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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考虑新的贷款损失减免税政策

核销法和专项准备金法是最常用的。澳大利亚、韩国、荷兰和美国采用的是核销法。几乎所有其他接受调查的国家和地区都采用专项准备金法。除几个国家对可减免税的准备金进行了限制,大多数国家对准备金的总量控制具有灵活性。
  在那些对减免税进行限制的国家中,印度允许最多不超过年收入的5%和被印度储备银行确定为损失或可疑资产的5%享受税收减免;韩国减免税最多不能超过监管比率的下限;墨西哥则是按贷款的2.5%为上限;南非规定减免税收不得超过可疑贷款的本金与利息之和的25%。
  采用一般准备金法的国家相对较少。捷克、德国、意大利和新加坡采用这种方法。这些国家规定了一般准备金的减免税限额,专项准备金也有限额。德国没有对专项准备金进行限制,但是要求一般准备金不能超出过去5年内平均贷款损失的60%。
  意大利在一般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的税收减免方面有一个累积的限制,即每年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0.5%,并且贷款损失准备金小于贷款余额的5%。在法国,对外国借款人的贷款,如果该借款人所在国家被认为有国家风险,则对该笔贷款计提的准备金可以进行税收减免,但是一般准备金则不能。理所当然的是,来源于非生息性资产的收益是不用交税的。
  调查报告指出,如果不允许银行在采用了所有的清收手段以及用尽全部的法律手段处置抵押品之前核销贷款,那么核销法会显得过于严格。在很多国家,司法体系的低效率使损益表中对损失从会计上确认,相对于贷款损失实际发生的时间大大滞后。如果可以部分核销,则该办法更接近于专项准备金法。wWw.11665.cOm
  去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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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标签: 中国 贷款 损失 减免税 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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