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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及对内地海关的启示

原文作者:马永飞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地理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的信息等内容。在知识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全球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有增无减,每年全世界商标申请数量超过330万个,中国国内商标申请数量超过150万个,居世界第一位。
   如何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意图,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是海关知识产权执法工作面临的一大课题。本文结合香港海关在知识产权法制体系、执法机制和创新合作等方面的先进做法,联系我国内地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实际,提出了我国内地海关如何借鉴香港经验的具体路径和措施。
   一、香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特点
  香港海关(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ced)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保安局辖下的机构,负责办理海关各项相关工作。香港海关的工作内容主要围绕保障合法贸易、保护知识产权、征收税款、查缉毒品、维护公民权益、本港信誉和国际义务等七大使命开展,其中在知识产区保护工作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从立法到执法,香港皆拥有其独具特色的体系,并有一个庞大的海关知识产权执法队伍,采用强有力的执法行动,打击知识产权犯罪。香港海关为在港经商活动营造了一个公正自由的交易环境,先后获得了“全球反冒牌奖”、国际商业软件联盟颁发的“数码冠军奖”和美国娱乐软件协等全球权威知识产权管理和维护组织颁发的一系列奖项。WwW.11665.CoM
   香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流程是:(接受)进口申报→必要时的物理审查(主要针对单证、票据,电脑完成初选)→查验货物(有重大侵权嫌疑)→调查、认定(充分听取权利人与进口人的意见)→放行或没收。在启动环节,权利人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海关在接受进口人的申报后,可以通过必要的审查筛选涉嫌侵权的货物。权利人掌握侵权信息的,也可向海关递交申请或情报,还可以提出检查样品的申请,但要提供真假产品的鉴别、对比资料,以方便海关立即鉴别合法货物和非法货物。在调查、认定环节,海关充分听取权利人和进口人的意见,当发现涉嫌侵权的货物进口时,海关将启动认定程序,并通知权利人和进口人。在收到海关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进口人和权利人有权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各自主张。在疑难问题的处理环节,及时咨询专家与专业部门的意见。海关接受对货物审查的申请后,在网站上公布并通知进口人并听取进口人的意见。例外的情况是: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的,从经济、贸易与工业部听取意见;涉及专利、实用新型的,从特许厅听取意见;涉及植物新型的,从农林渔业部门听取意见。根据认定结论的不同,海关处理涉嫌侵权货物。海关认定结论后,应当告知权利人和进口人,不侵权的货物将予以放行。认定货物侵权的,如进口人在有效期内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或不主动申请处置侵权货物的,海关将没收侵权货物。
   (一)公正透明的优良执法环境  [论文网]
  香港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追溯至19世纪,经过100多年的发展,香港特区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同国际标准完全一致的、广泛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制。为了及时适应社会和技术变化的步伐,香港海关还经常地审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比如在处理一桩造假案件过程中,香港海关首次启用了《有组织及重大犯罪条例》,在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中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捣毁了一个出口假冒服装的犯罪集团,并成功地查没了大约2200万港元的犯罪所得(大致280万美元)。此外,香港法例第60章《进出口条例》规定,必须领有海关发出的许可证,才可进出口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极大地方便了海关跟踪和追查盗版光盘的来源。
   香港海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唯一负责对版权及商标侵权活动进行刑事调查及检控的部门。海关其中一项任务是维护知识产权拥有人和正当商人的合法权益。为履行这项任务,海关执行香港法例第528章《版权条例》、第362章《商品说明条例》及第544章《防止盗用版权条例》的规定。香港除了知识产权立法比较完善之外,还适用一些主要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譬如,适用于香港的有关专利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专利合作条约》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些国际公约适用到香港,成为香港专利法的一部分。此外,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唱片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唱片日内瓦公约》等都在香港适用。为标志香港海关维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及历年来在这方面的努力和成果,海关设立了“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展览馆”,展出不同年代的翻版及冒牌物品,包括用以制造翻版光碟的生产线,并设置了模拟侵权罪案场景供公众参观。
   (二)务求实效的专家人才队伍
  香港海关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还体现在建立了一支本地区最强大的队伍,大约有400名海关人员,专门负责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的工作。另外,还单独成立一个情报局,配备200名官员,承担情报支持职能。除此之外,还有大约2000名海关官员,分驻在各海关检查站,预防进出口违禁物品,包括盗版假冒商品。2007年备受关注的“网线监察系统”在香港海关正式启用,这在香港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香港海关关长汤显明对该系统的启用给予了高度评价。同年,“青少年打击网上盗版大使”秘书处、“反互联网盗版队”联合办公室也同时启动。“网线监察系统”由香港海关与香港大学合作研发,得到了香港特区政府25万港元的支持。该系统能24小时自动监察网上bt侵权活动,协助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及搜捕工作。系统利用电脑高速运算的特性,快速扫描网上读者讨论区,识别新bt种子的“播种人”。系统有能力在讨论区内侦测出首粒侵权种子出现的时刻,并锁定该目标网页及上载者,从而展开深入调查。
   在知识产权业界的支持下,香港海关引入了多种奖励机制,加强了情报来源,提高了执法效果。为了应对互联网盗版的新挑战,香港海关成立了2个专门打击互联网盗版工作组。它们肩负着全天候24小时监视互联网侵权活动的任务,并采取后续行动,打击通过互联网销售知识产权侵权作品和借助点对点文件共享网络分销版权作品的作为,分别从供应及零售层面打击盗版及冒牌货活动。在供应层面上,致力从进出口、制造、批发及分销层面打击盗版及冒牌货活动;在零售层面上,在各零售黑点持续采取执法行动,以杜绝街头的盗版及冒牌货活动。

