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首页|会计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论文|医药学|经济学论文|法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学论文|教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艺术论文|哲学论文|文化论文|外语论文|论文格式
中国论文网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论文网 >> 医药学论文 >> 药学论文 >> 正文 会员中心
 药学论文   医学论文   临床医学论文   护理论文   口腔医学论文   肿瘤论文   妇产科学论文   内科论文   外科论文
 儿科论文   医学期刊
从募资方式看中国古代民众捐献动因
摘要:为解决救灾经费和战争军费,历史上曾出现过以捐纳为主要方式的官府募捐、以佛教寺院为主的宗教慈善团体募资和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救助,它们共同构成了传统慈善事业的主要经费来源。然而,就其捐献动机来看,以捐纳为主要方式的官府募捐建立在功利主义思想基础上、宗教慈善团体募资建立在宗教利己主义基础上、宗族救助建立在家庭伦理道德基础上。捐献动机的功利化和道德化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传统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捐献动因;功利主义;宗教利己主义;家庭伦理道德
  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3)03-0142-05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自然灾害与战争交织频发的国家。无论是从天而降的各种自然灾害,抑或是人为造成的各种战争,一方面使人类的生存无时无地不处于威胁之中,另一方面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为解决救灾经费和战争军费,历史上曾出现过官府通过捐纳的形式向社会征集财物;以寺院为主体的各类宗教慈善团体利用众信徒的捐舍,博施济众、救济灾民;还有局限一隅的邻里互助、宗族互助,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目前,学界对慈善、灾荒史的研究方兴未艾,并涌现诸多成果。其中,已有学者从慈善思想角度关注到民众的慈善渊源与动机,如周秋光、曾桂林《中国慈善简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一书对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慈善思想及活动进行梳理,并专立渊源篇探讨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慈善思想及其源流;张文《宋朝民间慈善活动》(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一书在对宋朝民间慈善活动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从两宋时期社会主流价值观出发对宋朝民间慈善活动的动力进行专门研究,目前这样的研究尚不多见。wwW.11665.CoM由于捐献者一般对其真实的捐献动机,大多讳莫如深,我们很难搜集到直接反映捐献者个体动机的史料,而募资方式同样体现了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民众的思想意识水平,故本文拟从不同征募主体的募捐筹资方式分析古代民众捐献动因,希冀能为当前培养民众慈善意识提供有益借鉴。
  由于社会、经济和人们思想意识发展水平的差异,古代社会募捐筹资方式与现代社会有所不同,反映民众捐献意识也有所不同。纵观整个古代社会,就征募主体而言,主要是官府、以寺院为主的宗教团体和宗族三种力量,下面对它们分别进行阐述。
  一、以捐纳为主要方式的官府募捐
  所谓捐纳是官府为解决财政困难,通过授予一定官职、官衔获取捐献财物的方法,它是战争或灾荒年代里官府向社会筹集资金的一种主要方式。捐纳的开办由来已久,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出现。据史书记载,公元前243年,因蝗灾,秦始皇下令“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为解决边陲士兵的粮食问题,汉文帝听从晁错建议,“令民人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武帝时,又下令“吏得入谷补官”,“令民得入粟补吏”。以后历朝均有援例,每遇军兴、河工、灾荒及垦荒需要,统治者多举卖官爵,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但是,在明朝以前捐纳都是一时权宜之计,没有形成定制;到了清朝,捐纳之风盛行,逐渐形成制度。顺治初年,承袭明制,规定士子可以纳粟入监学习;康熙十三年(1674年),吴三桂、耿精忠、尚之信三藩发动叛乱,康熙帝发兵讨伐,因“军需孔亟,暂开事例”。此后,凡遇战祸、天灾或逢河工,在在需款,政府则往往通过开捐以供军需和赈捐,逐渐形成捐纳制度。道光以后,清朝政治日益腐朽,财源枯竭,由于战争及战争带来的巨额赔款对衰败的清政府而言更是雪上加霜。为扩大财源,朝廷广开捐纳之道,捐纳之风泛滥。以光绪年间为例:
