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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杂传播环境下网络新闻“把关人”的角色转换
摘要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复杂的新闻传播环境,网络新闻“把关人”的角色该如何转换,这是当前急需探讨的新问题。
  关键词 自媒体 公民新闻 把关
  
  互联网这一传播载体为网络新闻带来了不同于纸质新闻、广播和电视新闻的特点。在传统的线性媒介时代里,传者和受众的关系是“社会与个人”这种固定的关系。把关人处在传者一端,掌握着绝对的信息处理权;受众处在另一端接受由传播者所处理之后的各类信息,不可能参与到信息的传播及处理过程中去,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网络使得普通受众同样可以成为自己信息的发布者,拥有处理信息的自主权利,、当受众在个人化媒介中发布信息时,要对他们的信息进行传统的把关控制存在很大难度:首先在人力上,对所有信息来源的审查是不切实际的;在技术上。还没有能对特定信息进行筛选的智能监控系统;再者在信息价值上,也很难达到对所有信息进行判断的一致标准。可见,随着网络传播载体的私人化、传播内容的复杂化、传播对象的自由化,新闻业作为“守门人”的特权正在受到新技术以及它所服务的受众的威胁。网络新闻“把关人”的角色该如何转换,这是当前急需探讨的新问题。
  
  一、网络新闻传播的复杂环境
  
  1 传播载体的私人化
  传播载体的私人化是网络新闻媒体对传统的相对封闭的编辑环境的改造和颠覆。它是网络媒体高度开放的结果。
  从广义上说人人都可以创办网络新闻媒体。因为互联网是一个大众共享的媒介,理论上任何国家和地区的任何机构、个人在互联网上都可以建立发布信息的空间。WwW.11665.cOm中国在网络新闻媒体的创建上虽然有政策的规定,但和传统新闻媒体相比,网络新闻媒体的创办_已经有了跨越性的突破。在中国已经出现了一批商业网站,这些网站也获得了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新闻登载权,成为实际意义上的网络新闻媒体:这些商业网站就其属性而言,是以追求商业利润为主要目标的经济成分复杂的企业。也就是说,网络新闻媒体作为一种大众新闻传播载体,不仅国家机构可以拥有,民间组织、礼会团体、商业企业乃至个人也可以拥有。其次,如果再具体到某个网络新闻媒体,无论其资本背景如何,它都不可能回避它是大众发言机构的事实,即便它不允许个人开设个人网页,但提供论坛、留言版、聊天室以及电子信箱等公众性的互动服务也是必须的。而对于新闻编辑、管理部门来说,网络新闻传播载体的私人化,使网上新闻信息的控制难度大大加大。
  2 传播内容的复杂化
  网络新闻媒体传播内容的复杂化,是由网络新闻媒体新闻来源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其传播内容的复杂化程度,是任何传统新闻媒体不曾面对的。
