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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人假设的文化根基:基于西方社会的认知思维和行为机理

经济人假设的文化根基:基于西方社会的认知思维和行为机理

一、引言
  尽管现代西方社会中论文联盟http://思想各异、流派纷呈,但就近代西方文明的起源而言,它主要有两个思想来源:古希腊传统和希伯莱传统,这两个传统最终都产生了普遍主义的个体主义人性观和斗争主义均衡观。其中,古希腊自然哲学在认识和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产生了自然主义的知性思维,这种思维具有肯定理性主义的特点,从而具有唯物主义特质;希伯莱宗教信仰经过古希腊逻辑思维的影响发展出了系统的基督教教义,这种宗教具有创唱性特点,从而具有先验主义特质。正是由于基督教神学吸收了希腊自然哲学文化中的理性主义成分,肯定性的建构理性主义就成为西方社会中认知思维的根本特质。正因如此,尽管西方各个流派的思想在细节和观点上也存在很多不同,但就其基本的认知思维而言则往往是大同小异,这与儒家社会的基本思维产生了根本性差异。同时,正是由于思维特质上的这种根本性差异,中、西方社会在有关人性及其行为的认知思维上也产生了巨大差异,并由此构建了相异的理论学说。譬如,经济人假设就是在具有强烈物质主义和工具理性特质的西方文明中产生的,但与儒家社会的认知存在很大差异。显然,如果人类文明的发展最终不同于现代西方文明的话,那么,基于经济人假设的现代经济学就很难解释和指导人类社会的现实和发展。为此,我们就必须对经济人假设重新进行审视,而这首先必须对其何以产生的思维逻辑和社会背景进行剖析。
  二、西方思想的两个渊源及其特点
  西方社会的思想有两个主要源头:一是古希腊的科学知识,它发展出了工具理性;二是希伯莱的宗教信仰,它衍生出了价值理性。wWw.11665.COm同时,两者在思维上具有很强的共性——都以个人主义和普遍主义为认知出发点,正因如此,两者在后来的发展中逐渐融合而共同构筑了现代西方社会的整个思想体系。
  (一)就古希腊文化传统而言
  古希腊文化源于自然哲学,原初的求知动机也是出于好奇心而对自然展开探索。正因如此,古希腊关心知识,强调正确的思想,努力促进智力的开发和运用。事实上,正是在求知的基础上,古希腊早期就形成了众多流派,如爱奥尼亚学派的泰勒斯和阿那克西曼德、爱利亚学派的塞诺芬尼和巴门尼德、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毕达哥拉斯和希帕索斯以及赫拉克利特、德谟克利特等。而且,正是这些自然哲学家们的思路从根本上影响了以后西方社会对于自然的知解,这种“为知识而知识”的求知过程也导致了科学的蓬勃发展。譬如,通过对自然的研究,这些自然哲学家们得到了关于均衡与和谐的观念,并揭示自然的秩序和法则,这不仅对自然的生成、变化以及寻求宇宙秩序的合理性提供了思路,而且也影响了今后西方社会的思想特质和制度设计。实际上,在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们看来,人只是自然界的一种自然存在,而没有区别于其他自然物的固有性,因此,随着城邦的形成和成熟,那些关注城邦生活的新兴智者们以及苏格拉底等人就将这些先辈从自然中得出的观念应用到了对城邦和人类秩序的思考之中。譬如,从“自然”概念中衍生出了“自然状态”、“自然法”以及“自然权利”等,成为与人为秩序相对立的概念。基于自然的普遍规律,这些智者们集中于自然(physis)与约定(nomos)的关系,而一般又将自然置于法律、习俗之上,从而奠定了今后的研究思路。显然,正是由于古希腊首先出现的是一群自然哲学家,而以后的智者学派则继承了他们的研究思路,因而在西方社会形成了一种由外而内、由物而人、由自然而社会的思维路径;正是由于将从对自然秩序的探究中获得的知性逐渐反思到人类社会中,由物性思考人性,由自然秩序思考社会秩序,从而产生了自然法、行为主义、社会进化论、社会有机体等理论。
  就理论探究而言,西方社会由物性而人人性的分析思路在经济学中得到充分的展现。事实上,基于由自然到社会的思维逻辑,加上当时对自然的认知水平,就形成了如下有关社会的认知观,这些认知观与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推崇的经济人假设具有很强的相通性。(1)正因为自然界事物之间的关系是普遍的,譬如万有引力在所有的物体之间的强弱都是一致的,因而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普遍的。同时,由于事物之间是相对独立的,是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因而人也应被视为独立的,维护个体生存是天经地义的,这是个人主义在西方盛行的基础。(2)正因为所有自然物都处于各种力量作用的紧张状态下,因而人类社会也是充满斗争的。同时,由于在各种力量相互对抗之下的自然界又形成了相对静止或均衡的局面,如阿那克西曼就曾说,相互斗争的对立面最终将回到无限中去以调和彼此的侵犯,因而在人类社会中私恶也可以达到公益,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也就是和谐一致的。(3)古希腊学者认为,自然界的和谐往往需要依赖知性推理而不是经验感知,如赫拉克利特强调,在对立面冲突的背后世界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和谐或协调,尽管这种和谐肯定不是那种能够引人注目的东西,因为“自然喜欢隐藏自己”。正是源于对自然界均衡状态的理解,经济学也倡导局部均衡以及一般均衡的分析,尽管现实生活中更明显的特征是不均衡。(4)正因为自然万物是同质的,因而人类社会中的个体也都是平等的,不仅在法律面前平等,而且所有人在本性上都是平等的。