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主义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被视为人类的一种交往活动,一种借助同他人的团结与协作所实现的“合作性实践”。 而“共同体”(gemeinschaft)一词,在滕尼斯的《共同体与社会》这本书中主要是用来表示一种基于协作关系的“有机组织形式”,一种具有共同归属感的社会团体,一种特别的、理想的“社会关系类型”,一种有别于(8/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