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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学社为统一科技译名而进行的工作(1)

近现代科技诞生于西方,在其传入
    到了民国,统一科技译名的任务引起了中国科学界的密切关注,“科学订名一事,为近数年学界所最注意者”[2]。一些民间学术团体为统一科技译名做了大量工作,中国科学社就是这些团体中的一员。
    中国科学社正式成立于1915年,从1915年到1949年,它为中国科技译名的统一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一 第一阶段:独立工作(1915—1918)

    民国初年,随着西方科技传入中国步伐加快,科技译名不统一现象加剧,这严重阻碍着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但政府此时尚未成立从事统一科技译名(医学译名除外)工作的组织,中国现代科学的先驱者——中国科学社社员为此深感忧虑,于是,他们便开始独立从事科技译名的统一工作。此阶段的工作是从以下三方面来展开的。

      1.制定严密的科技译名统一工作章程
    成立之初,中国科学社便在其社章(1915年通过)中规定“编订科学名词,以期划一而便学者”为其社务之一[3]。其前身“科学社”也很重视科技译名统一工作,曾在《科学》创刊号的《例言》中写道:“译述之事,定名为难。而在科学,新名尤多。名词不定,则科学无所依倚而立。wWW.11665.Com本杂志所用名词,其已有旧译者,则由同人审择其至当,其未经翻译者,则由同人详议而新造。将竭鄙陋之思,借基正名之业。”[4]
    中国科学社还制定了严密的章程来开展科技译名统一工作。中国科学社的社员来自各个学科领域,根据学科性质他们分为若干分股,各分股股长组成分股委员会。中国科学社里负责厘定科技译名的组织是分股委员会。《分股委员会章程》第十二至十九条就厘定科技译名依次作出了规定。[5] 中国科学社书籍译著部也给予了配合,其《暂行简章》第十二和二十条就科技译名使用等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6] 这些规定反映出中国科学社科技译名工作的程序如下:第一步,汇集需要厘定的译名,按科目分配到各股。第二步,各股厘定特定科目的译名。第三步,各股厘定通过的译名,交分股委员会审核公布。第四步,中国科学社社员及那些将论著译述交中国科学社发表的非中国科学社社员,必须使用分股委员会审核公布的译名。
    科技译名统一工作是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既要有措施来保证科技译名的正确性等方面,又要有措施来保证规范的科技译名得到应用。上述规定有利于保证中国科学社制定的科技译名具有准确性,也有利于推广应用中国科学社制定的科技译名。
    当时还有很多其他学术团体,如中国工程学会,也为统一科技译名做过不少工作(拟另撰文论述),但很少有团体能像中国科学社这样制定严密的译名统一工作章程。
    中国科学社的分股委员会在译名统一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不太清楚,但有资料表明分股委员会下面的某些股确实做了较多的工作。如电机股至1917年9月中国科学社召开第二次(常)年会时,编译的名词约有1000条。[7] 1919年起,中国科学社加入科学名词审查会的工作,但科学名词审查会没有着手统一电机工程名词方面的工作。中国科学社的电机股坚持进行电机名词的编译工作,至1921年时,已编纂成《电机工程名词》一书,该书所含名词数量在3000条以上。只可惜没有出版,未能普遍推行[8]。

      2.为《科学》配备名词员,并在《科学》上刊出《名词表》
    中国科学社在其机关刊物《科学》的编辑过程中,设有专门的名词员来选理汇集科技译名[9]。
    在《科学》2卷12期上刊出的《中国科学社现用名词表》[10],主要是汇集了已出版的《科学》杂志所使用的科技译名。该表的刊出,便于该社编辑采用其中的译名。
    上述名词表包含心理学、天文、算学、物理、照像术、气象学、工学、生物学、农学及森林学、医学等译名及人名、学社及公司名等约1750条左右。每条名词含英文名和中文名两项,如“phase:相度”。根据上述《分股委员会章程》来看,这些名词应该是由分股委员会通过或同意的。中国科学社原定一年刊出一次名词表,实际上仅刊登过这一次。

