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信托关系,而这种信托关系使译者承担了被责难、侵犯的危险。因此,从理论上说,译者是握有予夺之权的,也许各种把翻译看成亦步亦趋的忠诚奴仆的说法,实际上就是在共同推卸其应承担的责任”[2]。翻译的过程就是译者的选择和决策的过程,因而必须对“他者”承担责任。[3]“人应该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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