,每见前人有书盛行于世,即袭其名,著为后书副之,取其易行,竟成习套。有后以续前者,有后以证前者,甚有后与前不相类者,亦有狗尾续貂者。”[2]这种批评基本符合事实。《红楼梦》则不仅是“盛行于世”的问题,它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经典中的经典,代表着中国古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因此,对当代《红楼梦》续书的首次出现,学界也不能仅仅限于视而不见,而应该给读者一个客观的评价与说明。这不应仅限于说好说坏的层面,还应该进一步指出好在哪里,差于何处。这也是一种创作经验的总结。通过各种层次的比较愈可见出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的难以企及。
  刘心武作为一位作家,在当代文坛上也曾取得可观的创作成绩。这应该是他敢于续补《红楼梦》的基础所在。他自言:“续写《红楼梦》蓄谋已久”,二十年来“发表出版大量谈红文字”;他“认为可以在探佚成果的基础上,试以曹雪芹的思路、思想、风格来续写八十回后的二十八回”。[3]问题是他的探佚研究采用的是“编造故事,过多地依靠主观猜测”等“新索隐派的做法”,[4]这就会使其续书的基础不牢,其“力图恢复曹雪芹后二十八回原意”[3]的主观追求自然也就打了折扣。WWw.11665.CoM
  
  二
  从整体构架层面观照,《续红楼梦》牵强附会处多而合情入理处少。从刘心武在卷首《说明》中的表述可知,他的确下了不小的功夫,创作态度也是虔诚的,续书中也不乏其得意之处,但刻舟求剑、牵强附会、违背情理之处也相当多。这恐怕是续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其实,任何续书作者的一个共同追求目标便是想要与原书的情节建构大致吻合。程伟元、高鹗也一再表明其要遵循曹雪芹的愿意,力图做到“前后关照”,“有应接而无矛盾”。[5]他们在这方面的利弊得失学界多有评论,在此不赘,那么《刘心武续红楼梦》与前八十回的关照、应接关系如何呢?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此仅举其中重要情节为例以说明之。
  关于黛玉之死,程高本写的是病死的,而且是因为宝玉与宝钗成亲其病情加重而死,实际上等于是殉情而死。这应该视之为与前八十回是吻合的,因为林黛玉一直身体不好,而每一次和宝玉产生感情矛盾都会加重其病情。而《刘心武续红楼梦》则写成了投水而死,且是在宝玉尚未成亲之时。续作者把林黛玉的死因设计成赵姨娘的下毒导致“无法支撑”,“更紧要的是他泪已尽,在人间还泪的使命已经结束。”(第八十六回)这就把黛玉之死中所包含的丰富的感情因素与复杂的心理因素全然抹去,而主要归之于神话因素。相比之下,哪一个既符合曹雪芹原意且更合情合理呢?答案应该是程高本。
  续作者为了与前八十回呼应,写黛玉死时“从容解下腰上那嵌有青金闪绿翡翠的玉带,将其挂在岸边矮林的树枝上。……他用玉带林中挂,告诉人们他是从这个水域里消失的。”这显然是为了与第五回“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玉带林中挂”诗句相呼应,但仅限于表面,又太外露,有意为之的痕迹过于明显。而“按那林黛玉,本是天界的绛珠仙草……”一大段话,更是重复曹雪芹笔下文字的赘语。
  与此“玉带林中挂”的坐实呼应相类的是续书中宝钗之死与“金钗雪里埋”的坐实描写:“那宝钗这一倒,发髻上金簪落在厚雪中,直插朝天,闭目咽气。”在曹雪芹笔下,“金陵十二钗正册”中有意将黛玉与宝钗合为一幅图、一首诗的设计,是为了回避二人排序先后的问题,其中“玉带林中挂,金钗雪里埋”两句,是以谐音的修辞手法,暗示二人的名字于诗中,并无预示其死时状态之意。续作者如此呼应,未免有些胶柱鼓瑟,牵强附会。