同时,由于自然秩序是固定而普存的,因而人的社会秩序也应是普遍主义的,这是西方重视抽象而普遍的法的原因。当然,古希腊的自然哲学家们并没有区别人与自然的不同,从而在解释自然变化时往往又以人类社会的结构原理和人的存在原理对自然进行拟人化的阐释。譬如,由资源稀缺导致人类社会充满了争斗性,因而他们也认为斗争是万物之父,而社会的和谐存在则体现了相互对抗各方之间的社会矢量(利益、力量、信息等)均衡,这就如自然界的均衡一样。但不管如何,西方社会从理性角度将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合为一起,混同了人性和自然性,以后又把人性等同于自然性,再由此寻求人性的合理解释和证明,从而也误导了理论研究。事实上,早期强调工具理性的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对象是物,研究的是自然资源配置的最佳途径,但是,后来当经济学将其分析对象拓展到其他社会领域时,也同样遵循原来的分析思维,这就导致了经济人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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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中的泛滥。
  就实践而言,古希腊的城邦生活也体现了对这种认知的应用。事实上,在古希腊城邦时期,城邦内部是民主的,城邦市民也是平等的。需论文联盟http://要指出的是,个人主义和社会利益之间并非是矛盾的,功利主义就追求整体公共利益的增进,尽管每个人的行为可能是个体主义的。因此,尽管古希腊城邦要求个体的行为符合社会的利益,但行为和决策往往是个体的。其实,在古希腊城邦中,存在两种相反的个人主义:一是独裁者被赋予为社会(城邦)的利益作出管理决策的权力(当时有众多的小城邦);二是个体男性被赋予为每个家庭的基本决策者(每个城邦内又有众多的家庭)。而到了古希腊后期,这种个人主义日益强盛。一者,希腊城邦先后被马其顿帝国和罗马帝国所征服和吞并,随着旧秩序的崩溃,思想出现了新的发展和变化。因为城邦的崩溃导致更大的政治单位出现,此时人们开始站在更广泛的角度上思考人类问题。二者,随着城邦被占领,人们昔日的自信感和进取心逐渐被消极和屈辱感所取代,参与政治生活也已不再可能。此时公民的责任心逐渐降低为单纯的服从,对城邦的忠诚也夕阳西下,人们开始逃避公共生活,而转向个人的安身立命。事实上,正是随着希腊人从原来积极参加城邦行政管理转变为寻求自身的安全和保障的个人生活,此后的哲学几乎都开始专注于寻求善的生活,而非善的国家。
  (二)就希伯莱文化传统而言
  希伯莱文化注重实践,关注正确的生活行为,它把高扬道德的优点作为生活的内容和意义,因而“尽义务、讲良心”成为希伯莱人生活的首要事情。事实上,正是基于对生活道德的关注,希伯莱文化中孕育出了宗教信仰,人们开始把永恒价值赋予了上帝;同时,也产生了《圣经·旧约》中具有约束性质的仪式和诫律,这个诫律凝聚了犹太社会并使犹太人在遭受苦难的许多世纪期间免受灭绝。而且,随着希伯莱思想在罗马末期的广泛传播,它通过与斯多葛的世界主义相结合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基督教教义,自此,基督教教义成为西方社会今后一千多年间价值理性的根本来源。当然,尽管希伯莱思想和道德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与上帝的互动,但一旦它转化为创唱型的基督教,这种互动性消失了,而成为上帝单方向的启示和诫律。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讲,西方社会的价值理性终极根源于全能而仁慈的上帝,是先于人们的生活而存在。因为在基督教看来,世间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而这位超凡的上帝具有神秘主义特征,其规定的道德伦理也是最终不可探究的绝对命令。事实上,根据基督教教义,所有的信徒都是上帝的子民,他们都是平等的同胞而没有亲疏分别,因而源于上帝的这种绝对道德律令就对每一个信徒都普遍适用。沃特金斯指出:“基督教强调,个人的得救至关重要,在此它强调个人的道德意识,而牺牲了社会的道德意识。耶稣基督曾指示门徒弃家跟从他,这便是基督教教义中隐含的无情的道德自我主义”。而后来的新教则进一步把基于良心发展的宗教力量和基于世俗成功的经济活力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了个人主义倾向。事实上,清教伦理虽然也承认世俗的孝道,承认对父母的孝敬,但是,为了绝对避免神化被造物的过于强化的人际关系,新教伦理还是强调,救世主、先知、教士、听忏悔的神父、修道士在信徒们的信念中最终要比血亲和姻亲本身更近。这样,通过强调对教友无条件的、不可动摇的信任,清教伦理就把古老的经济睦邻伦理延伸到主内兄弟的关系上,从而也就形成了一种以宗教博爱伦理为基础的新的生活共同体。所以,韦伯说,新教的伦理与禁欲教派的伟大业绩就是挣断了宗族纽带,建立了信仰和伦理的社会方式共同体对于血缘共同体的优势。
