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少数民族文字版、外文版等,须按创办新的报纸办理审批手续。期刊出版不同的版本,也须按创办新期刊办理审批手续。报纸可以出版增期,应按变更刊期办理审批手续。增期应随主报发行,开版、文种、发行范围和印数应与主报一致。报纸因重大事件可以出版号外,号外必须注明,连续出版不得超过3天,并在出版后15日内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备案(8/3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