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并不是它的最终目的。  比照美国的法律与文学运动,和民国法律视野与文学有较近关系的则是它的第三个分支,也就是研究各种规制文学艺术产品的法律。目前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专门从法律视野研究与现代文学之关系的尚不多见,并且法律规制文学的问题也只是民国法律视野与文学这一论题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部。除此而外,民国特有的法律生态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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