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尔首先就是将“物”分为自在之物和显现之物。然后开始探讨的是物之物性的特征。传统来说,对于物之物性的解释有三种不同的解释:1)物的概念,本身所具有的特征。2)物无非是感官上被给予的多样性之统一体。3)物本身保持在它的自持中,物应该置于它的本己的坚固性中。这是一种将质料与形式相结合的解释。[1](3/16)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