  妙玉的结局,“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之诗句的确有预示意味。因此,程乙本第一百一十二回拟出《活冤孽妙尼遭大劫》的回目,以妙玉遭强盗劫持的结局与前面呼应之。又留下一个悬念:“不知妙玉被劫或是甘受污辱,还是不屈而死,不知下落,也难妄拟。”[6]《续红楼梦》则设计成妙玉为了救宝玉而主动求见忠顺王爷,“作笔交易”。虽然续作者让妙玉说出“少不得自跳淖泥”、“白璧就污”等语,以之与前面呼应,但实际上妙玉不仅没有就污,而是引爆烟花爆竹,与忠顺王爷同归于尽。这与前面八十回情节貌合神离,妙玉形象也与前不类,变成了带有神秘色彩的女侠形象。
  关于秦可卿之死,本来前八十回已经写得很清楚,是病死的。而续书在第九十六回中一再借题发挥说明秦可卿的死因。先是借张太医之口:“张太医检查了那女尸,确是贾元春无疑,啐道:‘你告发秦可卿,换取宠信富贵,毕竟一报还一报,也有今天。’”然后又借抱琴之口曰:“他见圣上尽弃前嫌亲亲睦族,方报知圣上,二十年来辨那秦可卿是谁,终于水落石出。圣上令那秦可卿自尽,允宁府大办丧事,……圣上觉得元妃娘娘既深明大义,又能乞求赦免家族前衍,实在是忠孝两全,故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六宫恩爱,渐集一身。”这里的叙述问题颇多。第一,这里明确把秦可卿之死,归于皇帝的赐死,这显然与曹雪芹的原意不搭界。第二,续作者硬把元春说成是告密者,说她揭露了秦可卿为康熙皇帝废太子的女儿身份,实属无稽之谈,这在前八十回毫无根据,是续作者生硬地把他的所谓探佚成果塞进其续书之中。这大大损害了元春的形象。第三,续作者把元春“才选凤藻宫”的原因归结为皇帝对她告密的奖赏,也与前八十回的描写不合,纯属主观臆造的不合情理的败笔。
  宝钗与宝玉定亲也是一个重要情节,续作者为了与前面呼应,硬是在薛姨妈与宝钗的对话中,插入一段莺儿的描写:“倒是莺儿听了欢喜非常,拍手道:‘那年二爷跟姑娘互换佩带,我在旁边看得仔细,那通灵玉跟那金锁上錾的字句,竟对榫得严丝合缝。如今真成就金玉良缘了。’”(第八十八回)这既是毫无必要的赘笔,也不合情理。宝钗婚姻这么大的事情,一个丫鬟如何敢胡乱插嘴,再说薛姨妈根本就不会在有丫鬟在场的情况下商量这么重要的事。
  石呆子扇子事件,续书中第八十四、九十八回两次写到,除了显示续书与前面有照应而外,实在是无必要的浪费笔墨。
  在续书末尾,续作者借二丫头与史湘云的眼睛写到:“只见门外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远近一个脚印皆无。”这显然是与第五回《红楼梦曲》中的“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相呼应,但实际上也是犯了胶柱鼓瑟的毛病。曹雪芹原文只是一个贾府大厦倾倒的比喻而已,这样坐实为某种景致,未免太笨拙了。这与程高本犯的是同一个毛病——“贾政还欲前走,只见白茫茫一片旷野,并无一人。”——而又显得更加穿凿附会、生硬做作。
  
  三
  从小说品格层面观照,《续红楼梦》神秘低俗味重而真实高雅气少。这是在阅读《续红楼梦》时一个很大的遗憾。李渔从小说戏曲创作的一般规律角度着眼,曾明确指出:“凡说人情物理者,千古相传;凡涉荒唐怪异者,当日即朽。”[7]鲁迅先生在具体评《红楼梦》时也有过精辟论断:“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而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揣测之说,久而遂多。”[8]可见,《红楼梦》的创新与魅力主要在于“写实”这一点。而续书也未免落入了鲁迅批评的“世人忽略此言,每欲别求深义”的窠臼之中。试举例论之。
