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向管资本为主过渡,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经营者选择权和资产收益权,并向政府承担责任。国资委不应直接干预企业的自主经营活动,而由出资企业做为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自主经营,充分参与市场竞争。只有这样,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3.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13/20)
下页
上页
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