  光绪初,议者谓乾隆间常例,每岁贡监封典、杂职捐收,约三百万。今捐例折减,岁入转不及百五十万。名器重,虽虚衔亦觉其荣,多费而有所不惜。名器轻,则实职不难骤获,减数而未必乐输。所得无几,所伤实多。停捐为便。时复有言捐官宜考试,花翎及在任、候选等捐宜停者。辄下部议。五年,帝以捐例无补饷需,实伤吏道,明诏停止。未几,海疆多故,十年,开海防捐,如筹饷例,减二成核收,常例捐数并核减。是时台湾甫开实官捐。他如四川按粮津贴捐,顺天直隶、河南、浙江、安徽、湖北各赈捐,户部广东军火捐,福建洋药、茶捐,云南米捐,自海防例行,惟川捐如旧,馀或并或罢

。十三年,河南武陟,郑州沁、黄两河漫决。御史周天霖、李士锟先后请开郑工例,以济要工。部议停海防捐,开郑工捐。十五年,筹办海军,复罢郑工,开海防新捐。新捐屡展限,行之十馀年。二十六、七年间,江宁筹饷,秦、晋实官捐,顺直善后赈捐,次第举办。江宁顺直捐视新海防例,秦、晋捐但奖五品以下实官。庚子变后,帝锐意图治,言者多谓捐纳非善政,诏即停止。然报效叙官,旧捐移奖,且继续行之。但有停捐之名而已。
  由此可见,捐纳已经成为清政府缓解财政危机的重要依赖手段。正如研究捐纳制度的许大龄先生说,“自咸丰至光绪,经三十年,无一日不需款,无一日不开捐,条例则日增月改,银数复一廉再廉,盖捐者寥寥,以减价广招徕也”。广开捐例的结果,造成吏治的严重败坏,加速了清朝的灭亡。尽管清政府当时已经认识到推行捐纳弊多害重,但是,停了又开、开了又停,最终停捐只是一个口号,很难落到实处。
  普通心理学认为,人的行为由内在动机驱使,而需要是动机产生的基础;然而,在表现形式上,需要、动机和行为的关系又是十分复杂的,同一种动机有可能源于不同的需要,同一种行为也可能有不同的动机,即各种不同的动机通过同一种行为表现出来,不同的活动也可能有同一种或相似的动机。所以,判断一种行为的动机和需要还要依据行为的结果。捐纳也是行为的一种,与现代社会的无偿捐献不同,捐纳是通过授予捐献者一定官职、官衔来获取资金或相应的物资。对官府而言,授予官职不是目的,而是刺激捐户献金纳粮的一种手段;对捐户来说,捐献是为了获取一定的官衔或职位。首先,这是因为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官本位思想为核心的社会,走上仕途、获取功名,是无以数计的士人孜孜不倦追求的目标。康熙时大臣陆陇其在日记中称,“常人之情,所惜不过资财,所慕无如爵位,如捐银可以得官,不但本人不复吝惜即借贷亦肯相成”。传统中国又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士农工商四民社会中,“士”处于首位,即使一些商人拥有家财万贯,也只能处于社会的末等地位。捐纳制度的推行为他们获取一定功名和社会地位、跻身绅士阶层提供了一个渠道。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写道,“中国民殷物阜,世之席丰履厚者最喜于邀爵秩以为荣”。其次,在捐纳制度盛行的清朝,除获取功名外,捐纳也逐渐成为一部分人的生财之道。一是为获取买官所付捐款的补偿,亦如郑观应指出:“捐纳者仕版未登,债台先筑,势必剥民偿欠、蠹国肥家”,“官之大患日贪,捐纳者输资于国而欲取偿于民,求其不贪,安可得乎?”一是利用官位之便,趁机牟利,当时有官员裘德俊上奏谓:“但非仆隶,概与出结,以致市侩之徒,皆成暴贵。……并闻有众商伙捐,一人出名赴官,众人随同牢(捞)利。”道光帝曾私下表示:“我最不放心者是捐班,他们素不读书,将本求利,廉之一字,诚有难言。我既说捐班不好,何以又准开捐?”并拍手叹息道:“无奈经费无所出。”。 可见,促使捐户捐献的动机源于功利主义思想的驱动,正如赵尔巽在《清史稿》中指出:“名器重,虽虚衔亦觉其荣,多费而有所不惜。名器轻,则实职不难骤获,减数而未必乐输。”当他们获取功利的目的不能实现时,很难使他们捐出所有,即使国家处于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或遭遇特大灾荒之时。明朝末年,国库亏空,为解决军饷,崇祯帝曾苦苦哀求向大臣勋戚以及地方乡绅募捐,结果无人响应。崇祯帝后来说,“去岁谕令勋戚之家捐助,至今抗拒,全无急公体国之心,就是省直乡绅也不捐助。及至贼来,都为他有了,怎么这等愚?”等到李自成围困北京时,崇祯帝再次低三下四向诸位官员请求捐助,大臣们纷纷装穷,明朝迅速灭亡。连皇亲国戚的国家观念都如此淡薄,遑论普通大众。太平天国运动期间,为筹措军饷,清政府甚至实行实职捐纳或减成折价刺激捐户,即使这样,“所入无几,究亦无益军资”。在此情况下,官府有时采取强制性手段,不仅给民众带来沉重的负担,也使得政府筹资更加陷入困境之中。所以,从筹资募捐的角度看,捐纳并非一项长久之计,它无异于饮鸩止渴,釜底抽薪;而且,这种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之上的制度容易带来吏治上的极大腐败。有鉴于此,中华民国成立后,果断废除这一利大于弊、为害甚多的制度。