  (三)多维度的联合执法手段
  执法机关与知识产权拥有者之间的合作对打击涉及知识产权罪行的活动至关重要。带着对合作互利的期望,香港海关一直与知识产权业界保持密切的工作关系,从而能有效打击涉及侵犯版权和商标的刑事罪行。为进一步推广这种战略伙伴关系,以及更有效保护知识产权,香港海关与知识产权业界共同发起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大联盟”(大联盟),这对由香港知识产权署推行的“正版正货承诺计划”也起着支援作用,有助推广香港销售正版货品。

大联盟还推行了“青少年打击网上盗版大使计划”、“拍卖以诚、除伪守正计划”和“快速行动计划”3个子合作计划,鼓励知识产权业界的不同组别和成员建立起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健康美好的商业环境。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过程中,香港海关同版权和商标所有权人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工业知识产权界给予海关巨大的支持,包括提供情报,查获品辨识和检查,出庭作证以及其它技术援助。根据海关与企业合作开发的电子拍卖诚信计划,参与电子拍卖的交易场经营商都已经设置了监视系统,对在其交易场中挂牌拍卖的货物进行监视。而在珠宝诚信计划中,则鼓励珠宝经营商在珠宝和钻石零售活动使用明白清楚的商品说明,并在产品说明中标注公认的行业分级标准,进一步加强香港海关与知识产权业界,以及各类商业中介组织的合作。
   为协助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业界设立了五项举报奖赏计划,由海关负责管理,任何人如向海关提供资料,导致成功制止侵犯知识产权罪行,并且检获若干数量的盗版或伪冒货物,便可获赏金。该五项举报奖赏计划为:反盗版奖赏计划(由版权业拨款资助)、反冒牌药及假药奖赏计划(由香港科研制药联会拨款资助)、打击非法复印书本及期刊奖赏计划(由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拨款资助)、打击非法复制报章及杂志奖赏计划(由香港复印授权协会拨款资助),以及打击公司使用盗版软件奖赏计划(由bsa软件联盟拨款资助),香港海关对所有提供线索和情报人仕的相关信息资料皆承诺予以绝对保密。
   总的来说,香港海关一直把保护知识产权放在海关工作计划的重要位置,每年都与国际刑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内地海关开展多次专题培训,并承办高级别研讨论坛会议,以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执法行动,携手打击各种盗版假冒活动。
   二、内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进出口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认识不足
  据统计,18年来内地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万余起,案值12亿多元人民币。尽管海关在知识产权权利备案、查询方面的服务越来越完善,但各地企业对于备案还存在诸多认识上的误区,对知识产权保护认识不足。因此,企业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83号)明确规定: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实际情况是,报关企业在知识产权审核义务的履行上一直不到位,甚至可以说是处于空白状态,把监管的责任全部推给海关。
   (二)现场关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不高
  目前,海关监管的重点仍集中在监管证件和关税征收上,对知识产权的关注度仍然不高,这一方面由于海关征收关税的任务较重,大部分监管资源投放在传统职能上,另一方面由于进出口贸易量在逐年增长,给海关监管带来巨大的压力,无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投入充足的资源。譬如,近年福州海关查获的1563张盗版光盘,是由该关驻邮局办事处在4个寄往以色列的出境邮包中查获,类似这样的版权侵权案件,每年均在数十起以上。
   (三)权利人主动维权的作用发挥不明显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我国民法确立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而根据《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规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权利是有一定范围的,拥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并不当然地成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对象,只有在海关总署登记备案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才受到海关的保护。从这一点上说,备案是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条件。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决定了海关没有义务也不可能必须主动地查扣货物,权利人如果没有在海关备案,即使发现侵权货物即将进出境,也无权要求口岸海关予以扣留。
   (四)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力度不够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虽规定了海关对权利人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在程序上没有建立起一套统一透明的执法制度,尤其是对采取中止放行或者扣留措施后的方式期限等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对合法的贸易流通会造成障碍而放弃海关的行政救济途径,加之邮递渠道侵权出现的以下新的特点,使海关执法难度加大,这些新特点有:一是采取少量多批次“蚂蚁搬家”手段连续邮寄,规避海关有关规定;二是利用伪报物品品名或夹藏手段,企图“暗度陈仓”;三是采用晚间进行通关的手法,妄想蒙混过关;四是断号使用邮件详情单,运用 “遮眼法”通关;五是网络销售侵权物品进出境已成常事,邮寄侵权物品出现新变化;六是发生多起邮局揽货员为完成业务指标,违规为寄件人提供假地址、假企业名称的事情;七是多家民营快递公司揽取、中继业务,给海关查找邮寄侵权物品真正所有人增加了难度,尽管海关有权依据条例进行处罚,但是由于行邮渠道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处罚工作难以落实到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执法效果不尽理想。
   随着中国海关不断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法分子为逃避海关监管和制裁,所采取的侵权方式日益多样化,并且具有较高的隐蔽性,有些还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根据海关总署近年来公布的查获侵权年度十大案例来看,违法分子主要采用伪报品名、藏匿不报、遮盖侵权商标、化整为零、伪造授权文件、使用近似商标等手段达到侵犯知识产权的目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使海关难以有针对性地采取监控措施,一些疑似侵权案的鉴别给海关执法带来较大的挑战。学习借鉴香港海关的做法,对我们进一步优化海关管理意义深远。

