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构建不是教育主管部门的一家之责,职业教育界不可能解决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建议恢复“国家职业教育委员会”相关职能,从管理机制、舆论导向到技术手段等多个方面汇集社会一切积极的和可利用的资源,提倡更广泛领域的团队合作。同时,通过修订《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国家、地方政府管理职业教育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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