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执法监控单位报法规部门、监察部门调查核实、拟定处理意见后,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由执法部门联席会、局长办公会、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后,给予绩效扣分、经济惩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二是将监控结果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对执法过错责任特别严重、影响极坏的,可直接定为不称职,对执法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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