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言论方面则采用了稿件审查制度,禁载内容也超出刑法、民法的范围,增加了不准政务信息报道等额外的限制内容,等等。总的来说,这些报律的立法体制仍然是以君主为核心,君主具有最后的裁度权。 其次,在具体实施中,权大于法,以权代法,表现出权力中心主义的特点。 虽然1908年9月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里宣称&ldq(21/44)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