      3.发起科学名词论坛
    由于科技译名统一工作相当艰巨,“科学名词非一朝一夕所可成,尤非一人一馆所能定”[11],所以,中国科学社盼望大家一起致力于译名统一工作。在尚未加入科学名词审查会之前,中国科学社就寻求与外界的合作,如《科学》4卷4期曾报道中国科学社拟和北京大学合作,共同订定译名[12]。但未见有什么成果。
    不过,中国科学社在《科学》上发起的名词论坛却是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该论坛发起于1916年,“凡社内外同人讨论名词见教者,无论欢迎”[13]。在中国科学社参与官方译名工作组织的工作期间,该论坛也存在。该论坛表明中国科学社既重视译名统一实践工作,也重视理论研究。
    《科学》杂志(以名词论坛为主)上发表的讨论科技译名问题的文章(为了行文方便,把第二、第三阶段的相关文章也列入——笔者注)约为60—70篇。这些文章,除了讨论具体科技译名之外,还涉及科技术语翻译方法、科技译名标准、科技译名统一工作方法和统一科技译名所需的人才等问题。这些讨论对当时及后世的科技译名统一工作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虽然有些文章仅就单科术语翻译方法、单科译名标准发表看法,但对一般科技译名也是适用的,故可当作是就一般科技译名提出的看法。

    (1)关于科技术语翻译方法的讨论
    科技术语翻译方法,包括使用固有名词和已有译名(即不翻译,笔者把此称作零译法)、译意法、译音法、造字法等。
    其实,《科学》在发起名词论坛之前,就开始了译名讨论。1915年,任鸿隽发表《化学元素命名说》[14] 一文。作者把我国化学元素命名法(笔者注:即翻译方法)归结为以下三类:取物理性质命名;取化学性质命名;根据元素或符号之音而造新字。作者还改订了几个化学元素译名,如fluorine旧作“弗”,改订为“氟”,他认为这样做,是因为“氟”可以“与‘氦’‘氪’等字相比类”。yttrium旧作“钛”,他改订为“鉯”,“以合y字之音,且示其与镱(ytterium)有同产之关系焉”。作者在此文中提出了83个元素译名,供科学社暂时使用。
    1920年,任鸿隽又发表《无机化学命名商榷》[15] 一文。作者在文中进一步阐述了我国化学元素翻译方法,他指出:我国旧用元素译名之法,不外三类,(1)旧有之物,沿用本名。如金、银。(2)因其特性而予以名。如h为轻,o为养。(3)因其符号之音而造新字,如na为钠。作者还指出三类方法各有缺点,(1)法缺点是:若不仔细考证,就会造成名实不符。如砒为as之化合物,不可以名元素as。(2)法缺点是:作为元素名称的字(轻、养)易与不作为元素名称的字(轻、养)相混。(3)法缺点是:由于我国同音字多,方音略异,难免产生一音数字之弊。他这些见解是很正确的。任鸿隽在文中所说的三类方法也就是:使用固有名称、译意、造字(还有译音的成分)。
    鉴于当时化学译名分歧严重,如as的译名有“砷”和“砒”、si的译名有“硅”和“矽”,在此文中,作者还呼吁人们统一译名,不要固执己见。
    同年,梁国常发表《有机化学命名刍议》[16] 一文。作者把历来翻译科技术语的方法归纳为三种:译音、译意、造字。他认为译音产生的译名不能望文生义且不便记忆,译意产生的译名便于表达意义却很难找到适当的字,“惟有新造字,注重于科学之意义,兼顾于说文之解释,明瞭简当,法至善也”。
    当时有机化学译名造字派和不造字派争论颇为激烈。虞和钦、张修敏等主张不造新字。我们现在称“ch[,4]”为“甲烷”,“烷”是新造字。虞和钦称“ch[,4]”为“一炭矫质”,张修敏称“ch[,4]”为“壹炭轻”。[17] 梁国常则主张造新字,他称“ch[,4]”为“巰”(读为充一)。他在文中指出:“窃考我国译名之进步,每常经过译音、译意、造字三者之阶级。现无机化学译名,凡有不适用古字之处,均造新字以代之,故已进于造字之境矣。而有机化学译名,尚滥觞于译音译意之间。盖有机化学名辞,至称繁颐,更非造字,难得有成。”虽然造字法在无机化学和有机化学里运用得比较成功,但作者对造字法的过分褒扬,是有失公允的。
    1923年,翁文灏发表《地质时代译名考》[18] 一文。作者考察了当时关于地质时代的译名,发现我国译名异乱纷呈,而日本译名却是较为统一。为什么中日两国会有如此大的分别?他认为原因就在于日本译者著者能注意和前人译名保持一致,而我国译者著者则各译各的。因此,为了统一译名,他提出科技术语的翻译要“从先从众”:“以愚所见,新名之创,当慎之于始。既已创立,既已通行,而中途改易,则继我而作者,后之视今,又岂异于今之视昔。转辗纷更,将无已时。与其出奇制胜,致统一之难期,不如因利仍便,庶称谓之一贯。”
    他特地指出,李仲揆(即李四光)所创译名“葭蓬”(carboniferous),虽然音义兼备,较有理由。但由于已经有了相应的译名,故应该沿用旧译名,而不该创制新译名。
翁文灏的文章为李仲揆所注意。1924年,李仲揆发表《几个普通地层学名词之商榷》[19] 一文。作者赞成翁文灏提出的科技术语翻译要“从先从众”的观点,同时指出:译名问题有修改之必要,从先从众为通法,修改为特例。在此文中,李仲揆认为重要的翻译方法有两个:标记法(译音法)和会意法(译意法)。
    针对翁文灏的看法,李仲揆在文中认为carboniferous应译为“葭蓬纪”,而不应译为“石炭纪”,原因之一是世界上产石炭的时期,不限于石炭纪。他指明使用“葭蓬纪”的理由有二:“一则求与原音相符,一则以示当时植物繁盛之象”。
    1926年,秉志发表《中文之双名制》[20] 一文,作者认为所有生物的属名及种名要以中文原有字为宜,不可另造新字。当时有人说属名种名,可纯用西文,即采用各国通用的拉丁文,以求一律,不必再创中名。秉志驳斥了这种看法:“此乃无国家精神者之言也。门、纲、目、科等,皆有中名,属种二者,岂可缺乎?科学倘能在

