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请听证的权利   听证权的实质是在行政机关作出不利于具体行政相对人的决定之前,行政相对人有权要求行政机关听取其意见,为自己辩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行政相对人应在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后3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行政机关进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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