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新的认识,人民群众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司法又在向大众化回归。司法大众化与司法职业化并非矛盾对立的。  在国外,司法民主化、司法大众化的努力一直都没有停过,比如陪审团制、比如治安法官制度等。而目前我国司法改革中的司法大众化思路,主要目的也是要破除司法的过度神秘化、扩大司法的民主参与、强调司法对民意的尊重以及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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