  三、内地海关借鉴香港经验的具体路径探析
  (一)强化风险分析和后续管理工作
  香港海关的高效、廉洁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其比较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内地海关应当考虑对重点口岸、重点航线、重点商品加大风险分析,结合近年来侵犯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案例和关区出口货物特点,积极与权利人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了解企业产品特点及商标备案情况,确定监管重点,发现案件线索。以某沿海业务海关为例,该关根据“pila”商标权利人提供的线索开展风险分析,对出口到尼日利亚的灯泡进行重点监控,连续查获2起出口侵犯该品牌商标权的灯泡案件,分别查获灯泡24万只和32万只。海关的知识产权案件以出口侵权为主,占到全部案件的98%以上,因此今后应当重点查处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价值高、技术含量高的侵权违法行为,加强对侵权高风险企业和轻工、电子、服装鞋帽、工农具等侵权问题较集中的出口商品的重点监控。
   (二)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现阶段我国各个直属海关在空运及行邮渠道查获了大量金额较小的侵权案件,但是案件的处理程序却和一般货运渠道案件没有区别,要联系权利人,并查找收件人,为此耗费了大量的办案力量,也增加了海关的处理难度。香港海关对小批量侵权货物处理的简易程序给了我们一些启发,借鉴这一做法,可以加快内地海关小批量侵权案件的处理速度,将主要办案力量集中在大要案的处理

上,按照“严查、快处、重罚、深挖”的原则,开展好“全国海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等执法专项工作,力争查处一家,规范一片。
   (三)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交流
  目前,我国大多外经贸企业协会以及qpbc(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都是比较成熟的权利人组织,我们可以尝试扩大与这些组织的合作范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借鉴香港海关的做法,在侵权货物认定、仓储及查扣侵权货物处置上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实现双赢。每年应当在“4.26”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期间进一步开展好大规模的普法教育活动,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向进出境旅客及进出境物品携运人及其代理人宣讲相关法规政策,对所查获案例和采取的典型措施在电视台、报纸和宣传栏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树立海关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形象,优化海关外部执法环境。
   (四)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必须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提高侵权企业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侵权、不愿侵权,形成有效威慑力。为此,企业备案注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企业授权预核制度,记录口岸合法授权企业信息,对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预先做出判断,对企业拟接受定牌生产的授权书进行审核;报关企业在代理报关后,应要求委托人提供合法的知识产权授权文件,进一步明晰报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权利、责任与义务。
   (五)培育知识产权专家人才队伍
  香港海关从事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工作的人员有400多名,内地海关现有工作人员近5万人,但专门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仅有100多人。从香港的经验看,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最重要的是从培养人、使用人抓起。为此,建议从总署到各地方海关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在总署层面注重高端人才的储备和培训,对一些法律功底深厚、语言能力较强的专业人员,进行长期、专项的培训,拟分管理人员队伍、执行人员队伍、研究人员队伍三大类,实行个人实名课时累积的管理方式。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保护与每一位公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关系到中国和谐社会、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更高的水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优良知识产权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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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佚名 [标签: 知识产权 香港 海关 香港 海关 海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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