  如黛玉之死,续作者有意在制造一种神秘的氛围,似欲以此氛围来超凡脱俗,结果却事与愿违,反而落入了古代小说创作中一种神秘怪异的老套路。且看:“他对自己是林黛玉渐渐淡忘,他越来越知道自己本是绛珠仙草。他是花,却不是凡间之花。……当水没到他腰上时,忽然他的身体化为烟化为雾,所有穿戴并那月云纱披风全都绵软的脱落到水里,林黛玉的肉身没有了,绛珠仙子一边往天界飘升一边朝人间留恋的眷顾,……”(第八十六回)这就把一个美丽不幸女子死亡的人间悲剧,变成了俗不可耐的道教信徒的尸解升天的喜剧。至此,续作者仍然意犹未尽,在第八十六回又进一步坐实、强化这种神秘氛围。当众人寻黛玉到水塘边时,“众人都看到黛玉的穿戴皆按其身前顺序飘在水中,连绣鞋、钗簪亦浮在水面,……王夫人还说要捞取尸体,宝钗因道:“他是借这片塘水仙遁了!我们一天一天总颦儿颦儿的,只当他是个闺中良友,谁知竟是仙女下凡,总是他在凡间期限已满,就飞升天界了。若非神仙,那些衣物并钗簪早沉入塘底了。那里还有肉身?”邢夫人也说:“林姑娘既是仙遁,他的遗言如何能够违逆?”这种神秘化的渲染,既违背了曹雪芹的原意,也会令读者感到无聊乏味。而程高本中的黛玉之死,格调则大不相同:“猛听黛玉直声叫道:‘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便浑身冷汗,不作声了。紫鹃等急忙扶住,那汗愈出,身子便渐渐的冷了,探春李纨叫人乱着拢头穿衣,只见黛玉两眼一翻,呜呼,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第九十八回)语言简洁,自然真实,无丝毫的神秘灵异气氛,真实自然而令人心碎。
  再看《续红楼梦》第八十六回关于林黛玉流泪的文字,当宝玉问紫鹃:黛玉披风上“用红丝线缀箍住一些血红的宝珠”的来历时,紫鹃曰:“你当是些宝石,实告诉你吧,是你林妹妹眼里溢出的红泪!老太太过世时,你原也见过他流血滴子的。先时那样的血泪珠子还能抹掉。后来,那红泪珠子能接在我手里,先还是软的,搁在白玉盘里,渐渐的就变硬了,隔些日子再看,就跟红宝石无异了。”从写实的角度说,这种泪变珠子的说法根本就不可能。续作者以如此坐实的情节来附会曹雪芹独出心裁的美好空灵的“还泪说”,是化神奇为腐朽,实虚错乱,令人生厌。
  宝钗之死,也是续书的重要情节,续作者同样以不可思议的细节来营造神秘氛围。“那宝钗香魂已然出窍。麝月等三人将宝钗连抱带抬送入房中榻上,彼时两只秋后陨落在天花棚中的玉色蝴蝶,忽然苏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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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从气口飞出,在宝钗头上蹁跹,麝月等惊奇不已,那一双团扇般大的蝴蝶,随即从风斗口飞了出去论文联盟http://。麝月道:‘莫非宝二奶奶也和林姑娘一样,是个仙女,如今也化蝶归天了吧?’”(第九十四回)续作者的主观命意可能在于:既与曹雪芹笔下的“滴翠亭杨妃戏彩蝶”相照应,也与他虚构的黛玉尸解相呼应,还想赋予其“梁祝化蝶”的文化意蕴,似乎是一石三鸟的得意之笔,但这只是一厢情愿,因脱离了曹雪芹“写实”的风格,反而给续书带来了随意、神秘、俗气的格调,产生了点金成铁的遗憾效果。
  从小说品格层面观照,续书中“宝玉湘云一对鳏寡,正好因麒麟而聚合”(第九十五回)的刻意设计,也落了才子佳人小说的俗套,格调不高,了无意趣。还有像迎春的丫鬟莲花主动迎合孙绍祖(第八十一回)、皇帝将元春腹内的胎儿“压得流出”(第九十六回)等描写,格调低俗,笔涉淫秽。袭人在“二宝衾下褥上,铺有接红单”(第八十八回)等繁冗描写,也俗不可耐,多此一举。与此相关,元春被勒死的描写又过于残忍血腥。这均应归之于续书的品味不高,难脱俗气。
  
  四
