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份、3万份、1万份,中央、国务院各部委报纸3万份,省及省以下专业报2万份,晚报5万份等。对未达到最低发行量的报纸,均判定为质量不合格报纸,应限期观察,或劝其停办。这项管理标准是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实现管理目标的转移,即从以“遵规守法’’为目标的行政规范管理转向以“达标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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