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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 促进深圳司法工作上新台阶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把学习和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深圳为实现国际化城市和依法治市的战略目标,首先要求我们广大司法干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地指导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国际惯例办事,开创深圳司法工作新局面。为此,本文对深圳司法干部的素质培育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一、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内涵及特征

有人认为,“素质”一词本是生理学概念,是指人的先天生理解剖特点,主要指神经系统、脑的特性及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的特点。素质是心理活动发展的前提,离开这个物质基础谈不上心理发展。也有人认为,所谓的“素质”是人在先天的解剖生理特点的基础上,通过后天环境作用及社会实践活动而发展形成的一种综合品质。还有人认为,人的素质是指个体在先天禀赋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和教育的影响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稳固的性质。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语同志认为,所谓素质,是指人在后天通过环境影响和教育训练所获得的稳定的长期发挥作用的基本品质结构,包括人的思想、知识、身体、心理品质等。尽管各门人们对素质的解释不同,但都有一点是共同的,即素质是以人的生理和心理实际作基础,以其自然属性为基本前提的。也就是说,个体生理的、心理的成熟水平的不同决定着个体素质的差异,因此,对人的素质的理解要以人的身心组织结构及其质量水平为前提。WWW.11665.Com人的素质包括重量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等。

从深圳司法工作发展的趋势和特点来看,我们司法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素质:(1)政治素质,包括思想政治水平、政治理论水平和哲学思维能力(含逻辑思维能力),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统帅我们的一切司法工作,讲政治、讲大局、统一思想,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克服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倾向,防止腐化堕落,以权谋私;(2)创新素质,要求我们司法干部要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在各项司法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突破;(3)文化素质,要求我们司法干部坚持科学发展观,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特别是行政管理知识和电脑知识,要充分利用电脑等高科技手段和工具来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要有口头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自学能力,至少掌握英语等一门外语,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司法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深圳司法工作与国际接轨,与wto的要求接轨;(4)专业素质,要求我们司法干部要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和忠于法律的一致性,牢牢树立司法干部忠于法律的新形象,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法制水平,具备法律思维能力和信息素养;(5)身体心理素质,要求我们司法干部要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态,敢闯敢拼的献身精神。

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就是要依据司法干部队伍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司法干部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司法干部的主体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司法干部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司法干部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它运用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掘司法干部的天赋条件,提高司法干部的各种素质水平,并使其得到全面、充分、和谐的发展。具体来说,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具有以下特征:(1)根本目的是以整个司法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为出发点;(2)核心是挖掘司法干部队伍的潜能,立足于司法干部的潜能开发和综合品质的提高,全面提高每个司法干部的素质,即全面性、适应性;(3)注重司法干部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品德和心理品质的教育;(4)注重开拓创新精神和能力培养;(5)它是对司法干部从入业到退休所进行的教育,具有职业终身性。

二、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

江泽民同志在建党80周年讲话中提出“马克思主义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在“5·31”讲话中,他又进一步指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党的思想路线,弘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保持先进性和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我们能否始终做到这一点,决定着中国的发展前途和命运。” 与时俱进,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态度和学风问题,也是我们党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等各种实践的一贯指导方针,也是指导我们司法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与时俱进,要求我们广大司法干部在思想上、作风上、素质上与时代同进步,站在时代的前列,不断推进司法工作创新,将司法工作不断推向新的发展境界。加强对司法干部的素质教育,提倡以教促学,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司法工作的社会效益、、工作效率和司法工作水平,是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当代中国,法律日益成为国家和社会生活最主要的调控手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任何法律都是抽象规范的组合,把法律规定适用到具体的司法工作中必然有一个理解、应用和转化的过程,司法干部的素质决定了他们对法律及立法精神的理解程度,决定了他们应用法律处理日常司法工作的能力。任何法律都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总要给执法者流出一定的自由裁量度,自由裁量权的正确、适当行使就必然要求司法干部要有较高的素质和对法律负责的精神。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历史大变革的时期,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而法律本身又客观要求一定的稳定性,立法相对于社会发展来说难免会有一定的不适应。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要求司法干部根据法治的原则和精神来处理人民群众的具体问题,将法理和实践经验相结合,推动司法工作日益科学化。因此,加强司法干部的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司法干部的法制水平和司法工作能力,正确处理日益增多的群众经济矛盾纠纷,为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三)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司法干部的素质和工作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法律的实现程度。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快速发展,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出现,对司法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可以使广大司法干部紧紧牢记执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系统全面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知识,推进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树立法律权威。

(四)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是深圳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需要

