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模式的含义是“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实现“离家不离村,离亲不离情;养老在乡村,享乐家门口”的养老愿望。这一模式主要解决子女在外务工、经济来源有保障、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问题。互助幸福院的建设和管理主体是村委会;政府补贴基本保证(29/31)下页上页返回列表 返回