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从比较《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史籍要目及其分类情况入手,试图探讨汉魏以来各种史书急剧增加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概括性地论述了唐宋以来有关地方文献收集整理情况,用以说明地方文献整理的特殊难度;就地方文献的资料汇编、文献综论及专题研究等方面,提出了若干系统的建议。
关键词 汉唐 地方文献 古籍整理
汉唐时期的地方文献虽然多已失传,但是,我们从古注及类书征引来看,其资料异常丰富多彩,而且学术价值颇高。清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说:“予谓魏晋诸儒,地理之学极精。”这里所论虽仅限于地理之学,但是无妨扩大其范围,从广义的地方文献方面来理解。这里所说的“地方文献”,包括家族宗人的传记、乡里郡县的概况、割据势力的杂记等,其内容较之现代意义上的地方志概念似乎有所不同。这是事先应明确的问题。
一、地方文献的收集
讨论汉唐地方文献问题,不妨从两个时期的目录学著作《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说起。《汉书·艺文志》是以刘向《别录》、刘歆《七略》为蓝本,编辑加工而成,主要反映了东汉以前的图书收录情况。其内容分为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六类,收录图书三十八种,五百九十六家。属于历史一类的图书如《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太史公书》、《太古以来年纪》、《汉记注》、《汉大年纪》等主要收录在六艺类《春秋》经传中。《春秋》主要记述的是鲁国的历史,也属于广泛意义上的地方文献,但是这部分图书所存非常有限。初唐时编修的《隋书·经籍志》,所反映的情况则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来作为依附经书的史部著述骤然增加,因此在目录中独立开来。不仅如此,像《史记》、《汉书》这样带有官方编修色彩的通史或者断代史著作放在了史部前列,首次称之曰“正史”,凡六十七部,加上亡佚的凡八十部。以下则又细分“古史”三十四部、“杂史”七十三部、“霸史”三十三部、“起居注”四十四部、“旧事篇”二十五部、“职官篇”三十六部、“仪注篇”六十九部、“刑法篇”三十八部、“杂传”二百一十九部、“地理之记”一百四十部、“谱系篇”五十三部、“簿录篇”三十部,“凡史之所记,八百一十七部,一万三千二百六十四卷。通计亡者,合八百七十四部,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八卷。”其中与地方文献关系最为密切的是“霸史”、“旧事篇”、“杂传”、“地理之记”及“谱系篇”五类,总计四百七十部,四千九百六十七卷,占史部一半之多。史学著述之发达,由此可见一斑。
汉唐时期地方文献编纂繁荣的原因,就其荦荦大者而言,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史学传统。
古代天子诸侯,必有国史以记言行。夏殷时代,所谓“左史记言,右史记事”,周代史官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等。汉武帝始置太史公,司马谈、司马迁父子先后职掌其事。东汉时期,很多著名史学家、文学家相次著述东观,蔚然成风。秉承这种风气,汉魏以降,史学异常发达。正史如《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等有数十家注释本,征引史籍数百种。杂传类著述、州郡地志更是层出不穷,包括山水描述、都城建设、地名源流、异域风情、宗教地志等等,令人有眼花缭乱之感。
第二,地方割据。
三国以下,各地割据政权多有史官,博采旧闻,推奉正朔,官修史书自然兴盛一时。《隋书·经籍志》霸史类著录的《赵书》、《华阳国志》、《南燕录》、《秦记》、《凉书》等均属于这一类的著述。
第三,门阀制度。
