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美国的法律与文学运动一开始便是为了反对法律经济学而揭竿的,它反对法律经济学对人性之丰富的严重忽视、将人看作是毫无区别的个体而不考虑个体所处具体情境中的切身情感与感受。他们提倡将畅想,也就是带有文学性的设身处地的想象纳入法律审判与裁决当中。具体来说,它有四个分支:一是将法律文本或司法实践当作文学文本予以研究,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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