  当然,在漫长的古代社会里,也有楚令尹斗谷于菟(即斗子文)毁家纾难、卜式输财助边、弦高犒师救郑的光辉事迹,折射出先人们“修身、齐家、

治国、平太下”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但是,这种带有朴素国家意识的星星之火并没有发展成为燎原之势。汉武帝元狩三年(前120年),“山东被水灾,民多饥乏,于是天子遣使虚郡国仓廪以振贫。犹不足,又募豪富人相假贷”,当时富商大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氐首仰给焉。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在后来改造钱币中,“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豪富皆争匿财,唯卜式数求人财以助县官”,为此,“天子乃超拜式为中郎,赐爵左庶长,田十顷,布告天下,以风百姓”,但是,“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于是告缗钱纵矣”。由此可见,这些个别事迹在当时并不具有群体普遍性。
  二、以佛教寺院为主的宗教慈善团体募资
  除了官方为主导的慈善救济力量之外,还有各种宗教慈善团体。其中,魏晋、隋唐时期以寺院为主的佛教慈善救济事业,在官方的大力支持下,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民间救济力量。北齐武平六年秋天水灾为患,次年朝廷下诏令:“水潦人饥不自立者,所在付大寺及诸富户济其性命”。隋唐时期,在佛教“福田”思想的影响下,出现了专门收养贫病孤老者的慈善机构——悲田养病坊,标志着传统社会佛教慈善事业发展的高峰。悲田养病坊包括悲田院、疗病院和施药院三院,分别对贫困、孤独、废疾者实施救济和疗治,对以后慈善机构的设置产生深远影响。宗教慈善团体进行救济活动,经费问题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既决定着慈善组织的作为和生存,同时也影响着慈善救济事业的规模和效果。魏晋、隋唐时期佛教慈善事业兴盛的原因,首先在于得到统治者的大力支持与扶助。政府除向寺院划拨大量款项外,还将大量土地划归寺院,成为寺院的固定资产,这些成为寺院开展慈善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其次,众信徒的施舍也是慈善救济活动经费的重要来源。随着佛教教义的广泛传播,众多的信徒尤其是官僚富豪争相捐献财物甚至田产,由于信徒施舍众多,寺院设立专门接受善款的“普盆钱”和“无尽藏”,相当于现在的慈善基金会。《太平广记》记载:“武德中,有沙门信义习禅,以三阶为业。于化度寺置无尽藏。贞观之后,舍施钱帛金玉,积累不可胜计……仕女礼忏阗咽,施舍争次不得。更有连车载钱绢,舍而弃去,不知姓名。”隋朝僧人德美,每年夏天都要在他所在的寺院大殿前面放一个大盆,接受信徒们的施舍,叫做“普盆钱”,德美就用这些“普盆钱”来周济饥民。可见,众多信徒的施舍成为寺院开展慈善事业的重要经济来源,寺院僧人本着慈善为怀之心尽力帮助穷困之人,推动了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宋朝以后,随着佛教的逐渐衰落和走向世俗化,佛教慈善事业也逐渐走向没落,取而代之的是儒、释、道三教合一民间宗教慈善团体的慈善救助。
  宗教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古老而又普遍的文化现象。尽管至今人们对宗教的解释存在很多争议,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宗教具有一定的力量,它对人的影响有时超过法律对人的约束。杨衙之在其著作《洛阳伽蓝记》中说:“至晋永嘉,唯有寺四十二所。逮皇魏受图,光宅嵩洛,笃信弥繁,法教愈盛。王侯贵臣,弃象马如脱屣,庶土豪家,舍资财若遗迹。于是招提栉比,宝塔骈罗;争写天上之姿,竞摹山中之影。金刹与灵台比高,广殿共阿房等壮。岂直木衣绨绣,土被朱紫而矣哉!”那么,促使当时“王侯贵臣,弃象马如脱屣,庶士豪家,舍资财若遗迹”的原因是什么?魏晋隋唐时期,佛教教义广泛传播。“上既崇之,下弥企尚”,在统治者的影响下,许多官员、名门贵族、文人骚客等纷纷笃信佛教。在佛教慈悲思想、福田思想和因果报应观念的影响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祸福由其祖称,殃庆延于子孙”等观念日益成为民众意识的一部分时,客观上推动了佛教慈善事业的发展。中国是一个多宗教国家,除了外来佛教外,还有土生土长的道教及各种民间宗教,它们宣扬的教义不同,但是有相似之处。如道教也宣扬因果报应和阴骘观念,通过这种带有神秘主义色彩的宗教理论劝人们去恶扬善。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从信众施舍的动机来看,他们的目的是造福自己以求成佛或得道成仙。这种建立在宗教教义基础上的慈善活动实质上是一种主观利己、客观利他的宗教利己主义行为,与建立在公共责任意识上的主动捐献有着本质的不同。儒家学说虽然与佛、道有所不同,将达仁达义作

