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任务的民办高校给予资助,从法律和政策角度构建政府和社会在办学层次、办学类型方面分工合作的互动机制,大力促进“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型高等教育的发展,由政府和民间主体共同承担相应的投资任务。当务之急是制定高等教育投资办学的资格条件、对兴办高等教育的财政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对享受财政补贴的民办高等(21/27)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