新年伊始,深圳市委三次八届全体(扩大)会议提出,力争用20年左右的时间,把深圳建设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城市。深圳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首先要求我们政府司法工作现代化和国际化,将现代最新高科技成就用于现代办公体系,提高工作效益和效率,按照国际惯例和wto的要求依法开展各项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司法干部队伍也要现代化和国际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司法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是深圳迈向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重要保证。

(五)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是深圳构建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市”的迫切要求

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建设法治政府,就是要求行政机关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是法治政府的基础。

一个国际化城市,必然也是一个文明法制的城市。构建法治政府,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城市,是深圳迈向国际化的必由之路。深圳只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才能建立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按照国际标准打造城市新形象,提升城市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当前,深圳市委、市政府正开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活动,解决政府中存在的“三位”问题(越位、缺位、错位),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的水平和质量。“三位”问题出现与干部队伍的素质有关。我们广大司法干部应起模范带头作用,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己任,加强学习,不断与时代同步前进,不断熟悉、掌握和深刻领会新的法律法规,打造政府公正的新形象。

(六)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是深圳司法干部队伍反腐倡廉的需要

私心人皆有之。但国家公务人员要廉洁奉公,否则会给国家利益带来损害,这是人类在长期的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后天认识和智慧,也是我们党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和社会主义事业建设所形成的共识。因此,司法干部要加强学习,强化腐败堕落对党的事业、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危害性的认识,才能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这也是司法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的重要一环。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促进司法干部队伍廉洁自律,形成学习养廉、以学促廉的新风尚,有利于防腐倡廉,更好地廉洁从政,廉洁从业。

三、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总体思路

(一)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统领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工作,全面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把党的先进性与发展问题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充分调动司法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在深圳努力营造一个法治型政府、学习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注重前沿性、现实性

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内容应注重前沿性、现实性,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要求。前沿性就是要求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内容要有前瞻性,要满足深圳依法立市的需要,满足深圳营建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需要,满足深圳实现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需要;现实性就是要紧紧围绕深圳当前司法工作迫切需要的重点问题、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开展。

(三)注重理论性与实践性的有机结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强调,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抓好两个环节:第一,要抓理论武装,要认真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要弄懂学透;第二,要抓实践落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尤为重要。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应重在全面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一方面狠抓理论学习,把学习重点放在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立场、观点、方法上,放在对主观世界的改造上,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政治经济学理论以及现代法学的最新理论成就,另一方面要结合深圳司法工作的具体实践开展学习。两者有机结合,才能真正收到实效。  

(四)突破四个学习认识问题

我们司法干部要戒骄戒躁,不断进步,突破四个对学习的认识问题:一是要克“惰”,克服自身的惰性思想,不管是革命老同志,还是中轻年干部,都应该放下包袱,少打麻将,多读书,读好书;二是要破“满”,突破学历上的认识,认清形势,明确正确的学习方向,学习永无止境,“满则损”;三是要戒“浅”,不满足于既有的知识,注重理性思维,理论联系实际,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主线,统帅我们的司法工作;四是要防“单”,学习形式要灵活、丰富多彩,多方面学习,尽快改变自己知识结构单一的状况。

(五)始终贯穿终身教育的思想

20世纪60年代,西方世界出现了终身教育思想,主张教育应贯穿于人的一生中的各个年龄阶段。196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朗格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成人教育促进委员会提出终身教育提案,在全球得到积极响应,许多国家纷纷制定了终身教育法规。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国际教育委员会的报告《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深刻分析了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对人类活动的影响,认为人类正在走向学习化社会,每个人必须终身继续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化社会,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应反映时代发展的特色和风貌,教育司法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新理念,戒骄戒躁,将有限精力都用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限的学习之中去。

(六)注重教会司法干部“学会学习”,打造终身学习的自学能力

自学能力,是指一个人较少依赖他人的帮助掌握知识、应用知识的能力。它主要包括独立阅读能力、独立思考能力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的更新以几何级数激增。如果一个司法干部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就可以迅速扩大知识面,并增强自身的技术和技能。司法干部素质教育中能力的培养是极其重要的方面,学习能力又是其它能力发展的基础,它影响其它能力发展的速度、深度和广度。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应注重教会司法干部“学会学习”,打造终身学习的自学能力。

(七)提倡创新性学习

农业社会的教育主要通过保存和延续前人积累下来的经验,学习方式往往只能表现出“接受学习”的特点,即教师讲、学生记,学习者通过大量的诵读、记忆、模仿来掌握知识。工业化社会则明显地打着工业化生产模式的烙印,强调“标准化”课程教材体系、“标准化”考试评价模式,对学生统一采用“生产流水线式”的“填鸭式”灌输,学生成了“标准件”、复印机和电脑存储记忆体,创新精神和个性特征基本上被“阉割”。教育部吕福源副部长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对人才的评价标准已经发生了变化,创新人才的最重要的特征不是掌握更多的已有知识,而是具有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会运用知识去创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因此,为了适应知识经济对创新人才培养的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发动一场“学习的革命”,提倡“高效学习”,提倡创新性学习,运用先进的学习方法,充分开发人的学习潜能。

