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个人不能独立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依据长幼顺序形成。这种人际关系的原理扩大到外部社会的组织中,因而东亚人在单位所体验的社会关系与家庭中经历的长幼关系相类似。家庭主义通过“我们”的命运共同体,把稳定的关系和平等的分配合理化。现代化的东亚社会,这种家庭中心主义不仅没有削弱,反而得到加强。 儒家(12/1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