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官必要的思维倾向:尽可能减少对情理与情感等因素的考虑;政治家则在逻辑与情理(情感)之间偏重情理(情感)。  第四,法官的判断结论总是非此即彼,不同于政治或行政思维的“权衡”特点。  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指出:“审判工作既要讲法制,也要讲政治,法官既要做法律家,也要做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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