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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债的撤销权制度
摘 要 债的撤销权制度是债权人保全自己债权的重要制度,我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均对债的撤销权制度做了相关规定。但是在理论界和实际中存在诸多争议,本文将探讨撤销权的行使范围和我国关于债的撤销权制度的立法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希望能够有益于实践,并对我国以后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研究有所帮助。
  关键词 债的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优先受偿
  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1债的撤销权概述
  债的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有害债权的行为有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债的撤销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由罗马法执行官保罗所创设,故又称为保罗诉权。该制度创制的初衷在于解决在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债权的问题。该制度被后世许多国家的法律所继受移植,并根据本国现实需要不断加以完善和发展。各国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包括:一是主观要件被取消,主观上无论是否是故意。二是处分财产无论是有偿,还是无偿放弃、转让,债权人均可诉请法院予以撤销。WwW.11665.COm我国在1999年3月1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正式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
  《合同法》第74 条第2款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此处的“债权人债权”是指全体债权人的债权,还是指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债权?条文规定不明确,以致于在理解适用上造成分歧。实际上,这一分歧涉及到一个基本问题,即撤销权行使的利益归属于全体债权人还是归属于行使撤销的债权人。对此,不同国家、地区呈现了不同的立法例。如德国关于撤销权的特别法第7条规定了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就所请求的返还的财产,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法国民法典》第1167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对于债务人侵害其权利所为之行为,得以自己之名义撤销之”。大陆法系国家理论界认为撤销权的范围原则上以该撤销权人自己的债权额为限,未经授权,不得代为行使其他债权人的撤销权。
  我国理论界对撤销权行使范围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能以自身的债权为基础,撤销的范围只能及于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而非全体债权人的债权。也有学者认为,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全所有的债权,因而其行使范围不以保全行使撤销权的一般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额为限,而应以保全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为限度。但笔者认为撤销权行使范围仅指作为撤销之诉原告自身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未行使撤销权的其他债权人债权。所以,笔者认为对这种影响力极大的撤销权,监控力度应加大,而不能如代位权一样债权人可代其他未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并以全体债权人债权额为限行使代位权,而仅仅只能以自身的债权额为限行使撤销权。
  3我国撤销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建议
  《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但并未规定债权人对于其行使撤销权后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有优先受偿权。《合同法解释》未明确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可优先受偿,通说也认为,撤销权人应将行使撤销权所得财产并入债务人的财产,作为主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撤销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笔者认为,这样一种制度设计与学术理解,固然有其法理基础,也有权利义务均衡的考虑,但是,其无法避免的弊端就是其无法刺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积极性,从而使该制度形同虚设;而且,实际运作的结果可能是,在实现立法者所期盼的利益均衡机制的同时,又产生了新的不平衡,即撤销权人无优先受偿权,其他债权人却可以不劳而获。因此,笔者主张应当赋予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一定范围内的财产直接受领权与优先受偿权。理由如下:第一,这是由撤销权的性质决定。如前所述,撤销权在实质上是一种实体法,法律赋予债权人撤销权,不仅具有程序法上的意义,而且具有实体法上的意义。因此,撤销权

使的结果也应是不仅能给撤销权人带来程序上的意义,还能产生实体上的效果。第二,承认撤销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不会必然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权人明知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移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不行使撤销权,就有理由认为该债权对债权人来说是不重要的,债权人就应当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而不应该通过所谓“入库原则”对其进行补救。因此,立法或司法解释应明确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在一定范围内的优先受偿权,以激发撤销权人的积极性,更好地维护社会交易公平。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对于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维护交易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是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突破了债的相对性原理,能有效地解决现实生活中所存在的“三角债”、“讨债难”等现象,亦能有效地防止债务人隐匿财产、与第三人同谋而转移财产给第三人等各种不正当的逃避债务的行为。债的撤销权制度在中国合同法上的应用是适应债权发展时代潮流的必然要求和反映,必将刺激债权人保障债权的积极性,必将为促进我国商事经济的繁荣提供强大的动力。
  参考文献
  [1] 王利明.合同法研究(第二卷)[m].北经: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 韩世远.合同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3] 魏振瀛.民法(第三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4] 赵天宝.论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完善[j].特区经济,2008(2).
  [5] 申卫星.论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兼评我国《合同法》第74条[j].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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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标签: 撤销 制度 撤销 撤销 债权人撤销权 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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