  网络新闻媒体具有强大的互动功能,网友既是新闻信息的接受者,电是新闻信息的提供者、传播者,或者说网友也是网络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的参与者。网友可以通过电子投稿箱、社区论坛、聊天室、新闻留言板等提供新闻线索、内容或发表自己的观点。当然网友提供的新闻线索或内容不可能直接在新闻页面上体现,但网络新闻编辑必须对网友提供的新闻线索和内容进行核实、判断,而网友在网络上是隐性的,其真实身份非常复杂,其提供新闻的目的也非常复杂,网络新闻编辑很难、甚至不可能做出准确判断。比如某网站曾接到当地网友来信:“我失恋了,我要去火车站用炸药和她同归于尽,你们等着发新闻吧。”对这种新闻线索,网络新闻编辑既不能简单采信,又不能置之不理,只有向警方通报信息。警方在通过技术手段查找发信人的同时,又在全市进行了排查。最后发现,发信人仅是个恶作剧的13岁的顽童。
  3 传播对象的自由化
  网络媒介的共享性和网络传播的全球性方便了传播对象对网络新闻媒体的自由化选择。同时,网络技术的便捷性也方便了传播对象对网络新闻内容的自由化选择。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数码相机和dv的普遍使用,一场网上“公民新闻运动”正在悄然兴起。公民新闻,也被称为市民新闻、草根新闻,是指非专业新闻传播者通过大众媒介或个人通讯工具向社会发布自己在特殊时空中得到和掌握的新近发生的、特殊的、重要的信息。相应地,这些没有机会参与媒体专业运作的新闻传播者也就被称为公民记者、市民记者或草根记者。
  (1)博客。博客是一种表达个人思想和见闻并且不断更新的“个人出版”方式,它是互联网发展到一定阶段,网络领域中新兴的一种信息传播方式,也是公民新闻的一种表现形式。
  (2)播客。如果说博客是新一代的报纸,那么播客就是新一代的广播。播客的到来,它让每个人的声音都有机会在世界范围内展示。人们可以选择什么时候去点击播放、暂停、跳过,如果喜欢,还可以自己录制,自娱自乐。播客让普通人的声音得到了传播,每个人都可以当主持人,制作平民化、草根化的节目。
  (3)维客。维客站点可以由多人(甚至任何访问者)维护,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者对共同的主题进行扩展或探讨。每位维客参与者都可以创建、修改或者删除页面,人人处于平等的地位,并有着相同的责任和权利,整个系统所呈现的全部内容都可以被访问者以及维客社群的每一个成员共同分享。维客汇聚了来自民间的各种声音,营造出一种拒绝特权的平等的“信息场”。如果说博客实现了“人人当记者”的新闻理想,那么,维客则把“人人当记者、人人当编辑”的梦想变成了现实。
  (4)掘客。掘客是通过一种类似民主投票的方式来表示对新闻的支持和认可的传播模式。网站内容完全由用户提交,并完全根据用户集体意志决定哪些内容显示在首页上。避免了传统新闻网站的内容完全由编辑等少数人的“好恶”决定,阅读者只能被动接受的局面。一篇文章能否显示在首页、能否显示在头条,完全取决于投票数、评论数、推荐数(推荐给好友的次数)等多种显示新闻价值的因素和这些因素的频度。掘客类网站的用户不仅仅是新闻的阅读者,他们还是新闻的发掘者。

