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可操作的新型司法逻辑理论应用体系 新型司法逻辑理论应用体系将以分析司法实践“思考路径”为主轴,其具体构成包含如下几个微观方面: (1)或然逻辑。作为司法思维活动发生阶段的或然逻辑, 远不是传统逻辑中模态判断和模态推理的狭窄范围,它还应包括归纳推理、类比 推理,更包含演绎推理中只能推出或然(8/1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