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 释: ①张弘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辽宁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42页. ②内容摘自:http://company.chinaventure.com.cn/14/7/1403829529.shtml. ③转引自蔡震荣:《论比例原则与基本人权(36/38)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