  就理论探究而言,基于所有子民都是上帝所造物的基督教思想,西方社会从价值理性上为个人主义奠定了基础,并赋予了个体向外扩张的冲动。事实上,基于基督教的原罪思想,理性地征服世界、控制世界便是作为上帝被造物的人类绝无止境的任务。当然,基督教并不是对古希腊罗马自然哲学思想的全面反动,而是带有希腊和新柏拉图主义影响的浓厚色彩:一者,基督教的基本教义对问题的推理技巧部分是来自于希腊的哲学和罗马的法律;二者,基督教思维与犬儒主义、斯多葛主义和伊壁鸠鲁主义等哲学观点也有很多相似的特征。例如,犬儒派的贫困和禁欲思想、斯多葛的自然法概念以及对德行和罪恶的划分、伊壁鸠鲁对人类的爱等,在基督教的教义中都可以找到遗痕。究其原因,“基督教崛起于一个通过希腊人早已知道的理性世界,这个历史事实使得基督教的信仰有别于希伯莱的《旧约》信仰。古代《圣经》的人虽说知道作为个人经验问题的信仰之不确定性和动摇性,但是他还不知道信仰同理性的全面冲突”,只是后来随着经院哲学将亚里士多德理性观点引入,基督教才因而比《旧约》信仰更为强烈,同时也更加矛盾,才出现了如何解决信仰和理性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调和“天启”和“理性”之间的矛盾,阿奎那将圣经、神父的教义和亚里士多德的注疏组合起来,使得亚里士多德的理性思想与基督教的信仰相一致,从而把理性先验化了,并把先验理性推向了新的高度。在阿奎那看来,以“理性真理为本的哲学”同以“启示真理”为本的神学是不矛盾的,因为一切真理都出自同一位上帝之手,只不过,“启示高于“理性”,神学高于哲学,“启示真理”是第一和终极绝对真理。巴雷特说,阿奎那认为人“实际上是个半人半马的怪物,一种在自然和神学层次之间分割开的生物。就自然层次而言,托马斯的人是亚里士多德式的,是一种以理性为中心、以理性灵魂为实体现实的生物。……在《神学大全》里,它反复说这种思辩的或理论的理性是人的最高功能,所有别的功能都隶属于它。诚然,这种理性生物在自然层次上是隶属于超自然的,但还是通过理性的洞见——最后的洞见,属于上帝的本质——激活并纯化意志”。显然,不但早期的基督教思想本身就是以希伯莱的道德文化为主积极吸收希腊自然哲学思想的产物,而且在基督教思想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经院学派形成的过程中,西方社会的思想家又进一步把基督教的信仰和已有一千年传统的希腊一罗马思想与哲学冶于一炉。
  就实践而言,不仅早期的希伯莱思想本身就是当时社会实践的产物,而且基督教的兴起又进一步对社会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事实上,到了古罗马时期,地中海世界的大一统使得希腊化罗马时代的社会思想突破了古希腊的城邦狭隘性,地域的广大不但增进了相互之间的交流,而且也促使了人们之间的平等性变得越来越强烈。此时,世界公民的观念、人类的观念取代了城邦公民的观念,世界主义的理想取代了城邦主义的理想。当然,世界主义的兴起有两个方面的历史背景。(1)由于被希腊人征服的那些部落的文化一般都比希腊低,因而希腊人往往把这些周围的部落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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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蛮人,如奴隶就是野蛮人,是会说话的工具。但是,在罗马人所征服的疆土中有许多比罗马发展程度更高的地区,因而罗马的奴隶中论文联盟http://也有不少诗人、医生和艺术家,因而罗马人对待这些奴隶也更宽容一些。(2)由于各地习俗的不同,在地方习俗之间相互抵触的人们之间,例如西班牙商人和埃及商人之间,就会常常发生纠纷,因此,为了维护平等性,罗马大官不得不以某种方式加以排解,这就产生了罗马法,形成了世界主义的平等观。事实上,正是古罗马社会所形成的更为广阔的个体主义和普遍主义思想,为基督教思想的传播准备了条件。熊彼特认为,中世纪思想中具有强烈的个人主义倾向,甚至比现代社会更强烈:一是因为中世纪的思想要比人们所认为的纷繁复杂得多,二是在于当时对个别现象和个别人的注意要比人们所认为的仔细得多。因此,经院社会学和经济学严格地说是个人主义的,因为经院学者在描述和解释经济事实时,总是从个人爱好和个人行为着手,他们分析的目的是个人本身,中心思想是拯救个人灵魂。
  可见,无论是从希腊文化中的工具理性还是希伯莱文化中的价值理性来看,最终都强调个人主义以及对外的扩张和控制,所有这些特点都与现代主流经济学中经济人假设的基本涵义相通。表现在实践上,从古希腊经历古罗马到中世纪,欧洲社会逐渐形成了平等和个人主义的社会基础。熊彼特就问道:难道能够想象有比骑士更为狂热的个人主义者吗?难道现代工会的会员或当今操作农业机械的农民真的比中世纪的行会会员或中世纪的农民具有多得多的个人主义倾向吗?当然,这种个人主义取向又直接或间接地源自古希腊的自然主义理性思维,正如韦伯指出的:“资本主义的近代西方形式有赖于,特别有赖于以数学和精确合理的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譬如,毕达哥拉斯在“数”或“数学”中寻找永恒的实在,认为万物按数的比例相互调适,彼此补偿以达致和谐。这影响了西方社会的分工理念和私恶即公益的命题,其对数字的偏好后来成为新古典经济学专注于公平交换理论的“数学”方法的基础。再如,赫拉克里特关于宇宙和社会组织充满斗争和冲突的观念,成了19世纪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中有关竞争性斗争保证适者生存理念的思想先驱,也是霍布斯野蛮丛林的先驱以及西方强调法制的思想基础。显然,这种个人主义主张不仅体现在西方传统文化之中,也影响了以后的整个西方世界;沃特金斯就指出:“伴随世俗化的发展,基督教之个人灵魂价值无限的说法,转变为同样强硬的个人感官肉体价值无限的说法,结果是造成了极端明显的个人主义倾向——这也是西方文明一直具有的特征之一”。事实上,经济学之父斯密也正是从古希腊自然哲学思想中引申出了自然法则的信条,并成为后来崇尚市场机制的渊源。一般认为,在西方历史中掀起自然法则信条的有三个浪潮:一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哲学家;二是中世纪的基督教会的经院哲学;三是启蒙思想家,强调人的自由与平等。
