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监督司法,突出强调司法必须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归依。这就是现阶段法官职业化基础上的司法大众化。  二、关于法官的思维  思维,应定义为人的意识通过抽象概念或抽象概念的体系来反映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的客体的一种能力。这里所说的法官的思维,是指法官的职业思维,也可以称之为审判思维。  法官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以及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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