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境外农业投资与合作的公共服务。   进一步加强驻外使领馆服务职能,在我国驻老挝、柬埔寨、缅甸、泰国、越南、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大使馆,增设农业参赞,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农业合作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境外投资协调、规范投资秩序,推进与重点国家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国民待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购买租用、雇佣劳工、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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