东汉初年,光武帝下诏纂辑其故乡南阳风俗,作为西汉首善之地的三辅地区,还有高祖故乡丰沛以及中国文化重镇齐鲁等地也兴起编修地方文献之风。特别是随着地方门阀势力的崛起,地理、谱系类著述更是成为人们炫耀门第的一种风尚。家乘郡书、名流传记等乘势而起。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文化背景下,汉唐地方文献的收集工作成为一时风尚。
二、地方文献的整理
随着大唐帝国的统一,各地图书文献逐渐集中起来,这就为地方文献的集中整理提供了一个基本条件。当然,任何事物总是有它的两面性,集大成的论述纷纷问世的同时,各地方的乡邦文献也随之而散佚。这几乎是中国古代著述学史上的一种必然现象。《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各种地方文献,绝大部分已经失传。我们今天只能通过《太平御览》、《山堂考索》、《说郛》这样的大型类书和《三国志》裴松之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文选》李善注、《汉书》颜师古注等征引得以管窥蠡测。正因为如此,清代辑佚学家如徐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河南志》、王谟辑出《汉唐地理书钞》、马国瀚辑《玉函山房辑佚书》、孙星衍辑《平津馆丛书》乃至近人周树人(鲁迅)辑《会稽郡故书杂集》等,保存了相当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料。可惜这些资料尚没有得到今人的充分重视,也缺乏系统的
我在从事汉魏六朝文献收集与整理的过程中,深感地方文献的重要性。但是,我对此全然外行,深深地期待着学术界能够尽早出现这样的整理著作。刘纬毅《汉唐方志辑佚》的问世,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的这种强烈的好奇心。浏览前言,作者自称辑录汉唐方志四百四十种,这确实令人振奋。但是,翻阅正文,虽然每一条都尽量标注原始出处,但是,几乎看不到前人的辑佚成果,这确实是不能容忍的疏忽。对此,陈尚君先生在《唐研究》第五卷上发表书评,高屋建瓴地指出,该书贪多务得,挂漏颇多,而“未能充分尊重和利用前人已有的辑逸成绩”乃是最大的问题。其实,不仅是前人的成果,就是今人的成果也未能吸收。本书既然辑录了《河南十二县境簿》,那末,朱祖延《北魏佚书考》地理类辑录的《十三州志》(阚著)就应当辑录。《三晋记》(王遵业撰)仅据《太平寰宇记》辑录一条,而朱书从《太平御览》又辑得一条。又如刘芳《徐州人地录》据《太平寰宇记》辑录三条,而朱书又从《北堂书钞》辑得一条。
问题显然还不止于此。譬如说,既然标明《汉唐方志辑佚》,那么,汉唐时期哪些地方文献符合今天的“方志”概念?这涉及到辑录的范围和取舍的标准。可惜作者在前言中并没有对此作任何解说。而且,作为一部资料性质的著作,书后也缺乏必要的索引。这姑且不谈。作者自称“十余年来,从四十余种、六千余卷类书、地志、史书、子书中共辑出汉唐方志四百四十种,约四十万字。”所下功夫可谓勤矣。但是仍有一些典籍,特别是域外所存古籍,依然可以辑录许多资料。如唐代张楚金编《翰苑》,《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七卷,《日本国见在书目》著录三十卷。南渡以后不复著录,估计已经在中土佚失,而在日本尚保存旧钞本,其中收录了大量的地方文献,如《隋东藩风俗记》、《括地志》、《东夷记》、《肃慎国记》、《邺中记》、《高丽记》等。类似这样的著作在韩国、日本等受汉文化影响较深的国家尚保存许多。
当然,这些域外资料,限于条件,无从一一披览,也无可置议。不可思议的是,很多常见书,如《史记》三家注、《三国志》裴注、《后汉书》李贤注等多所漏失。如《史记索隐》所引《益部耆旧传》、《陈留耆旧传》(p.564)、《会稽典录》(p.565)、《陈留风俗传》(p.587)、《荆扬异物志》(p.588)、《关中记》(p.589)、《荆州记》(p.590)、《吴录》(p.593)、《吴地记》(p594)、《西河旧事》(p.595)、《三秦记》(p599)、《浔阳记》(p.601)、《林邑记》、《湘江记》(p.602)、《南康记》(p.605)、《广州记》(p.606)等;《史记正义》所引贺循《会稽记》(p.73)、《吴地记》(p.75);《三国志》裴注所引《汝南先贤传》(p.658)、《先贤行状》(p.665)、《冀州记》(p.