  正是对个人主义的过分强调,导致了整个西方世界一直无法形成统一的国家,反而长期陷入争斗之中:在整个中世纪为了宗教信仰而相互争斗,而新兴的民族国家又为了世俗利益相互争斗。而且,这种个人主义的生活态度在新教兴起以后更为膨胀,特别是,由于美国首先是那些受到迫害的新教徒所拓殖的,因而美国社会的个人主义倾向尤为强盛。显然,正如布罗代尔指出的:“美国陶醉于‘个人奋斗’的口号,就是说,单枪匹马去开创自己的事业,这是全民族的光荣和榜样,成功的事例在美国和别处当然都有,但除了其中不免狡诈耍滑以外,实有的成功事例比人们所说的要少得多。希格门-狄亚蒙津津乐道地揭露,美国所谓的‘个人奋斗’成功者怎样隐瞒自己利用几代人积累的家产,作为获得成功的跳板”。0究其原因,自然思维的西方哲学思想具有强烈的自然主义性质,后与宗教的信仰相结合而使得理性又进一步先验化,这种先验化的自然主义理性显然是与人类具体生活中的经验相脱节的——人类互动越频繁,这种脱节就越严重。因此,在以日益发达的市场为纽带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人假设与现实相脱节也就在所难免,并且也将越来越严重,这是造成理论和实践之间出现脱节和混乱的根本原因。正因如此,熊十力指出:“西洋人如终不由中哲反己一路,即终不得实证天地万物一体之真,终不识自性,外驰而不反(只向外求知,而不务反求诸己,知识愈多,而于人生本性日益茫然),长沦于有取,以丧其真。如知识方面之追求,则以理为外在,而努力向外穷索,如猎者疲于奔逐,而其神明恒无超脱之一境,卒不得默识本原,是有取之害也。欲望方面之追求,则凡名利、权力种种,皆其索贪得无厌。而盲目以追逐之者,甚至为一己之野心与偏见,及为一国家一民族之私利而追求不已,构成滔天大祸,卒以毁人者自毁,此又有取之巨害也”。
  三、西方思想演化过程中呈现出的特质
  古希腊文化和古希伯莱文化仅仅是西方文明的滥觞,而其在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不少变异。但总体而言,后来形成的各种思维和世界观都与这两种渊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基本上都是这两种文化的糅合,只不过两者在不同时期所凸显的程度不一而已。而且,从整体上而言,随着工具理性的强化,西方社会中的建构理性主义愈益强烈,并导致了价值理性的日益衰落,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后现代思潮也就是要重新寻找价值理性。例如,海德格尔认为,整个西方社会的哲学一直受柏拉图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所引导,并在形而上学内划分了_一个时期或基本时代。首先是希腊人时期。柏拉图的思想是一切转变的场所和一切创造的地点,柏拉图开创了自那以后被用来表现存在与存在者之关系的方式,并布置了整个形而上学的框架,从而在整个西方思想史中刻下了他的印记。其次是罗马人与中世纪时期。这个时期是西方思想史中一个承前启后的时期,它不仅要对古希腊思想的遮蔽负责,而且对近代思想本身的形成也负有责任,不过出于帝国统治的现实性需要,在罗马帝国时期建构理性日益凸显。最后是近代时期。此时人进一步上升到了主体的地位,不是作为存在者存在,而是倾向于全体性中的存在者,成为大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而科学开始追求用数学语言写成,从而把各种现象也数学化了。为了说明这一演变,这里主要来梳理一下处于古希腊自然哲学和基督教神学思想之间的罗马法思想和中世纪之后的启蒙主义思想。
  (一)就介于古希腊自然哲学和中世纪基督教之间的罗马法而言
  罗马法往往与希伯莱的社会是非观及希腊的哲学精义一起并称为欧洲思想传统的三大基本要素,但是,罗马法本身不具有完全独立性,而是作为对古希腊工具理性的进一步发展,并且为源于希伯莱的基督教思想的出现作了铺垫。究其原因,一者,罗马法本身来源于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理论和理性学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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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多葛主义本身就是继承了早期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思想,并将之运用到人类社会的思考之中,从而具有强烈的自然法和人人平等的思想。例如,智者之一的安体芬认为,城邦所制定的法律的根据只是“习俗”,并且是违背自然的,论文联盟http://外来的“野蛮人”和希腊人同样具有人类的属性。此外,罗马法还深受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法律观点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古希腊雅典是西方法理学的先驱,也是自然法思想的发源地”。二者,罗马法在实践过程中所形成的世界公民的观念、人类的观念和世界主义的理想也为后来人心普遍接受基督教准备了条件。例如,基督教认为四海之内皆兄弟,因为所有人都是同一个上帝的子女,因而没有高贵与低贱、奴隶与自由、文明与野蛮的区分。显然,基督教的这种观点是对罗马法乃至斯多葛主义的继承,“斯多葛派关于人类一家、人人平等的思想被基督教以神学的现实继承并发扬”,从而影响了整个西方社会。此外,基督教教义中的许多内容也都与犬儒主义、斯多葛主义和伊壁鸠鲁主义等哲学观点有很多相似的特征,因而古希腊自然哲学、罗马法、基督教教义具有内在的相通性。例如,犬儒派的贫困和禁欲思想、斯多葛的自然法概念以及对德行和罪恶的划分、伊壁鸠鲁对人类的爱等,在基督教的教义中都可以找到遗痕。
