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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论文摘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弘扬法治精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就现实处境而言,由于我们缺乏法治文化的传统,亟需构建沿着自身文化、体现时代特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论文关键词 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 法制体系

  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而言,文化的作用是不可小觑的。如钱穆先生所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当下法治已成为社会运行的实际状态,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是当前法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法治文化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支撑,代表着一个国家民主、法治的发展程度,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法治动力和发展方向,是影响法治建设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一、法治文化的概念及特征

  法治作为迄今为止最好的治国理政方式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它的表层含义是一种社会管理模式,深层含义则是一种体现治国理念和规范人们言行的文化精神。
  (一)法治文化的概念
  法治文化是有关法律的物质成果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包括人们的法律心理、法律理念,体现着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原则和制度,运作实践和生活方式,是现代人的一种法律文化共识和价值取向,是将法治的理念和态度转化为一种文化形态和生活方式,最终实现和谐社会秩序状态的进步文化。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为主干,以依法办事和自觉守法为基础,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法治文明状态。WWw.11665.coM其内涵就是将包容了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行为习惯等诸多价值要素和蕴涵的精神输入全体公民的头脑,以法律规范作为个人社会行为的圭臬,以法治精神作为个人社会活动的底线原则;就是将各种法治精神具体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具体的法治实践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灵魂。
  (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特征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的。这是区别于其他法治文化的最根本特征。毛泽东同志讲过:“我们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社会主义因素,反映到我们的国民文化也有社会主义的因素。”主要表现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首先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法治文化又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构建当然离不开中国共产党这个领导核心,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突出和强化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创造者和受益者,法治文化建设要依靠人民、为了人民,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最后,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法治文化建设就是将依法治国理念与法律运行实践相结合,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历史传承性。世界各国的法治文化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法的渊源和结构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中国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同样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法治文化。首先是人本主义。早在两千六百多年前管仲就明确提出:“下令如流水之原,令顺民心”,即立法当以便民为本,这种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正是今天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倡导的。其次注重道德教化。“明德慎罚”、“德主刑辅”,主旨是通过道德教化来预防犯罪。这对于我们探索如何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有效地预防和矫治犯罪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最后是贤人政治。“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故为政在人”。中国的法治道路属于政府推进型,决定了领导层必须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非常宝贵的治国经验,对于我们今天规范政府官员的行为具有非常积极的价值。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具有开放性。开放性就是发展性,我们已经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是封闭的,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的。这种开放性不仅体现在植根于既有法治文化传统的继承和发展,还体现在对西方法治理论和思想的移植和借鉴。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法律文化呈现融合趋势,在强调中国特色的同时,我们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西方元素、国际元素也在增多,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因之具有了更为明显的思想开放性。

  二、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的制约因素

  (一)传统文化的禁锢阻碍了法律作用的发挥
  首先是“人治”观念的束缚。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究其实质是“人治”文化,权大于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的观念,特权等级观念,重调解轻诉讼的观念,法律工具主义观念等传统思想深深扎根于国民心中,现代法治文化倡导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所坚持的无论尊卑贵贱,均一视同仁的法律标准被摈弃,阻碍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其次是“关系社会”的制约。办事讲关系、靠关系这一中国社会特有的传统在法律领域也未能避免,因为法律是人制定出来的,又由人来执行,所以实践中很难摆脱人的影响。“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成了一些人的口头禅,“人情”这一重要的社会资源被运用得游刃有余,具体的法律事件只要经过运作即能达到预期效果,结果致使法律至上,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无从树立。
  (二)普法教育实效甚微,法治观念未深入人心
  1986年以来连续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从最初的具有启蒙式的扫盲运动开始到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当说每一次普法目标的提出都是普法工作理念上的一次飞跃。但是由于在普法教育中,主要侧重于义务方面的宣传,侧重于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律条文的灌输,忽视了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的养成,致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没有确立,公民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宽容意识等现代公民意识缺乏,法律执行者和操作者的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的氛围,法治观念未深入人心,阻滞了法治文化建设的进程。
 
  三、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社会多个层面,不可能一蹴而就。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做到以下三点:
  (一)加强法治文化的本土化建设
  从人类法治发展的趋势来看,主要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的法治重心是促使法治成为一种具有充分正当性的社会治理方式;第二阶段的法治重心在于固化人们对法治的基本认识及一些经验;第三阶段的法治重心在于扎根现实土壤和实践,解决社会实际问题。这一阶段的法治,必定是本土性很强的的法治。一个国家的法治文化只有是民族的,才能是世界的,只有是本土的,才能为国民所接受,因为只有这样的法治才能切合本国发展的需要,才能够解决我们面临的实际问题。所以尽管存在着法律全球化或全球法律化的时代背景,我们的法治文化建设仍然必须对于法律移植而来的国外法律文化加以甄别,通过法律的“本土化”过程将其转变为以当代中国社会为具体场景,以解决社会实际问题为目标,以我们的基本国情为条件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二)重视公民法律信仰的培育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因为“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要使作为法治主体的全体公民都遵守和服从法律,就必须解决观念上对法律的认可、认同问题,进而内化为一种自觉自愿的行动。首先要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公民权利意识的强弱是法律信仰能否生成的关键性因素。权利是法律的核心要素之一,没有对权利的要求,也就无法产生对法的渴望与追求,对自身权利的维护更是无从谈起,更不会产生自觉守法来保障别人权利的意识。其次,要规范权力的运行。法治约束的不仅仅是普通民众,更是约束和限制公共权力的运行。“一次不公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尤烈。……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要培养公民的法律信仰,就要规范公共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自觉的维护法律的权威,接受法律监督和制约,依法行政。只有培育公民法律信仰,激发内心对法律信赖、信任和尊重,才能将法律内化为一种民族的精神,才会促成现代法治文化的形成。
  (三)创新法治文化宣传手段
  从法治的运作环节来讲,法治文化建设是包括立法、执法、司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体现。法制宣传教育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活动之一,创新法治文化的宣传手段,增强法治文化的感染力。首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的作用,开设法制专题讲座,法律咨询,利用知识竞赛、播放专题片、征文等形式及时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案例分析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其次借助新兴媒体强化法治文化的宣传效果,利用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网络等现代传播载体,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最后注重发挥法制书刊的教育引导作用,向群众免费提供法治类书籍,不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必要的文化支撑、智力支持与观念保障,体现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五位一体地快速发展。它是以市场经济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基础、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和谐社会为目标的综合性文化形态,必将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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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邹慧茹 [标签: 中国 社会主义 法治 巴蜀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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