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首页|会计论文|管理论文|计算机论文|医药学|经济学论文|法学论文|社会学论文|文学论文|教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艺术论文|哲学论文|文化论文|外语论文|论文格式
中国论文网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论文网 >> 法学论文 >> 法理学 >> 正文 会员中心
 民法论文   经济法论文   国际法论文   法学理论论文   司法制度论文   宪法论文   刑法论文   行政法论文   程序法论文
 其他相关论文   法律资料库   法史学论文   诉讼法   劳动保障   商法论文   经济法   法理学
谈检察诉讼监督的公信力建设

摘要:检察诉讼监督权本身也应得到有效的规制,诉讼监督工作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从而获得公信力。本文通过分析诉讼监督工作的基本环节,认为其作为法律监督的一种,它具有其他监督主体所不具有的强制力,其公信力建设更有必要性,进而探讨加强检察诉讼监督工作的途径。


关键词:诉讼监督 公信力 法律监督


  当前,政府组织公信力、司法部门的公信力受到严重破坏,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作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下降�豍。“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豎,而“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豏,这正是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日益受到重视的深刻背景。而诉讼监督作为一种公权力,它应该得到相应的规制,从而使人民群众相信,通过加强诉讼监督,一定能够有效遏制乃至去除司法不公的现象,而不只是走过场,从而在诉讼领域实现公信力的回归。
  一、检察诉讼监督的地位及其公信力建设的关系
  所谓诉讼监督,就是对整个诉讼活动进行的监督。诉讼监督的公信力建设,实质上是建立这样一个机制,在这个机制下,诉讼监督权得到规范的行使,诉讼监督得到充分信任和认可,从而获得了充分的公信力,公众充分相信通过这样的监督,诉讼活动将合法规范。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因此,诉讼监督的公信力建设实际上是诉讼监督权的再监督。
  那么,诉讼监督的主体有哪些,检察诉讼监督的地位如何?人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成为当然的诉讼监督主体,而诉讼制度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任何党政机关、人民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社会大众等,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成为诉讼监督的主体,因此诉讼监督属于广义的监督范畴,它包括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wWW.11665.CoM然而,除检察机关之外的其它机关、团体和社会大众提出的监督意见并不必然具有强制力。如何使这些监督获得强制力,从而让监督权变成现实?笔者认为,既然法律只规定人民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因此,诉讼监督最终要回归到检察权的行使上,从而获得强制力。由此可见,检察诉讼监督是所有诉讼监督最后的具有强制力的保障,其它的诉讼监督得不到实现时,最后均将通过检察诉讼监督获得实现。由此可见,诉讼监督的公信力建设与所有监督主体之间的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有关。其一,办案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作为公信力建设的第一屏障,其严格规范的办案制度是保证诉讼活动合法、维护司法公正的最根本保证。其二,由于“内部监督具有天然的惰性”,当内部监督缺位,致使诉讼活动已然存在不合法的情况下,普通大众、有权机关等成为外部监督的重要力量,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向办案机关反揭发、检举,最终通过办案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发挥作用。其三,当上述两种途径均不能有效实现诉讼监督时,公众和检察机关之外的有权机关将通过检察机关,利用其具有强制力的检察权,实现检察诉讼监督。因此,如何畅通这三种监督途径,即如何让这种诉讼监督机制有效、合法的运转,并确保检察诉讼监督的权威,成为诉讼监督公信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检察诉讼监督公信力建设的价值功能
  (一)重塑执法公信力
  近年来,执法公信力公信力的下降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总的来说,诉讼监督的公信力最终表现为公众对诉讼监督成效的充分肯定,进而相信诉讼的合法性,诉讼执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从而得以重塑,这是诉讼监督公信力建设的最基本的价值功能。人民群众因生命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纠纷争议,诉诸司法以寻求救济,根本目的是维护自身权益。完善诉讼监督机制,采取各项措施让人民群众确信诉讼活动处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其受损的利益可以通过诉讼手段得到补偿,而不是监督不力,从而提升诉讼监督的社会效果。
  (二)推进依法治国

  通过建立和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对诉讼监督权进行再监督,使诉讼监督工作取信于民,从而确保我国诉讼司法制度得以贯彻执行,是推进党的十七大确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国的需要。诉讼方式是解决人民群众解决各种矛盾纠纷重要方式,是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重要载体。只有人民群众乐于采用争讼方式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消除宿怨,诉讼制度才能得以贯彻,依法治国才不是一句空话。
  (三)促进诉讼监督机制的完善
  诉讼监督公信力建设,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将促进诉讼监督机制的完善。例如,早在2008年9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随后很多省份出台了相关立法文件,这是权力机关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诉讼监督工作进行全面规范。2010年9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第一次以法条形式,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范围和重点,就检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的