  从文字表达层面观照,《续红楼梦》平淡叙述多而感情含量少,这是不能感动读者的主要原因之一。文学作品以打动读者为创作目的之一,创作《琵琶记》的戏剧家高明曾指出:“论传奇,乐人易,动人难。”[9]小说人物塑造过程中的感情表现应该是打动读者的主要因素之一。《红楼梦》前八十回中人物形象的感情表现应该视之为中国古代小说的典范,这也是它打动千百万读者的原因之一;后四十回虽相形见绌,但主要人物形象的感情表现仍然是相当丰富的,叙事中的感情含量也是相当浓厚的。如:林黛玉死后,作者反复渲染了一系列主要人物的情感表现,其中宝玉的情感宣泄最为突出,也最为动人。黛玉死后,宝玉的第一场大哭是宝钗告诉他黛玉已死的讯息后:“宝玉听了,不禁放声大哭,倒在床上。”第二场大哭是“到了潇湘馆内,一见黛玉灵柩”时:“宝玉一到,想起未病之先来到这里,今日屋在人亡,不禁嚎啕大哭。想起从前何等亲密,今日死别,怎不更加伤感。众人原恐宝玉病后过哀,都来解劝,宝玉已经哭得死去活来,大家搀扶歇息。”紧接着第三场痛哭是宝玉被“大家搀扶歇息”后,“宝玉必要叫紫鹃来见,问明姑娘临死有何话说”,听后“宝玉又哭得气噎喉干。”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悲伤情感表现,才能够与二人的旷世爱情相符合。与此相呼应,第九十八回回目《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也拟得相当精彩,可谓文题相符,相得益彰。
  以宝玉的痛哭为中心,其他人的情感表现也足以令人动容。“黛玉气绝”时在场的人是:“紫鹃等都大哭起来,李纨探春想他素日的可疼,今日更加可怜,也便伤心痛哭。”“一时大家痛哭了一阵”。贾母初知时是“眼泪交流”,然后是“要到园里去哭他一场”;“又哭起来”;“越发痛哭起来”;“又是哀痛”;“忍泪含悲”;“满面泪痕”;“那眼泪止不住流下来”。就连宝钗也有不止一处的伤心落泪描写:如“想到黛玉之死,又不免落下泪来”;“其余随来的,如宝钗,俱极痛哭”。
  相比之下,《续红楼梦》写到黛玉死后上述诸人的情感表现时,包括宝玉在内竟无一人落泪。这真是令人费解,违背人之常情。续作者似乎也想为自己的这种描写寻求解释:“因众人皆知那林黛玉非凡人夭亡乃仙女归天,故多只是叹息,只紫鹃忍不住哭泣。”这种神秘化的解释显然不足以服人,更无法动人。关于宝玉的表现,作者也曾借助笔下人物来指出他的反常:赵姨娘“原以为宝玉会恸哭倒地,却只见宝玉摩挲着那条玉带出神”;“袭人亦觉意外,那宝玉竟无大悲恸,只是凝思”。但宝玉为什么会如此表现,作者并未能合情合理地揭示其深层原因,所以这种似乎欲以违背常情来追求出人意表效果的人物塑造,显然是不明智的下策,而更为关键的问题是违背了曹雪芹追求人物情感真实自然的创作主旨与文学风格。
  若再将续书与曹雪芹笔下宝玉与黛玉的情感表现比较一下,就更可知二者差距之大。在第三十四回《情中情因情感妹妹,错里错以错劝哥哥》中,当黛玉得知宝玉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她的情感如潮水奔涌,毫不掩饰:“只见两个眼睛肿的桃儿一般,满面泪光,不是黛玉,却是那个?”可以想见,黛玉痛哭到何种程度,才能把眼睛哭得肿起来像桃一样?人物的感情表现是何等的浓烈动人!回目拟得也好极,不避重复,连用了三个“情”字,意在以情动人。宝玉对黛玉的感情表现,正可与此相得益彰,当宝玉听说黛玉要回苏州时的表现是:“眼也直了,手脚也冷了,话也不说了,李妈妈掐着也不疼了,已死了大半个了!”(第五十七回袭人语)这才是比“哭”更能表现人物痛苦程度的高层次的感情表现。
