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民本意识,以此拉近司法与民众之间的距离。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所说,我们提出的司法大众化是相对于司法职业化而言的,与司法职业化并不矛盾:司法大众化不是以往的法官大众化,也不是法官对于案件的判定一味盲从民意,而是在坚持法官职业化、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突出强调民众知晓司法、参与(6/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