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国家行政组织与公众交往的对话过程。是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不同的利益集团为了避免冲突,为了保护自己的集团利益而进行的相互妥协,最后实现多赢的一种理性论证与说服行为。古特曼和汤普森认为,协商作为政府社会治理形式,是指“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及其代表)通过相互陈述理由的过程来证明决策的正当性,这些理由必须是相互理(30/39)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