  关于罗马法在古希腊哲学思想和基督教教义之间的传承和桥梁作用也可以从前后期两个著名的罗马法代表的思想中得到体现:一个是罗马共和国末期著名的政治家、演说家和法学家,曾经被选为执政官的西塞罗,他是古罗马中期把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思想和罗马法结合起来的主要代表人物;另一个是罗马帝国初期曾作为罗马暴君尼禄少年时之导师的塞涅卡,他是古罗马后期将罗马法和源于斯多葛学派自然哲学思想的基督教道德律令结合起来的主要代表人物。首先,西塞罗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认为自然法既不能废除,也不能取消,自然是正义的本源,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而法则是最高理性,它根植于自然之中,把原来民族习惯用文字写出来并予以实施。事实上,西塞罗认为,人与上帝的第一份共同的礼物就是理性,而正当的理性就是法,因而人与上帝共同具有法,从而也共享正义,因此,正义只有一个,它约束整个人类社会,并建立在正当的理论基础之上,完全非正义的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性质。显然,根据这种观点,法律实际上是一种契约,是平等的法人之间的具有法的效力的交易行为;而如果一个国家的成文法与正义相矛盾的话,那么这种法律也就不是真正的法律。其次,塞涅卡从自然法原理出发,崇拜纯粹的自然境界,并十分强调和重视和善、友爱、仁慈、容忍等美德,考察的各种关系是道德的、宗教的而非政治的和法律的;并认为,国家至多是一种必要的祸害,而不是本身为善的事物。因此,塞涅卡寻求的人类共同体不是一种政治的共同体,不是国家,而是社会。这种思想后来逐渐演变为解脱哲学或拯救哲学,从而促进了基督教思想的兴起和传播。
  古希腊文化和希伯莱文化的个人主义观和性恶论使西方社会产生了不断膨胀的权力欲望和扩张冲动,这种扩张冲动在存在大量未被征服的土地时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一旦对外扩张已经达到了极限,那么就会转变为内部的冲突。因此,当庞大的罗马帝国形成之后,为了缓和这种基于个人主义的扩张冲动所产生的内部冲突,西方社会就开始大力着手组织和法律的建设,试图以一种普遍的规则来约束个人的行动。当然,这种规则也不是通过平等契约而自由达成的,也不是强者的自我约束,而是在无数次的争斗中逐渐形成的,是在控制和反控制的斗争下,强者基于对长期利益的理性思考基础之上的。事实上,基于权力的斗争,从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就逐渐脱离了共和政体而向帝政体制转变。但是,这种帝政体制不同于早先的君主制,由于经历了共和时期的民主选举制,独裁者(罗马皇帝)的权力就是由法律赋予的,并承认是由人民赋予的,而不是具有神秘色彩的“天赋”。因此,此时独裁者的性质也不再表现为自治的才能,而是管理和协调以及统治罗马帝国庞大体系内多样化的和分散的各个地区的能力。当然,罗马法的基本思想也是来源于希腊末期所孕育的斯多葛主义之发展的产物。根据斯多葛学派的政治法律学说,一个国家公民的资格是以理性为前提的。因此,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都具有两种法律:一是自己国家(城市)的法律,属于习惯法;一是这个世界的法律,属于理性法。而且,就这两种法律相比较而言,古罗马法学家根据普遍主义认为,以理性法更具权威性,它是各个国家(城市)习惯法必须遵守的规范,因为各个国家(城市)的习惯法虽然不同,但人类理胜只有一个。显然,正是这种学说为罗马帝国的侵略和扩张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也为整个西方文明向外扩张提供了理论依据。
  当然,需要指出,尽管古希腊自然哲学、古希腊社会哲学、罗马法以及基督教教义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继承性和连续性,但是,由于罗马人本身对哲学与艺术等缺乏兴趣,而满足其科学好奇心也只局限于政治史、军事史和法律,同时,在罗马之后就陷入了长期的战乱,因而基督教思想和古希腊哲学之间也存在更大程度的断裂。这种割裂状态一直持续到12世纪以后,随着东、西方之间交流的扩展和深化,拉丁基督教世界的知识阶层通过阿拉伯人和犹太人这一中介才重新把古希腊哲学思想引向了西方。而且,由于基督教—神教的本质,它吸收古希腊的思想也是有选择的,主要是为了解释基督教教义服务,从而形成了长期占统治地位而又日益僵化的经院基督哲学。这种罗马现实性的需要以及基督教的经院思想对今后的西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海德格尔指出:“作为现实性的存在的本质规定性带动了整个历史的前进……整个西方历史是向着罗马人的方向的,而未向着古希腊人的方向。其后重现古代希腊的所有举动,只不过是从此之后按照罗马人的观念被重新阐释的古希腊文化的罗马式的翻新”。
  (二)就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以后的近现代西方思想而言
