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仅为合作构想或合作意向协议,深港高等教育合作仍没有详细规划。深港经济合作的步伐要大大快于深港高等教育合作的步伐。  (二)深港高等教育合作制度化缺失  近年来,深港两地的高等教育一直有着交流与合作,但这种合作尚处于浅层次,没有具体的合作制度支撑。已有的一些两地高等教育的合作协议多是表明合作的意向,缺乏具体的操作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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