   (2)关于科技译名标准的讨论
    科技译名有一定的标准。比如,科技概念是互相联系的,所以,科技译名应该系统化;科技知识不易为普通人或外行所懂,所以,科技译名应该简单、明了、单义。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通过语言传播时,它必然要服从于语言的某些特点。在用汉语翻译西方科技时,科技译名也就必然要符合汉语造字构词规律。如果科技译名达不到上述标准,会给科技在
    《科学》杂志上有多人讨论过科技译名标准问题。上面说到的李仲揆、翁为、陈世骧等在就科学名词翻译方法发表观点的同时,也就科技译名标准发表了看法。
    李仲揆认为译名要简单和准确,他指出:若使用标记法(译音法),则音与原音相近,用字笔画要少。若使用会意法(译意法),则取意要准,以免读者望文生义而误解。[29]
    翁为认为译名要简单:“科学名词,最忌烦重,一涉烦重,称写两难,……声调平仄,亦宜讲求,平仄不租,入口不顺,纵极典雅,未臻完美。”[30] 根据简单性等原则,在文中,他把法文point figuratif译为“侇点”:“point figuratif为侇点,音夷,训尸,出仪礼,今言代表。尸字嫌其突兀,代表二字,又觉繁缛,侇字简而不悖于义,且不常用,不致雷同,此又古字之长处也。”[31]
    陈世骧认为译名应符合汉语构词规律。他指出:昆虫之目、科、种名称应根据于属名为原则,种别名称,即为一形容词附加于其所隶属名之上。[32] 虽然他仅仅是论述昆虫译名,但这种观点可以推广至所有生物译名。
    因为国际上的生物双名制对属名和种名的规定是:属名在前,种名在后,属名是名词,种名是形容词。秉志认为,中文生物译名应按此规定,白松不说“白松”,要说“松白”。[33] 很显然,秉志的这种译法不符合汉语构词规律。按照陈世骧的观点,白松依然说“白松”。较之秉志的观点,陈世骧的观点更可取。
    还有另外一些人,也就科技译名标准发表了看法。如陆贯一、张鹏飞和黄步瀛等。
    1929年,陆贯一发表《译几个化学名词之商榷》[34] 一文,他认为译名应简单。他指出:译化学名词,当再注意两点:“(一)求笔画简单,以便笔述;(二)求音韵清晰,以便口讲。”
    陆贯一是个对科技术语翻译颇为热心的人,在此文中,他翻译了几个有机化学名词。如将toluene译为“古”。由于科学名词审查会根据象形原则,将benzene译为“困”,他以此类推,将toluene译为“古”。他认为“如此则非但寓结构于字形,且简略适于用”。不过,“古”这个译名虽然简单,但并没有流传下来。原因之一是toluene为benzene的衍生物,将它们分别译为“古”和“苯”,没有考虑系统化原则。今译benzene为“苯”,译toluene为“苯甲基”,符合系统化原则。此文之后,他又撰写了《数目冠首字》[35] 和《原质之新译名》[36] 两文,前文为西文数目冠首字创制了中文译名,后文创制了元素中文译名。他主要以符号加汉字的方式造新字,如将元素h译为“气”字头下面写一个“h”,造的字很奇怪,不符合汉字构造特征,故均未被后人接受。由于他只强调译名要简单,而忽略了系统化、符合汉语造字规律等标准,导致他定的译名均未被人接受。这也说明了对译名标准认识得越全面,就对译名统一的实践工作越有利。
    1931年,张鹏飞发表《吾对于学术名词进一言》[37] 一文。在文中,他指出多组义同名异的数学译名,如(1)“质数”与“素数”、(2)“杂数”、“复数”与“复杂数”等。接着,他提出应尽快制定学术名词(译名),他认为学术名词(译名)的标准是准确、简单、明了、有系统。很遗憾,作者没有展开论述。在文中,他还商榷了几个数学译名。如axiom,当时译为“公理”,他认为应改译为“基理”,这样可以使得定理不被轻视,还可表明基理(公理)与定理之间的关系:“axiom或assumption为几何之基础,今不译为基理而译为公理,并释为群众所公认,一若定理非群众所公认者,亦未免轻视一切定理而不明其间之关系。”
    虽然他的改译有一定的道理,但由于“公理”早已通行(清末政府设立的编订名词馆编订有《数学名词中西对照表》一书,该书就选用了该名,后来的科学名词审查会也是选用了该名),“基理”一名并没有被人们接受。不过,这并不妨害他的译名标准“准确、简明、 有系统”的科学性,因为在统一译名方面,沿用旧名与改订新名确实是不太容易把握的。
    1932年,黄步瀛发表《英文数学名词中译之讨论》[38] 一文,他认为译名应准确、简单、单义。他指出:“窃以为名词之翻译,有三要则:曰短,曰声谐,曰义真。至于防止雷同,含义忌混,自为要则中之要则也”。他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详细说明:“preassigned number一语,本由pre,assign,ed,number四部构成。考诸字典,pre为预先之意,assign为指定或派定等之意,ed示‘的’,number为数。就第一则名词要短而言,preassigned number一语,不得译作‘预先指定的数目’,或‘预先派定的数目’。盖七字组成一词,固能表现原意,但书法不便之缺点,不可讳言。就声谐而论,则preassigned number一词,不得译作(i)始指数(ii)始指定的数。盖(i)(ii)中之始字,固为预先之简,但始指均入纸韵,重叠上声二韵于一词之中,乃音韵学之所不许,且读之不能响朗,至于译为始派定的数,或始派定之数,亦属不佳。若就义真而言,该词不得译作开头派委的数。”在此文中,他还拟订了70余条数学名词,并有少量解释。
    概括起来,《科学》名词论坛上的讨论,认识到译名应该准确、简单、明了、单义、系统化、符合汉语造字构词规律。这些思想被继承下来。2000年6月,我国颁布《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的原则及方法》,规定定名应“贯彻单义性的原则”、“定名要符合我国语言文字的特点和构词规律”、“定名”要遵从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国际性和约定俗成的原则”。[39] 条例中的“科学性”可理解为译名要准确。