1979年,罗马俱乐部在题为《学无止境》的研究报告里,把当代人类的学习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维持性学习和创新性学习。维持性学习功能在于获得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培养对现实社会的适应能力;而创新性学习“是一种可以带来变化、更新、重建和重新系统地阐述问题的学习”,它的功能在于通过学习提高人们发现、吸收新信息和提出新问题的能力,使个人和社会做好准备,以便在行动上与新情况协调一致。笔者认为,对司法干部的素质教育,主要目的是让大家提炼、升华和“重新组合”已有的知识,化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培养自主探究能力,随时研究和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而不是单纯去传授那些已有的书本知识。

(八)提倡研究性学习

信息素养是渗透在素质教育中的专业素质要素之一。从信息论的角度看,培养司法干部的创新素质,首先就是要让他们学习和掌握主动采集信息、处理信息、分析信息、评价信息、发布信息和有效利用信息的能力,以开发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需要的人的整体素质。研究性学习是正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上的未来主要学习方式之一,是培养学生信息素养的极好载体。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会生存》里指出的那样:“只有当教育技术真正统一到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时候,只有当教育技术促使我们重新考虑和革新这个教育体系的时候,教育技术才具有价值。”教育信息化既给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带来了全新的技术和媒体,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以开放、交互与共享为特征的学习方式有效运用于司法干部队伍,才有可能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措施建议

(一)制定《深圳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暂行规定》

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现有法律所没有涉及的内容,也会出现同已有的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立法工作要先行,要加强研究制订新的具体法规。立法工作要从有利于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工作开展的角度,解决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

为了将深圳司法干部素质教育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依法治教,保障和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市人大或市政府应加强立法,制订《深圳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暂行规定》(或者《深圳公务员素质教育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应包含总则、教育的对象、内容、要求、教育投入、后续教育考试、免试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二)构建专门的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学院

随着现代科技、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前的那种“一个学历管终身”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学校的学历教育并不能真实反映人的素质和能力。现在教育部在全国已经推行了素质教育,但是与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在很长的时期内还会存在一定的差距。党校主管党员干部的教育问题,但现在或将来不少的司法干部是非党员同志,有的同志还是民主党派人士,这些同志难以从体制上纳入到党校的教育范畴。同时又考虑到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长期性,因此笔者建议,成立“深圳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学院”,统管司法干部的素质教育工作。当然,也可以统一成立一个“深圳公务员素质教育学院”,将司法干部的素质教育纳入到深圳公务员素质教育体系之中去。

首先,要建立一个坚实的领导班子。学院的领导班子建设应当采取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注意吸收政治素质高、有创新精神、有理论和经验、懂得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的同志进入领导班子。

其次,要建立一支强大的骨干教师队伍。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组建自己的教师队伍:一是从深圳现有的司法队伍中挑选人才,组建基本教师队伍和行政班子;二是从省内、市内各个大学聘请知名教授担任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三是邀请高科技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传授最新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四是吸收有才华的律师加入教师队伍。

第三,要成立专门的教材、刊物编写班子,组织编写《深圳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系列教材》和《深圳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期刊,编写的教材和期刊既可以采用纸质类图书的方式出版,也可以采用电子图书的方式在互联网上发表。

第四,要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等现代高科技手段和工具的作用,大力发展司法干部网络教育,形成开放式教育的大格局。司法干部网络教育是以学习者——司法干部为主体的教育,具有学习方式灵活多样,学习手段选择多样,学习费用相对较低等特点。它以其丰富的资源、个性化的学习材料设计,利用不断发展的信息和多媒体技术,打破时空的局限,学习资源共享,让司法干部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学习,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三)成立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研究所,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科学研究

开展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会遇到许多实践和理论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保证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强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科学研究,进行科学决策。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工作要与当前深圳司法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以指导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各项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加强调研,集中力量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对司法干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课题,精心设计教学方向、教学课程、考试科目。同时,还应建立奖励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各种表彰和奖励制度,促进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的实施。对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发展中坚持正确方向,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同时又有推广可能性的优秀教学成果进行奖励。要充分发挥这一奖励及其他有关奖励的导向体制作用,旗帜鲜明地引导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全面发展。

