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中每一位个体所拥有,不因每个人的出身、地位等因素而改变。[5]可见,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就必须以尊重和维护人的尊严为基础,确保每一个人在得到基本保障的同时享有应该的尊重和保护,过上人之为人的生活,社会保障的作用不能仅限于物质生活的基本满足和安全,还要保障服务对象能尊严的活着。人应有的尊严不应受到年龄,性别,名族,社(16/25)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