    (3)关于统一科技译名的方法及人才的讨论
    周铭是名词论坛主事人之一,论坛开设之初,他撰写《划一科学名词办法管见》[40] 一文,反对两种做法:不行动或强制统一,认为“划一名词之办法要端有二:立名务求精确,故必征求多数专家之见;选择需统筹全局,故必集成于少数通才之手”。从这两个“要端”出发,他认为统一科技译名应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为征集译名;第二步为通过《科学》杂志对征集的译名进行讨论,当者用之,不适者改之;第三步为征集全国科学家开大会公决或仍由报章宣布讨论。
    周铭所说的这种做法有利于保证科技译名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但仅靠这种方法在实践中是行不通的,因为效率太低。在实践中还需由官方设立从事统一科技译名工作的编审机关。
    1931年,张鹏飞在《吾对于学术名词进一言》一文中,就提出应常设科学名词编审机关,并就其工作机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指出:“关于名词之编审等工作,此种机关,理宜常设,使学术界对于名词,得随时提出意见,加以讨论与整理;每隔三五年开大会一次,将各种名词加以厘订,除开会时遴选专家出席外,并于开会前广征学术界之意见。但名词一经订定后,则在下届厘订以前,当全国适用以期统一。否则由一二人专断,强群众以盲从,将来甲是而乙非,朝行而夕改;其凌乱谬误,未必较不制定时为胜。”[41]
    1932年后,由国立编译馆负责科技译名编订和审查工作。1937年,阙疑生发表《统一科学名词之重要》[42] 一文,对国立编译馆的工作做出了全面的评价,他认为国立编译馆的工作富有成效,但也有要改进之处:一是名词草案要列全英文、德文、法文、日文名词,以便对照;二是名词审查方法要统一起来;三是要注意已经公布的名词,是否为全国科学界一致采用。
    在《吾对于学术名词进一言》一文中,张鹏飞还就统一科技译名所需的人才发表了看法,他认为:“制定名词之人选非兼具下列五者资格不可:一、专家,二、经验丰富,三、精通国文,四、精通西文,五、具有学者虚心研究之态度。”[43]
    上述关于统一科技译名的方法及人才的观点,都是很有见地的,对科技译名统一工作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二 第二阶段:参与科学名词审查会的工作(1919—1927)
    中国科学社是当时最有影响的社团之一,其科技译名统一工作必然受到较多人的关注。1918年10月全国中等学校校长会议召开,为了统一科技译名,会议建议教育部委托各地方科学学会,次第编订科学名词。
    当时有一个医学名词审查会,成立于1916年,由中华医学会、博医会、中华民国医药学会、江苏省教育会发起,其任务主要是审查医学名词。后来,为便于审查名词,医学名词审查会申请改名为科学名词审查会。
    1918年,教育部根据上述会议的建议及医学名词审查会的申请,批准医学名词审查会改名为科学名词审查会,名词审查范围由医学名词扩大到各科名词。科学名词审查会所需的部分经费由教育部提供,其审查通过的名词由教育部审定、公布。虽然科学名词审查会主要是由民间科技社团合组的组织,但由于政府给予其经费支持并公布其审查好的名词,所以该组织具有官方性质,其工作具有官方色彩。中国科学社等一些学术团体陆续加入到科学名词审查会,共同致力于科技译名的统一工作。

