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学、经济分析法学、综合法学等等竞相提出各种新思想新理念,拉兹、韦德、富勒、罗尔斯、德沃金等著名学者纷纷探索法治的意蕴,提出了种种理论模式,推动了新的法律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张斌峰:“法治理论的由来与发展”)1959年,在印度德里召开的国际法学家会议发表了《德里宣言》,把法治概括为三大原则:(1)根据法治原则,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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