为仁人的理想追求。然而,“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一方面,实践仁德全在于自己的道德修炼、能动性的发挥,缺乏一种外在驱动力;另一方面,信奉儒家思想的士大夫在实施救济民众善行的过程中,往往满足于自我道德的完善,而缺乏动员社会各个阶层的意愿,其阶级性反而限制了他们的进一步作为。宋朝以后,当佛教逐渐世俗化、“儒、释、道”三教合一,盛极一时的佛教慈善活动逐渐回落。 三、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救助
  在官方和宗教团体之外,还有一种重要的慈善救济力量,即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族救助。它是指同一宗族成员内部之间的扶危济困,互帮互助。《四民月令》中记载:在每年三月青黄不接的时候,“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忍人之穷”;九月进入秋冬之际,要“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十月,农事已经完毕,“五谷既登,家储蓄积,乃顺时令,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合宗人,共与举之,以亲疏贫富为差,正心平敛,无相(逾越)”。这说明,在传统社会,家庭除了具有养育、生产及仲裁功能外,还要承担同一宗族成员内部之间的济贫助危的责任。史籍中有关宗族救助的事例很多,如《汉书》中有“(杨)恽受父财五百万,及身封侯,皆以分宗族”、“(郇)越散其先人訾千余万,以分施九族州里”、“(朱邑)身为列卿,居处俭节,禄赐以共九族乡党,家亡余财”等记载。早期的宗族救助主要体现在施财济物、救助幼孤及丧葬互助上;到了宋朝,出现了宗族慈善组织——义庄。其中,以范仲淹所建范氏义庄最为著名。当时范仲淹购田千余亩,以赡宗族,使其“日有食,岁有衣,婚娶凶葬皆有赡”。范氏义庄共有三个组成部分:义田,即为族人提供福利的物质资源;义学,即为族内子弟提供教育的教学组织;义宅,即养济院,为本族鳏寡孤独废疾者提供衣食住的场所。它的设立标志着传统社会的宗族救济发展到一个高峰。从作用上看,宗族救助通过宗族内部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的救助,在有效维护宗族成员之间关系和社会基层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和交通、信息传播非常落后的条件下,宗族救助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的财政负担,缓解了社会压力,促进社会物质财富的再分配。
  宗族救助主要依靠族产,包括义庄、义田、祭田、义学、义仓、役田等。族产主要来自族人捐助,即族人无偿向本族义庄捐赠田产、房屋或现金。有的向整个宗族募捐,如《宋史》记载:汪大猷好周施,带动族人共同创办义庄,“率乡人为义庄二十余亩以为倡,众皆欣劝”。有的来自族内富户一人全部捐助,如宋代范仲淹、刘辉、吴奎和韩贽皆以所得禄赐设置义田,元代汤伯韶以生产所得购田二百亩为义田。传统中国社会的重心是家庭,受封建传统伦理道德的影响,民众宗族意识十分强烈,家庭几乎无所不在,除了具有养育、生产以及仲裁功能外,还承担同一宗族成员内部之间的济贫助危责任。《仪礼》教导:同一家族之间要“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白虎通义·宗族》称:“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因此,只要是同宗族成员,就有一层“生相亲爱,死相哀痛”的关系。这是建立在家庭伦理道德基础之上对同一宗族内部成员的责任意识,同时,也是出于维护一个宗族声望和长远利益的需要。梁其姿指出,宗族救济“并非纯粹的济贫,而是维持家族的生命与声望;例如义学是为了训练科举人才,以便增加家族成员当官的机率,借此加强家族的社会政治地位及声望;为救济寡妇而设的义田是为了避免她们改嫁而辱及族门,也是为了争取更多朝廷旌表的机会以光宗耀祖、炫显闾里,进一步取得地方上的领导地位”。由此可知,宗族救济并非完全出于本能的责任意识,而是建立在受益者以后对家族有直接回报的基础之上,或者是出于维护家族声望的需要,是一种建立在家庭伦理道德基础上的功利主义思想。此外,宗族救济仅仅局限在同一个家族之内,而且,即使同一宗族成员在救济时也要遵循一定的差序。《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意即如果超出五服范围的同宗亲属,比起家族成员来,血缘关系已经疏远了,在前面《四民月令》里对族人的救济也是以“亲疏贫富”为差。因此,这种建立在封建伦理道德基础上的、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宗族救助的保守性