(四)吸收律师加入司法干部队伍,推进和完善司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设

在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很多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官员是从事过十多年律师行业工作的人,他们有丰富的法律职业实践经验,有丰富的取证经验、雄浑的辩才和深厚的职业写作能力,对法律本身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对于刚踏出法学院校门的毕业生来说,往往要经历两次政府考试以后才能进入法官、检察官、律师行业。第一次考试是准官员考试,成绩合格的人两年以后才能参加国家的司法考试,成为正式的司法官员或律师。这种制度有利于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之间可以相互调换工作,相互交流经验,增加审判等司法工作的准确性,从而更好地体现司法的公正性;同时,也给担任事务所法律助理的年轻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社会锻炼机会。

笔者认为,在深圳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和试验田,可以考虑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合理部分,率先建立准公务员制度,吸收有才华、有经验的律师进入司法干部队伍,取长补短,推进和完善我市司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深圳要开拓创新,按照邓小平同志“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论,与时俱进,实事求是,突破对公务员用人的年龄限制,吸收年富力强、有才华、有理想和抱负、有经验、懂国际运作的中青年同志进入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与国际接轨,实现国际化城市的建设目标。我们应该坚持“老中青三结合”的用人原则,这也是推进和完善司法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建设的必然要求。

(五)建立司法干部后续教育考试制度

21世纪,一个知识改变命运的时代,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时代,一个竞争更趋激烈的时代。它的核心是知识,它发出的强音是学习,它的途径是教育。以加速度更新的知识使人发现,学习与工作已经来不及分阶段进行,学习就是工作的开始,要努力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为适应这一新的形势,我们认为,应在司法干部中引入后续教育考试制度。

后续教育(follow-up education)一词源于英文在西方四五十年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高层次技术人员毕业后几年便跟不上技术更新而落伍,不胜任原有工作,亟须再集中学习。后也在行政管理人员中普遍开展再学习过程,统称为xx后的继续教育。后续教育在我国一般指干部教育系统中,对高层次各类在职干部的再教育、再培训,以此来完善原有高等教育内容,实现知识更新、改组,摆脱原有知识技能的束缚,使在职人员保持旺盛的创造能力。所谓司法干部后续教育,是指司法干部为保持和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水平,掌握和运用相关新知识、新技能、新法规所进行的学习与研究。

我们认为,司法干部后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应是:(1)政治理论,包括马列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等;(2)基础英语;(3)现代科学技术知识,重点在经济管理常识、行政管理知识、电脑知识等;(4)中央、省和深圳市新出台的主要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的时间间隔应定在2—3年左右。

笔者认为,司法干部后续教育可以考虑由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学院具体承办,负责对司法干部的授课、考试、阅卷,并颁发相应证书,考试成绩纳入司法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在学院网站公布。组织、人事部门应相应建立司法干部后续教育档案。但是,对于一些老同志,由于历史原因,他们发扬垦荒牛的精神,为深圳的发展已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我们深圳的经济腾飞与他们努力是分不开的。在后续教育的考试问题上,可以考虑暂时纳入免试范围。

司法干部后续教育应当贯穿于我们司法干部的整个执业生涯,要与司法工作原有文化、专业技术衔接,本次教育与上次教育衔接,并且不断跟进、不断提高;同时,这种后续教育要反复进行,呈现出多阶段、多周期相互关联的动态发展过程。

(六)建立电子化司法干部教育系统

加入wto给我国政府司法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尽快提高司法工作水平,与国际接轨,已成了当前深圳司法工作的一个紧迫问题。提高司法工作水平的关键,在于司法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而提高司法干部素质的根本途径,必须通过司法干部素质教育来实现。

电子化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系统这种新的教育平台,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在司法干部素质教育中的得到广泛应用,必将对传统的司法干部培训方式产生新的变革。应用网络技术实现电子化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系统克服了传统司法干部培训的缺点,既大大降低了培训的成本,又提高了培训的针对性和灵活性。笔者认为,电子化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系统可以由电子教学子系统、电子政策法规子系统、电子考试子系统、电子司法图书馆子系统等几部分组成。电子化司法干部素质教育系统借助网络交互的方式帮助司法干部通过网络随时随地注册参加各类素质教育课程、参加考试等,将会给广大司法干部的学习与进修提供一条理想的通道。

深圳要实现国际化城市的奋斗目标,必须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干部队伍。我们应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司法宗旨,以社会主义法制文化为导向全面推进深圳“文化立市”,实施21世纪司法干部素质教育工程,促进司法人才结构优化,为司法工作增光添彩。我们应积极开拓进取,创建学习型政府、法治政府和公共服务型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的司法工作才能与时俱进,踏上新台阶,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司法机构的地位更加巩固,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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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李志刚 姚达武 [标签: 司法 进深 司法 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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