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首页|会计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论文|医药学|经济学论文|法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学论文|教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艺术论文|哲学论文|文化论文|外语论文|论文格式
中国论文网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法学理论论文 >> 正文 会员中心
 民法论文   经济法论文   国际法论文   法学理论论文   司法制度论文   宪法论文   刑法论文   行政法论文   程序法论文
 其他相关论文   法律资料库   法史学论文   诉讼法   劳动保障   商法论文   经济法   法理学
论中国劳动法理念的发展路径

论中国劳动法理念的发展路径

  一、新中国劳动法的制度与理念变迁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法的制度与理念(1949年10月一1978年)
  为了发展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活,中国政府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资本密集型的经济发展战略。这样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低、资本稀缺,但劳动力供给丰富的中国社会资源条件下实施,必然要以人为地扭曲市场要素(如劳动力)价格,这就排除了市场机制对资源的配置可能,而必须依靠政府对社会资源的垄断和计划配置,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因之产生。这一时期我国的劳工政策和劳动关系呈现的特点:劳动力价格被人为扭曲,否定了市场机制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政府对企业实行全面的国有化,并剥夺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其服从国家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战略即雇佣超过其承受能力的劳动力数量。并且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自由权并实行工资计划管理体制,以限制劳动力的流动来维持雇佣稳定。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劳动关系是靠政府行政力量来维持,市场机制无法对劳动关系进行调整。这一时期,为了配合重工业发展,劳动法将劳动关系运行景于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劳资谈判自由根本无从谈起。
  (二)以形成劳动力市场机制为核心的理念形成与制度发展(1978年至今)
  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战略和其诱发的传统经济体制由于和中国社会资源禀赋结构的严重冲突而走上变革之路。这一变革是以国有经济的微观经营机制改革为开端的。国有企业改革围绕着企业利润分配权和用人自主权的改革——两条关键路径展开,其目的在于通过提高对企业的经营激励来提高劳动生产率。Www.11665.Com中央政府实行对企业的“放权让利”使企业在工资、劳动用工等方面享有一定的自主决策空间。劳动力价格不是由劳资双方依市场规律决定,而是由政府以行政权最终决定。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与方向逐步确立。中国劳动力市场价格体系逐渐形成,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收集整理定价机制由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逐渐转变。在劳动力价格形成的市场化变革的同时,企业用人自主权的改革也在进行。政府出台一些列的政策确立劳动合同制在企业劳动关系形成中的重要地位,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形成指标管理的行政主导方式,承认并保护企业与劳动者在缔结劳动关系时的自由意志。综上所述,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劳动关系随着价格形成和劳动关系缔结市场化的劳动政策的实施而逐步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主宰模式向政府协调下的市场机制调节模式转变。
  二、劳动法的基本理念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劳动法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价值取向,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决定了立法必须给予劳动者倾斜保护。劳动法旗帜鲜明地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具体内容中强化了对劳动者保护的力度劳动法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社会法特性,符合倾斜保护劳动者的理念,它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劳动法明确了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减少劳动纠纷,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劳动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内容,通过规范双方的行为,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以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法通过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劳动关系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劳动法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双方的行为,有利于劳动关系双方和谐相处,以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三、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必须倾斜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所谓和谐社会,在法上主要是社会各方的权利平衡。就劳动关系而言,是资本与劳动的权利要平衡。现阶段中国劳动者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是处于两种体制之间的相对真空的状态。在资本权利和劳动权利发生冲突的情况下,结果往往是以牺牲劳工权利为选择。从权利的意义上讲,资本和劳动都拥有自己的权利。劳动法律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在财富权与生存权之间找到一种平衡,而平衡原则和出发点是生存权优位选择。所以,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尽管资本是经济发展的主导,资本控制整个社会,但是资本不能不受限制,任意作为。在劳资关系中必须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资本,保护劳工。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工会、企业及政府的有效作为
  工会作为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表达者和维护者,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工会通过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协调双方利益关系, 并促成双方制度化合作; 通过组织职工参与管理, 为职工争取可能的话语权, 并促进企业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通过组织职工技术创新, 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并极大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参与企业文化建设, 凝聚人心, 形成和谐融洽的人际环境并促成企业共同价值目标的形成, 使职工个人的发展目标与企业的发展目标和谐统一。
  企业作为劳动关系的另一方, 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追求的价值目标, 除了利润, 还有社会责任。让劳动者享有体面的有尊严的劳动,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养家糊口之外可供自身发展的劳动报酬, 这不是资本对劳动的施舍和恩赐, 而是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更重要的, 是企业发展所必须的。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劳动者对企业价值的认同, 是企业发展的强大的动力源。在经济全球化时代, 劳资之间利益的相关性已经超过了利益的对立性, 劳资关系的协调稳定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资方只有同劳方真诚合作,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才能谋求企业的良性发展。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必须给劳动者留有生存空间,企业在发展的同时, 必须考虑劳动者的同步发展。
  在劳动关系调整中, 依靠政府的强力监管和法律的刚性约束固然有效, 但运行成本过高, 所以在制度约束的同时, 需要建立社会约束和自我约束机制, 如通过推动企业社会责任认证, 促使企业尊重劳权, 树立信誉, 重塑社会形象, 以此获得市场准入并扩大市场占有率, 提高企业竞争力, 使企业自觉由“寻底竞争”转向“向上竞争”, 这不仅降低政府的执法成本, 也有利于企业责任道德意识的重建和社会文明的进步。只有当劳资双方都能尊重法律, 信守契约, 承担责任, 诚信自律, 将“和谐”视为一种内在的需要而无须外力强制, 这样劳动关系才能真正步入和谐的轨道。

  • 上一篇法学论文:
  • 下一篇法学论文:
  •  作者:刘智超 [标签: 中国 动理 中国 劳动法 下载 中国 劳动法 ]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发表评论请遵守中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为什么中国洋奶粉全球最贵
    《中国知识产权》杂志召开专家座谈会探讨新…
    尤小刚任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首任会长
    中国的成功令西方惊讶
    巴曙松:中国经济政策重点转向结构调整
    “以儒释法”对中国古代法律之影响
    吴法天:揭露“中国资本地产之父”的骗局
    用法治思维构建中国特色之社区矫正监察监督…
    “美丽中国”建设进程中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
    乡土社会中国家法的尴尬
    “中国首善”为何陷入买房风波
    论中国在钓鱼岛列屿之争中对国际法的遵守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论文发表

    Copyright 2006-2013 © 毕业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免费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