  近现代西方社会的思想本质上也继承和综合了基督教神学和古希腊自然哲学的思想,只不过不同的个人或流派对某一方面的思想强调得更多一些。事实上,尽管文艺复兴之后,欧洲人的认知思维发生了被胡塞尔称为革命性的变化,但是,这种科学的研究思维却有其自身的社会基础,它继承和发展了古希腊自然哲学和基督教经院哲学的传统。一方面,它深受基督教经院逻辑和经院哲学严格论证及严格肯定的思想习惯的影响;另一方面,它继承了古希腊由自然到社会的思维习惯,力图从自然本身引出人的意识来。例如,布鲁诺认为,意识是物质内部固有的,离开物体的精神本原是不存在的,人类理性无论就其起源和本质都是从自然中产生的。确实,正是基于文艺复兴之后客观主义的科学思维已经成为一种支配性的哲学和世界观,从而开启了研究人类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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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自然法流派。当然,古典自然法流派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继承了希腊化时期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概念和基本思想,只不过是由于文艺复兴打破了从上帝意志来解释自然法的思维。例如,古典自然法流派的第一个代表人物格劳秀斯就是继承了古代自然法的思想,并在新的生活历史基础上对自然法思想给予论证。他认为,自然法的基础就在于人的自然人性,而人性则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人的自我利益和自我保护,二是人的社会交往性。其中,前者是最基本的人性,是人性的自然事实,从而也构成了自然法的基础。此外,格劳秀斯还认为,人性也有社会性的一面,人需要和同类交往,需要和平、合理的共同生活。因此,他将人的自然性和生活性共同称为自然法则,而理性就在于对自然法则的发现和遵从。显然,这里格劳秀斯又将上帝的意志视为自然法的一个渊源,因为人及其理性都是上帝创造和启示的。事实上,根据自然法流派的观点,如果说上帝的意愿创造了一种不加干涉就可以和谐、自动起作用的机制的话,那么自由放任主义就是社会事务中最高现实的智慧,自然规律将引导经济体系以及人们的各种活动。所以,博顿海默强调:“并不像有些人所断言的那样,古典自然法与中世纪和经院主义的法律理论彻底决裂了。实际上,亚里士多德和经院主义的理论同古典自然法学者的理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前者对后者的影响很大,对17世纪的自然法哲学则影响更大”。
  不过,正是由于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重新开启了人的理性思维,自然科学也开始摆脱了神学的束缚而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并且,在哥白尼、开普勒、伽利略以及布鲁诺等的开创下,学术界形成了一种尊重事实、注重经验以及提倡理性的科学精神。这些学者开始研究自然,试图发现自然固有的规律,从而形成了一种科学的方法:对自然界的观察实验,并寻求一种严格的论证。他们认为,要理解一种客观事实和观点的趋势,就必须考虑它的前因与后果,每一个细微的事物都可以一种完全肯定的方式和它的前提联系起来。然而,尽管文艺复兴时期的科学家继承了古希腊罗马的科学知识和理性方法,但是,由于“对于导致这一方法的成就是如何取得的这一点,现在已经没有活生生的体验了,(因而)人们更不对内部实现精确性的意义的方法作理论的反思。仿佛,几何学以其自己直接自明的先天的‘直觉’和借助于这种直觉来操作的思想创造出自我完备的绝对真理,并且这样的真理——‘不言而喻地’——能够毫不费力地被应用。……于是,自伽利略起,理念化了的自然就开始不知不觉地取代前科学的直观的自然”。事实上,正是伽利略对自然的数学化,“伽利略在从几何的观点和从感性可见的和可数学化的东西的观点出发考虑世界的时候,抽象掉作为过着人的生活的人的主体,抽象掉了一切精神的东西,一切在实践中物所附有的文化特性。这种抽象的结果使事物成为纯粹的物体……(而)成为研究的题材。……随着数学化很快被视为理所当然,自我封闭的自然的因果关系的观念相应而生”。而且,“把‘自然’理解为隔绝的、在实在方面和理论方面自我封闭的物体世界这种新概念很快引起了整个世界观的彻底变化”,并被推广到所有的研究领域,形成了整个世界的统一的理性研究和认知思维。
  尽管如此,文艺复兴毕竟将科学从神学中解放出来,而古典自然法哲学的兴起又强化了法学和神学的分离,因此,文艺复兴不仅带来了科学进步和繁荣,同时也促进了人文思想的变革和发展,促使了思维方法的觉醒,并确立了自我的主体地位。当然,由于客观主义的强化,西方社会所研究的世界已不再是活生生的具体的世界,而是抽象的世界,即使社会科学所研究的人的世界也是如此。这正如胡塞尔指出的:“在伽利略那里就以数学的方式构成的理念存有的世界开始偷偷摸摸地取代了作为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被给予的、被经验到并能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伽利略的后继者,近几个世纪以来的物理学家,也都很快继承这种替代”。实际上,尽管以培根和笛卡尔为先驱,西方社会分别开创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的传统,但是,由于理性主义方法更为接近这种抽象世界的客观主义思维而为西方学术界所推崇,斯宾诺莎、莱布尼茨、卢梭、康德、黑格尔等一大批大师都将之发扬光大。譬如,斯宾诺莎就用自然主义的方法考察人性,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而由于自然界“每一个自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这体现了“那物的现实本质”,因此,就人类而言,“德性的基础即在于保持自我存在的努力,而一个人的幸福在于他能够保持他自己的存在”,而且,“一个人愈努力并且愈能够寻求他自己的利益或保持他自己的存在,则他便愈具有德性”。进入18世纪则进一步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启蒙运动,这时,人们的思想家更自觉地将他们自以为是的科学原则运用到对人类生存条件的反思上去,试图像牛顿发现自然世界的科学规律那样发现人性的科学规律,从而打开了在比较理性的方向上改造人类社会的途径。例如,康德认为,启蒙就是人从由他自己造成的不成熟状态中走出来,不成熟是指一个人若无他人指导便不能运用他自己的理智,因此,启蒙运动的精神是运用理性对过去遗留下来的一切进行批判:批判传统的宗教,批判所有剥夺人们自由思考及自由确证其意见真理性的权力的权威,批判社会等级制和私有制。
