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转,每建成一套“互助幸福院”,配套措施由政府承担。 另外,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组织和社会网络体系时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农村老龄人口的生活习惯和特点,积极发挥村民邻里感情的纽带作用。在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上,鼓励开展村民互助为基础的农村居家养老模式。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在政府投入的同时,推行并完善农(30/3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