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要求,把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通过理解、尊重、关爱和帮助等一系列人性关怀措施,最大限度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兼顾法、理、情,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使群众通过案件的办理、事情的处理,既感受到法律的权威(35/3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