封闭性显而易见,在抵御较大的自然灾害侵袭和战争带来的社会动荡的时候往往显得无能为力。
  从以上对古代民众捐献动机的分析中可知,中国古代民众的捐献更多地建立在功利主义和道德教化的思想基础上。建立在功利主义思想基础上的捐纳制度,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部分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困难;但从筹资募捐的角度看,它并非一项长久之计,一旦功利主义思想得不到满足时,成效甚微,而且这一制度容易产生诸多流弊。在佛教教义的支配下,佛教寺院主持的慈善事业曾盛极一时。随着宋朝以后儒、释、道三教合一,佛教慈善活动逐渐回落,此后的慈善事业更多地源于内在的道德力量。由于缺乏外在力量的驱动,民众的慈善意识仅仅停留在道德教化的层面,这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源远流长,发展却相对缓慢的重要原因。建立在家庭伦理道德基础上的宗族救助亦是如此。所以,培养民众的慈善意识,最根本的还是要在发挥传统慈善美德的基础上,培养民众的公共责任意识,将功利化和道德化的慈善意识转化为一种自觉的、内在的本能意识,这样才能将民众的被动捐献转化为主动的无私捐献,更加有力地推动当前慈善事业的迅速、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卷六)[m],北京:中华书局,1999.
  [2]班圃,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99.
  [3]赵尔巽,清史稿(卷一一二)[m],北京:中华书局,1976.
  [4]许大龄,明清史论集[g],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5](清)陆陇其著,(清)许仁沐编辑,陆子全书·三鱼堂日记三[m],杭州:浙江书局,1868-1870.
  [6]郑观应,盛世危言·捐纳[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
  [7]王延熙,王树敏,皇清道咸同光奏议·治法·通论(卷一)[g],古籍影印本.
  [8]张集馨,道成宦海见闻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1.
  [9]樊树志,晚明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10]阎敬铭,请道府州县四项无庸减成疏[g]//葛士浚,皇朝经世文续编·吏政二·铨选(卷十七),光绪辛丑年上海久敬斋铸印.
  [11]李百药,北齐书·后主(卷八)[m],北京:中华书局,2000.
  [12]李昉。等,太平广记·裴玄智(卷四百九十三)[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3](唐)释道宣,续高僧传·释德美(卷二十九)[g]//中华大藏经(第6l册),北京:中华书局,1997.
  [14](后魏)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序[g]//四部丛刊三编史部,上海:商务印书馆,1920.
  [15]魏收,魏书·释老志(卷一一四)[m],北京:中华书局,2000.
  [16]张文,宋朝民间慈善活动研究[m]。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17]崔寔,四民月令[g]//汉魏遗书钞(经翼二集),嘉庆三年刻本影印本.
  [18]吴楚材,吴调侯编选,古文观止(下)[m],北京:文学古籍刊行社,1956.
  [19](元)脱脱,宋史(卷四百)[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0]岳庆平,中国的家与国[m],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
  [21]粱其姿,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m]。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
  责任编辑 张颖超
  • 上一个医药学论文:
  • 下一个医药学论文:
  •  作者:佚名 [标签: 募资 中国古代 动因 ]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发表评论请遵守中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没有相关医药学论文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论文发表

    Copyright 2006-2013 © 毕业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免费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