    从1919年起,中国科学社参加了第五次至第十二次的科学名词审查会,其中第七次至第九次的中国科学社与会代表及参加组别大致如下: 会议届次     与会代表                         参加组别
             吴济时                           病理学组
第七次       王季梁、孙洪芬、曹梁厦           化学组
             杨孝述、胡刚复、李宜之           物理学组
             钱崇澍、过探先                   动物学组
第八次       吴谷宜                           病理学组
             熊正理、胡刚复                   物理学组
             周仲奇、吴谷宜                   医学组
             吴子修、郑章成                   动物学组
第九次       钟心煊、胡先骕                   植物学组
             胡明复、何鲁、段育华、段调元、   算学组
             姜立夫
     资料来源:
    1.科学名词审查会第七次开会记,《中华医学杂志》,1921,7(3):130。
    2.科学名词审查会第八届年会之报告,《中华医学杂志》,1922,8(3):186。
    3.科学名词审查会第九届大会,《中华医学杂志》,1923,9(3):201~202。
    中国科学社在科学名词审查会里做出了较大的贡献,1931年出版的《中国科学社概况》指出:“名词审定,原为社中事业之一。自民国八年以来,本社参与科学名词审查会,其已经审定之名词,如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各科,多出本社社员之手。”[44]
    在名词编订、审查方面,中国科学社的主要贡献在于物理和数学名词。科学名词审查会通过的物理及数学名词系由中国科学社主稿[45]。物理名词起草委员为胡刚复等人[46]。数学名词起草委员为胡明复、姜立夫等人[47]。科学名词审查会从1923年至1926年间,先后审查通过《数学名词》12部。由于时局变化,1928年起,科学名词审查会不再审查科学名词,中国科学社便于1931年中国科学社年会上又通过2部数学名词。《科学》9卷8—12期刊登了科学名词审查会通过的物理名词中的电学和磁学名词,《科学》10卷2—6、8期、11卷2、8、9期、16卷4、5、9期刊登了上述14部数学名词。后来由国立编译馆组织审定的《物理名词》和《数学名词》就是以上述物理名词和数学名词(包括1931年中国科学社年会上通过的2部数学名词)为基础的[48]。
    国立编译馆成立后,集中办理译名统一事宜,“但(其)所有材料,大部分仍是根据本社(即中国科学社——笔者注)与三数团体已有的成绩”[49]。

        三 第三阶段:参与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和国立编译馆的工作(1928—1949)

    1927年,南京政府改教育部为大学院,次年成立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科学名词审查会得知此消息后,决定一旦译名委员会成立便向其自动移交科学名词审查工作。
    1928年,大学院译名统一委员会正式成立,聘有委员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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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标签: 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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