  正是在这种客观主义的科学思维和历史背景下,经济学“被纳入了18世纪自然法的、理性主义的世界观的巨大统一体。但是,那种世界观的特性以及它对现实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可理性化所持有的乐观主义信念,就它阻碍发现中被预设为不言而喻的观点的成问题的性质而言,其影响是根本性的。就像对现实的理想考察的产生与自然科学的现代发展紧密相连一样,就其整个考察方式而言,它也与自然科学相似。在自然科学诸科学中,直接在技术上有用的实用价值观点一开始就与作为古代遗产的—部分接受下来并进一步得到发展的那种希望紧密相连,即用根据规律性联系对经验事实作出一般抽象和分论文联盟http://析的方法,以一种现实的一种纯‘客观的’,}在这里也就是摆脱一切价值的,同时也是绝对理性的,也就是摆脱一切个体性的‘偶然性’的一元论认识”,从而现代经济学本身就带有了强烈的一元主义认识论的色彩。而且,古典自然法在随后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将其侧重点从那种以人的社会性为客观基础的理性法转向强调其间起支配作用的乃是人的“自然权利”、个人志向和幸福,从而使得西方社会中的个人主义倾向和诉求更为强烈。特别是,这种观点在美国得到广泛的支持,这逐渐强化了经济学的主流思维。此外,在理性主义在西方社会欣欣向荣地发展的同时,基于对神性、神权的怀疑和批判,也逐渐产生了一种从人思考社会的经验主义思潮。这种思潮主张实践经验的作用,认为道德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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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的本性的事实中和人的生活的事实中引申出来,要注重人的经验事实。譬如,培根批判说,以前的思想往往从先验的一般孤立原则出发,用演论文联盟http://绎推论的方法得出特殊行为的准则。显然,这没有遵照自然规律和生活的实际经验,把理性和经验密切结合起来,用观察和归纳的方法,从道德生活的特殊事实中引申出普遍公理和原则,用以指导生活和行为。正因如此,古典自然法哲学在其研究进路方面也完成了一个从对人性的目的论知识进路到因果论和经验论知识进路的转换。事实上,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等人的自然法都是建立在一幅人们努力奋斗使自身完善的图景之上,人的本性或多或少被认为是人的最大的潜力。然而,霍布斯、洛克、斯宾诺莎以及孟德斯鸠等人却以对人的特性的考察和对决定或影响人的行为的因果律的研究为基础来形成一种关于人的观念。正因如此,学术界就逐渐撇开了人性的本质探究,而是专注于对特定时期下的人性进行观察,并以此为前提来构造理论大厦。但显然,启蒙运动之后,随着对物质利益的强调以及工具理性的膨胀,人类的功利主义日益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学术界逐渐把人设想为自利的,这也成为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假设前提。一方面,在人性假设上,现代主流经济学接受了英国传统来源于经验主义的自利人假设;另一方面,在研究思维上,现代主流经济学又承袭了以法国为主的欧洲大陆传统的理性主义思维。结果,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核心假设就演变为理性地追求私利最大化的经济人。
  四、尾论:经济人的思想渊源及反思
  西方社会的认知思维来源于古希腊的自然主义思想,这种自然主义的思维与基督教的启示观相结合进一步先验化了。而且,文艺复兴之后,抽象的客观主义哲学和世界观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偏盛,这不仅影响了对自然世界的观察,也影响了对具体的人类生活的认知。正因如此,整个西方学说都具有浓厚的自然主义思维特质。事实上,希腊人和罗马人只是在很小范围内使用石弩和水钟,但文艺复兴后机械的使用和制造已经成为每日生活的特征。正如柯林伍德所说,古希腊是通过内省来对大宇宙的自然和小宇宙的人进行类比,文艺复兴时期进一步把作为上帝手工制品的自然和作为人的手工制品的机械进行类比,而现代自然观则把自然科学家所研究的自然界过程和历史学家所研究的人类事务的兴衰变迁进行类比。一般认为,在欧洲思想史上,自然科学对哲学发生过三次有决定性的影响。第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是古希腊的生理主义学说。它“把主体自身放置进未经加工的感官特质的材料中”,由此开启了注重认知对象客观化的超验哲学。第二次是17、18世纪物理学引领的自然科学。生理主义与自然科学相结合“尽可能地将世界观还原为一种测定值(即实验所测定的材料)的比较,还原为这种经过加工的理论(也就是定理系统),也使包含有事态、程序和问题的浑然一体的事物从被感知的状态中剥离出来,并以全然赤裸的贫乏的现实——无特性,无形状,按我的感觉理论,它们构成处于事物和半事物状态的部分一孤立地确定下来”,从而演化为个体性理论。第三次是19世纪的进化论。“进化论把一切生存和文化的表现,都归结为那些在原初状态下就已经起作用的基本元素的变化”,例如,“精神分析学认为,一种包括某些局部本能——按弗洛伊德的观点,它们在反常的儿童那里就以多样性的表现出来——在内的独特的里比多,应当以融合的、揭示性的或升华的形态,成为人类所有追求和欲望的根源”。显然,基于自然主义的思维,产生了认识和改造自然的工具理性。而且,“随着人对世界的认识力量的日益扩展和完善,人也能日益有效地控制人的实践的周围世界,而这个周围世界也在无限的进步中不断扩大。这也涉及对属于这个实在的周围世界中的人类本身的控制,即控制他自己和他的伙伴。人拥有了更大的驾驭自己命运的力量,从而能获得更加完善的、对一般的人来说可理性地思考的幸福”。