  三、复杂传播传播环境下“把关人”的角色转换
  
  众所周知,“客观性”原则是新闻报道的核心原则。但相对传统大众媒介组织,网络新闻的众多传播者不是掌握媒介资源的机构,而是零散的个人,其传播的出发点也不像传统媒介是以大众为对象的公共信息的传播与生产,而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个人倾诉和共享的心理需要。因此,经常会出现网络新闻传播的内容也不再是以“大众”的需求和品味为定位,而更多的是依据个人的意愿、偏好和专长来选择与发布新闻,传统媒体的编辑标准大都被他们抛弃。同时,“公民记者”往往缺乏基本的新闻学训练和素质,他们提供的信息不但可信性性,有时还会制造麻烦。如2006年初爆发在中国网络上的“韩白博客之争”事件,“公民记者”素质的参差不齐以及个人博客的粗制滥造和肆意诽谤,在国内媒体上就引起了轰动。《中国新闻周刊》第272期还以“博客病了”为主题做了封面文章,进行了批判。在国外,《福布斯》杂志早就刊登了封面文章列举实例,抨击博客一族中发生的诽谤行为,呼吁健全法律有效制约这一现象的发生。虽然不是所有媒体都要承担“社会环境守望者”职能,“自媒体”也更多的是属于自娱性媒介,但“自媒体”的传播也具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属性,同样也具有反映舆论和影响到舆论的社会功能,同样担负着向社会和公众负责的社会责任,同样也要受到社会制度的控制和制约。如果对这些“自媒体”的信息不进行“把关”,同样会误导受众,引起社会负面影响。因此,加强网络新闻的组织管理与技术防范是必要的。
  媒介控制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尤其面对网络这一完全崭新的媒介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政府对于网络新闻媒体的“把关”应在充分尊重网络媒体特征的基础上。坚持以法治网与媒体自律相结合,在管理上应该以“导”为主。当务之急是我们的“把关人”如何完成这种角色的嬗变,实现从传统把关人向网络把关人过渡,并在网络新闻的“自媒体”时代找到生存的空间和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1 从“控制者”向“引导者”过渡
  由于网络信息具有流动性、交互性等特性,网络把关人不可能对所有“自媒体”新闻进行传统媒体式的审读与控制。但是网络把关人可以引导受众去看网络把关人希望他们收看的信息。博客、播客、维客等网络“自媒体”越是兴盛与繁荣,网络受众就越好比是网络这个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小舟,不知该驶向哪个岛屿。在这种情况下,以信息检索作为重要内容的门户网站定会受到了众多网民的欢迎,例如百度、谷哥、雅虎等搜索引擎网站的迅速崛起就是乘了网络信息丰富和传播多元化的东风。笔者认为,把关人可以在网民十分倚赖的互联网的搜索引擎上面多下功夫:可以通过他们向网民“推荐”一些健康的、积极的信息,趣味性的、优秀的稿件引导他们的视听,同时为网络用户提供一种价值和是非判断的参考标准。让正面、积极的信息“占领”搜索排名的前列。长此以往,失去市场和受众的粗制滥造的信息和不良“自媒体”就会自然消亡。
  2 从“把关人”向“清道夫”过渡
  对于那些侵犯隐私和肆意诽谤的“自媒体”新闻,“把关人”可以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作扫清网络不良内容的“清道夫”。我们的“把关人”是否可以在这个时候站出来,充当“监督者”“举报者”的角色,以配合警方对这些站点进行惩罚和查封。当前,“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已陆续在各省市成立,我们的把关人在发现和接到群众的举报之后应展开调查,一经核实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借助警方和法律的力量将它们捣毁并将当事人绳之以法。当然,充当“监督者”的责任并不仅仅是监督和举报,还要面向大众,充当“教导者”的角色:开设专网专栏,普及网络公德的知识,及时发布真实信息去谬和避谣。
  3 从“守门人”向“意见领袖”过渡
  意见领袖是传播学里的一个名词,最初出现在1940年。当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应用社会研究所开始了一项“大众传播媒介如何影响选民投票”的研究,结果让研究人员感到非常意外:真正能够影响选民投票的,并不是大众传播媒介,而是人际影响。而且人际影响比媒介影响更频繁、更有效。同时,研究人员还发现,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是首先通过影响意见领袖,然后由意见领袖来影响更多的普通人。美国传播学者卡茨与拉扎斯菲尔德认为,意见领袖是某个群体关系的轴心。一个事件,总是先影响一批比较敏锐和积极的人,这些人在圈子内具有威望,他们最先形成看法和观点,而他们又将对周围的人产生影响。在网络世界中同样存在着这样的“人际交流圈”。有着共同兴趣爱好的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各种论坛、讨论区中交流思想和意见。这就使得那些富有权威和号召力的“把关人”成为网络虚拟组织的“意见领袖”成为了可能。当然充当这样的“意见领袖”对个人素质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渊博的专业知识,敏锐的洞察能力,独到的见解,幽默的谈吐,有效的组织都是一名成功的“意见领袖”所必不可少的。“意见领袖”可以鼓励网民自由地发表言论,更可以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来感染他们。当确立了自己的主导者的地位之后,即使有少数抱着破坏目的的人在这个群体中发布一些煽动性的、反动性的信息,其结果也只能是遭到大多数人的不屑和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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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名章 张新蕊 [标签: 传播 网络新闻 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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