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特殊的数学知识向普通的规律逐渐类推和延展,实践中可以看到,小学数学教育教学过程中,其概念、性质以及定律等,均是通过推理归纳将其概括出来。 2.3 抽象与概括法 所谓抽象法,实际上就是将原本比较抽象的事物从客观事物中分离出来,将非实质性的东西舍弃;概括法,则是将同种、同类事物有效地归纳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2.(4/1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