673、733、781、791)、《交州异物志》(p.122、145)、《益部耆旧传》(p.866、882、967、972、1014、1033、1087、1088、1099)、《三辅决录》(p.957)、《零陵先贤传》(p.980)、《楚国先贤记》(p.986、1005、1158)、《襄阳耆旧记》(p.913、953、983、984、1008、1010、1052、1054、1073、1083、1085、1156、1174、1306)等;《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引《襄阳记》(p.16、2777);此外,各传记注所引《广州记》(p.194)、《益部耆旧记》(p.1048、1605、2435)、《三辅决录》(p.1953、2121、2122、2265、2332)、《先贤行状》(p.2112)、《邺中记》(p.2144)、《九州春秋》(p.2332)、《十三州志》(p.2466)、《临海异物志》(p.2844、2850)、《襄阳耆旧记》(p. 3477、3480、3481)、《荆州记》(p.3478、3481)、《湘中记》(p.3484、3485)、《豫章志》(p.3491)、《上党记》(p.3522)等,按照该书的收录范围理应辑录,不知为什么失之眉睫。像《三辅决录》这样的书,序言仍存。《汉学堂丛书》、《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等均有辑录,但是此书却视而不见。至于《敦煌类书》、《太平御览》等类书,更应逐一披览辑校。而这些工作,似乎也没有细细去做。甚至,古佚书渊薮《说郛》这样的重要书籍,也未列入引用书目之中。此外,大量的宋元以后的古籍也时有征引地方文献,如李膺《益州记》见于《胜览》者仅“鹤鸣山,张道陵登仙之,尝有白鹤游其上”数字,而明代《学圃苏》卷二引录则更详:“晋原鸣鹤山,张道陵登仙之所。传云:常有麒麟白鹤游翔其上,有铭记云:张陵为腹蛇所吸,门徒以为登仙矣。”同时又引李膺《蜀记》曰:“张道陵避病虐于社之中,得咒鬼之术书,为是解鬼法,入鹄鸣山,自称天师。熹平末,为蟒蛇所吸,子衡奔走,寻尸无所,畏负法议之讥,乃假设权方,以表灵化之迹,生縻鹤足,置石崖顶。到光和元年,遣使告白正月七日天师升元都。米民之山獠,遂因妄传,贩死利生,莫过此之甚也。陵子衡为系师,子鲁为嗣师,以祖始法惑乱天下。”
就目前已经辑录的地方文献看,作者似乎逐条辑自古籍,但时有脱误。如《南州异物志》“交广之界”条,注明出处是《太平御览》、《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等,但在“不贪其财货也”后面,中华书局校点本尚有“并以其内有肴菹,又取其髑髅之川饮酒。传人掌趾为异,以食长老”(p.2835)数字。如果说这条出处不同,容有异文,而《汝南记》“华仲妻”条则注明仅出《后汉书·应奉传》注引。但是,本条仅仅引了前半段,后面还有数十字却不知何故遗漏:“仲为将作大匠,妻乘朝车出,元义于路旁观之,谓人曰:‘此我故妇,非有它过,家夫人遇之实酷,本自相贵。’其子朗时为郎,母与书皆不答,与衣裳皆烧之。母不以介意,意欲见之,乃至亲家李氏堂上,令人以它词请朗。朗至,见母,再拜涕泣,因起出。母追谓之曰:‘我几死,自为汝家所弃,我何罪过,乃如此邪?’因此遂绝。”又如《楚国先贤传》“(韩)暨临终遗言曰”条,谓出《三国志》韩暨本传,但是后面还有数百字:“又上疏曰:‘生有益于民,死犹不害于民。况臣备位台司,在职日浅,未能宣扬圣德以广益黎庶。寝疾弥留,奄即幽冥。方今百姓农务,不宜劳役,乞不令洛阳吏民供设丧具。惧国典有常,使臣私愿不得展从,谨冒以闻,惟蒙哀许。’帝得表嗟叹,乃诏曰:‘故司徒韩暨,积德履行,忠以立朝,至于黄发,直亮不亏。既登三事,望获毗辅之助,如何奄忽,天命不永!曾参临没,易箦以礼;晏婴尚俭,遣车降制。今司徒知命,遗言恤民,必欲崇约,可谓善始令终者也。其丧礼所设,皆如故事,勿有所阙。特赐温明秘器,衣一称,五时朝服,玉具剑佩。’”
还有大量的校勘问题,如《关中记》“三辅旧治长安城中”条注明出自《通鉴》初平元年注,实际是永元四年。《吴兴山墟名》“三山”条“陇士龙赠顾彦先诗云”当作陆士龙。又如《异物志》“鹿狼”条谓出《御览》仅仅24字,而《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所引文字更为详尽,于义更胜(p.2858)。如《武陵记》“壶头山”条谓辑自《后汉书·马援传》注引23字。中华书局校点本还有“壶头山边石窟,即马援所穿室也。室内有宅如百斛船大,云是马援之余灵”数字。又《益州记》谓出自《御览》和《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但是用史传核对,本书录文则讹误甚多,难以卒读。