  从比较的角度看,续作者有意把程高本的一些重要情节加以改变,形成结局性质同而情节文字异的部分。从续作者的创作初衷看,似乎是为了避免雷同,或是想后来居上,但结果往往是白费功夫,事与愿违,甚至弄巧成拙,画蛇添足。比如:司棋之死,在程高本中是司棋“便一头撞在墙上,把脑袋撞破,鲜血直流,竟死了。”以简洁而惨烈的文字生动地表现了其痴情、刚烈的性格。潘又安的殉情表现也是令人震惊:“他忙着把司棋收拾了,也不啼哭,眼错不见,把带的小刀子往脖子里一抹,也就抹死了。”(第九十二回)以真情追随司棋于地下。这是后四十回的精彩构思之一。但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即这个情节是通过司棋母亲派来的人向王熙凤转述的,而不是正面描写,这就减弱了该情节应有的地位与份量。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刘心武在续书中将其改为正面描写,增加了三分之一篇幅以加重其分量,且以回目“司棋殉情劳燕浴火”明确标示出来,这均是应该肯定的。但是续作者将其自杀的方式改为自焚,则大可不必,男女主人公性格的刚烈程度与悲剧意味、审美感受等方面也因此有所降低,文字也显得拖沓、烦冗。那么续作者为什么如此改变呢?续作者在字里行间似乎也透露出一些信息:“那性子跟一团火似的司棋,到头来真化成了一团烈火”。这种意在赋予其象征味道的主题先行,反而给读者刻意雕琢的感觉。还有司棋自焚引发了殃及无辜的不良后果:“司棋并前后五六家皆被烧得惨不得言。”这样一来,司棋岂不成纵火犯了吗?这恐怕也是续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
  
  五
  若欲全面评价刘心武《续红楼梦》的成败得失,必须作多个层面的比较才行,如与程高本后四十回比较,与最接近曹雪芹原著的庚辰本的比较等等,这不是笔者这篇短文所能够完成的任务。其实,笔者的真实想法是:创作续书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事,除非续作者真正具有曹雪芹那样的思想高度与艺术才华,那才可以一试,不然与其花费如此多的精力与笔墨去写续书,还不如另起炉灶,独出心裁地创作一部长篇小说,那样的创作意义可能会更大一些。

 我们并不否认刘心武对《红楼梦》的痴迷与专注,他花费二十年时间“了此心愿”[3],的确精神可嘉。而其失误可能也就在于:他过于痴迷其探佚得来的带有猜谜性质的一些索隐观点,并将其情节化硬塞进续书当中,其客观效果难免强加于人,生硬隔膜。这也是应该总结的文学研究与创作的教训。比较而言,《续红楼梦》无论是在思想层面还是在艺术水准上,总体上均不如程高本的后四十回。无论后四十回的续补者是高鹗还是“无名氏”,其突出成就是有目共睹的。有的学者将其比作泰山,而将前八十回比作喜马拉雅山,这个比喻是很能说明问题的。虽然泰山没有喜马拉雅山高,但它毕竟是五岳之首,广大读者已经接受了后四十回,并将其与前八十回视为不可分割的一个艺术整体。87版电视剧《红楼梦》尽管有诸多优长,但其最大的不足,是后四十回的拍摄没有尊重通行的120回本,而是根据探佚学的研究成果拍摄的。广大观众对此普遍产生了拒斥心理,影响了整部戏的完整性与观赏效果。这种教训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刘心武不顾这个前车之鉴,尽管打着“恢复曹雪芹后二十八回原意”的旗号,其总体效果仍然无法望程高本后四十回之项背,更遑论曹雪芹原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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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关四平 [标签: 刘心 刘心 刘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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