  正是基于这种思维,社会科学逐渐把这种理性行为视为人类社会中的“万有引力”,并把它作为分析的逻辑前提或核心假设。这正是经济人的内涵,它是受自然科学思维的影响以及受三次浪潮鼓舞的还原主义对丰富多彩的人性进行简略的必然结果。可见,经济学假设在现代经济学中的流行是与西方基于自然法的社会哲学观相适应的。西方社会观首先观察自然规律,发现了普遍主义的自然法和自然秩序,并发展为与其一神教的宗教观相结合,把自然规律视为上帝意志的体现,因此,在研究社会关系时,也就想当然地把从自然界中观察到的特征运用到人类社会中,并以上帝的旨意进行解释,产生了先验的人性观。实际上,个人主义与先验主义本身就存在密切的联系,辛格认为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个人主义的存在往往被视为自明的理性主义;二是将个人主义的权利视为任何共同体或社会的成员所具有的,并先于而非依赖于共同体而存在。譬如,诺齐克在《无政府主义、国家和乌托邦》一书中认为,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的存在是一个基本的假定。正因如此,爱尔维修认为,自身利益原则在人类世界中所起的作用,就如同万有引力在物理世界中所起的作用;而贝卡里亚也宣称,人完全是自私而以自我为中心的,丝毫不关心他人(或共同)的利益。事实上,即使是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也源于这种社会哲学观。熊彼特指出:“功利主义只不过是另一自然法体系。这种说法不仅在以下两种意义上是正确的,一是功利主义者是十七世纪自然法哲学家的历史继承者,二是功利主义体系源于自然法哲学家的体系。而且在以下重要得多的意义上也是正确的,即功利主义在研究问题的态度上、在方法论上以及在所取得的研究成果的性质上,实际上都是另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自然法体系。运用理性从非常稳定的、高度简化的人性中推出有关社会中的人的‘法则’,不仅是自然法哲学家或经院学者的行动纲领,也是功利主义的行动纲领”。
  正是基于这种先验观,西方主流社会极力维护个体的自然权利,把个体的自然权利置于社会共同善之上。.权利对善的优先性意味着人们不能借普遍的善的名义来牺牲特定个人的权利,也不能从某种特定的幸福生活的观念中推导出正义原则。不过,罗尔斯等人对正义的首要性以及权利优先于善的论证并不充分。例如,桑德尔指出,要使个体权利优先于共同善,就有必要使主体的存在独立于他的意图或目的,即需要这样一种主体,他能先于其所选定的价值和目的来定义身份。但显然,个体永远不能具有那些构建其身份的目标,从而决不可能参与到一个共同体中,从而权利优先的主体观念把共同体排斥在道德之外了。正因为权利的存在和正义的观念不可能限于或独立于具体的社会共同体,也只有在一个具备一定制度的特殊的社会类型中才有拥有权利的个体存在,因此,当前的一批社群主义者都对这种过分注重个体权利、把个体权利置于社会之上的正义观进行了激烈的反思和批判。例如,泰勒认为,自由主义关于主体的观点是原子论的,它肯定了个体的自我.充足特征,但在早期社会如亚里士多德的眼里,人根本上是一种政治动物和社会动物,人作为政治动物和社会动物只有在社会的怀抱中才能实现其人类本性,因而自由主义的那种主体建构思想太过贫乏了,正是这种个人主义的发展导致了公共生活的解体;相反,人类理性之所以能够获得发展,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个有能力揭示善的道德主体,正是由于他参与到了一种语言共同体之中,并参与了关于公正和不公正、善与恶的交互性对话。再如,麦金太尔也指出,尽管现代西方社会对人性及伦理探究的理论林林总总,色彩纷呈,每一种伦理学理论都宣称以为道德提供一种合理性证明为己任,并通过各种证明或论证方式来申言自身的真理性,但是,它们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其后果是各种道德争论非但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反而愈演愈烈。究其原因,西方社会的基本思维是自然主义的、先验的,但显然,原子主义的人性假设也缺乏社会经验的基础。正如赖肖尔指出的:“我们把个人在上帝、法律和社会面前的独立这个概念过分理想化了,以致把我们自己看成是远比实际情况更为自由和独立的个人”。正因如此,基于自然主义思维的社会科学理论往往会把人们的行为与伦理分隔开来,从而导致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这不仅表现在当前西方道德生活的无序和错乱上面,更深刻地体现在整个西方的现代性伦理学观念的无序状态。所以,胡塞尔强调,欧洲“理性文化之所以衰落的原因,不在理性的本质之中,而仅仅在于它的外化,在于它在‘自然主义’与‘客观主义’中作茧自缚”,从而无法真正理解人的主体性内涵,也无法确定人的意图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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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朱富强 [标签: 根基 西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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