三、地方文献的研究
上述问题说明,地方文献的收集与整理是一项异常繁难的工作。它不像正史那样隶属于官方修史系统,资料相对完整准确,历代刊刻也有版本依据。而地方文献不惟史料价值要多打问号,各家所引的文字也颇为凌乱随意。这就给我们的收集与整理工作带来巨大的困难。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的优势,或者说我们时代的优势。第一,我们的图书资料较之过去更为集中;第二,前人及同行的研究成果也较之过去更易掌握;第三,经过一个世纪的学术现代化的努力,我们的学科建设也更加成熟;第四,古籍数字化的成就也为我们的整理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凡此种种,都为我们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个人总的感觉,如果说,20世纪是中西文化从冲突走向融合的话,那么21世纪就应当是在全球化范围内结出丰硕成果的世纪。就古典文献的整理和研究而言,集中优势力量,各个部门协调合作,努力完成一些集大成的工作,这是完全有必要的,也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些工作不仅具有划时代的学术意义,而且通过这样一些承前启后的资料整理及研究的集大成工作,可以充分展现我们中华民族文化大国的形象,其政治影响也是不容低估的。因此,我诚恳地呼吁图书馆界与高校科研部门及出版机构精诚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努力使我们的收集整理与科研方面的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系统化。为此,我提出几点肤浅的看法供地方文献整理工作者参考。
第一,资料的系统整理
系统整理的前提是全面占有资料,包括原始资料和后人辑校成果。逐条编排,并作必要的校勘工作。高文典册,零篇断简,均在辑录之列,汇编《汉唐地方文献类编》。理想的编纂应当分门别类,譬如,根据资料来源,按时编排。如《三国志》裴注、《世说新语》刘注、《汉书》颜注、《后汉书》李注、《史记》三家注、《文选》李善注及敦煌文献等顺序,辑录相关文献。倘若有相对完整著作流传于世的,如《华阳国志》这样的书,就选择最古的本子。更重要的是,特别应当标注前人的辑佚成果,至少在相关条目下标注辑录者姓氏。这是学术研究的基本风范和品格。
第二,史料的甄别概括
在文献类编的基础上,梳理各种地方文献的作者、内容、版本及其价值,编纂《汉唐地方文献综论》。这项工作要充分展现前人和并世同行的研究成果,求全责备,为后人提供一份翔实准确的研究资料。
第三,专题的深入研究
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加强专题研究,完成《汉唐地方文献研究》。通过地方文献资料,考察各个地区的行政规划、人口变迁、物产特点、风土民情、杰出人物等,通过这些深细的研究,真正探寻汉唐盛世的经验教训,为我们今天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学术研究,需要的是耐心细致的伏案工作,任何坐而论道式的设想其实并没有多少意义。本人撰写这篇小文,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属于这种坐而论道的性质,虽然自己一直在默默努力将这一设想付诸实践。这里所以不揣简陋,冒昧地将这些极不成熟的想法向诸位专家学者汇报,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唤起同行的关注,共同做好这项工作,以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阙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