基本方式和机制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被监督机关应当配合检察机关的监督,建立对检察机关监督意见的反馈机制。这样,权力机关以立法形式形成人民意志,实现了对检察诉讼监督的再监督,不但树立了检察诉讼监督的权威,而且适应了当今形势和民意,使诉讼监督具有了较高的公信力。同时,法规的出台,也促使各办案机关采取各种制度提高办案质量,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完善了诉讼监督的内部监督制度。
  三、检察诉讼监督公信力建设的途径
  (一)完善检察诉讼监督工作机制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虽然得到宪法的确定,但是,根据我国司法制度,诉讼监督涉及许多办案单位,如何建立一套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诉讼监督体制,成为诉讼监督的关键,也是诉讼监督是否值得信任的关健。这样的机制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其一,从人民群众的角度来说,要畅通控告申诉的渠道,有效保护敢于揭发诉讼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依法查其中的职务犯罪;其二,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同党委、人大、政协及办案机关的充分沟通机制,及时查办它们移交的督查线索,发挥诉讼监督的整体效能;其三,完善侦查、审判、执行等办案环节的沟通协调以及办案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监督意见的反馈等机制,解决实践中检察监督得不到有效反馈的问题;其四,努力完善检察机关本身接受监督的机制。目前,检察诉讼监督的权威已通过立法的形式得到再次的、细致的确认,但是,检察诉讼监督本身也应得到有效监督。
  (二)诉讼监督要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再监督
  首先,诉讼监督要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可见,党在人民群众中具有极高的威信,只有依靠党的领导,诉讼监督才具有天然的可信度。党的领导是做好诉讼监督工作的根本保证。人民检察院要积极争取和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严格执行重要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情况、重要案件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政法委汇报诉讼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争取党委、政法委对诉讼监督工作的支持;在纠正诉讼活动违法行为的同时,应将有关材料移送纪检机关,及时向纪检机关通报发现的倾向性违法违纪问题。其次,诉讼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的再监督。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检察诉讼监督当要严格依据人大制定的法律法规,才具有公信力。检察机关对于人大关于加强诉讼监督的决议或决定,要制定实施细则,并要定期向人大反馈,并自觉接受人大的执法检查监督。例如,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发布《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后,要求检察机关根据《决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明确将在实施后实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在授予权力的同时,也对此项权力的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
 (三)自觉接受其它诉讼监督主体的监督
  检察诉讼监督包括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检察监督是否规范,作为被监督者的办案机关具有充分的发言权,办案机关对不合法的监督有申诉和控告的权利,从而实现检察诉讼监督的再监督,这是符合刑诉法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的。而且,当其它诉讼监督主体发现诉讼违法活动并得不到纠正,将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具有强制力的检察监督介入,这时,他们的监督成为利益关系方变得最为直接。
  (四)加强检察机关诉讼活动的内部监督
  检察机关只有紧抓内部的执法规范管理、严抓队伍管理,做到文明、依法、规范执法,其诉讼监督工作才能让人信服。首先,要全面规范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的办案程序,完善自侦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坚决防止压线索不查、利用线索谋私等问题,规范自侦案件办案程序,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其次,要完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和预防机制。加大检务督察的力度,健全和切实落实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明办案纪律,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把诉讼监督情况纳入检务公开
  检务公开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将诉讼监督工作纳入检务会开的内容,讼监督工作事项向公众和当事人公开,增加诉讼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诉讼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才能提高诉讼监督的执法公信力。
  
  注释:
  �豍罗继洲.基层检察院执法公信力建设探微.人民检察.2009(14).
  �豎[美]伯尔曼著.梁治平译.法律与宗教.三联书店.1991.
  �豏严励.司法权威初论.中国司法.2004(6).

论文网在线

  • 上一篇法学论文:
  • 下一篇法学论文:
  •  作者:佚名 [标签: 诉讼 信力 信力 信力 中国 信力 司法 ]
    姓 名: *
    E-mail: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发表评论请遵守中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浅议民事申诉中的检察和解制度
    民事诉讼法修改视野下民事检察制度的发展与…
    检察官智破连环案
    保障民生背景下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刑事和解工…
    检察机关关于新刑诉法适用下的未成年人刑事…
    从温岭幼师颜艳红虐童案看检察机关如何应对…
    试析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
    试论新型城市化建设中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法律…
    试析探索现行内部监督体系下如何构建检察机…
    简论基层检察院涉检信访矛盾化解的探索与实…
    浅论检察技术工作如何适应对讯问全程同步录…
    试析检察机关以“四新”方式促进村务廉洁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论文发表

    Copyright 2006-2013 © 毕业论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免费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